202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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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钦昱 国家出资企业穿透式监管的法治逻辑与制度构建

2025年第4期 p58-80

作者: 张钦昱,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摘要: 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改革深入推进的当下,国家出资企业的二级以下企业的风险与日俱增,成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实现的重要障碍。囿于职能定位和法人人格独立原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难以直接监管二级以下企业。穿透式监管凭借实质监管的理念、全面的监管对象和明确的监管目标,为解决企业集团的治理困境提供了重要思路指引。穿透式监管通过风险前置的治理思维,以柔性的非正式制度为主要工具,明确能动治理与被动反应的双维监管思路。穿透式监管以信息穿透为核心,夯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基础管理职能,以压缩二级以下企业层级为制度抓手,强化国家出资企业的社会责任。穿透式监管在实施中面临刺破面纱、境外阻力以及数据安全的风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实施穿透式监管时应当明确管理界限,防范过度干预企业运营。

关键词: 国家出资企业;二级以下企业;穿透式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