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2期P68-P88
作|者:张志坡,法学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摘|要:《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制度存在缺陷,实践中监督效果不理想,监事会制度需要重构。监事会的功能发挥取决于监事独立性、监督可能性和监督有效性。改革监事的选任和解任规则,可以实现监事独立性。提升监事能力、扩大监事职权、保护职工监事权益可以确保监督可能性。强化监事会组织、改革监事行使职权方式、明确监事义务和责任、营造良好公司文化等可以提高监督有效性。有效的监事会治理将提升中国公司的竞争力。
关键词:公司治理;监事会;独立性;监事职权;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