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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授


曾新华


 

 

 

一、基本信息

曾新华,男,198210月生,江西赣州人,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博士后。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和司法制度。

联系方式:E-mailzxhandsome1982@163.com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zengxinhua888

二、教育经历

12000年—2004年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22004年—2007年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

32007年—2010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获诉讼法学博士学位。

三、工作经历

120107月—20137月在北京师范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20127月—20137月)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杂志社担任实习编辑。

220138月至今,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任教。

四、主要论文

1、《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视野下的二审程序改革》,载《中国法学》2011年第5期。

2、《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载《清华法学》2012年第3期。

3、《论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载《法学杂志》2012年第6期。

4、《建国初期司法改革运动述评》,载《法学家》2009年第6期。

5、《论刑事二审审理期限制度的改革》,载《人民司法》2011年第13期。

6、《论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改革》,载《人民司法》2009年第15期。

7、《证据不足不起诉:在罪与无罪之间?——从“华硕门”案说开去》,载陈光中主编:《刑事司法论坛(第2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8、《多些程序主义,少些形式主义——从刑事被害人再次受害说开去》,载卞建林主编:《中国诉讼法判解》第6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9、《王某某、谭某某枉法裁判无罪案的程序与证据问题》,载顾永忠主编:《中国疑难刑事名案程序与证据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0、《法治漫途中的进步与期待》,载崔敏主编:《刑事诉讼与证据适用》第4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1、《关于排除传闻证据的理由、范围和意义的思考》,载《渤海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12、《关于我国刑事二审程序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载陈光中主编:《中国刑事二审程序改革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3、《侦查人员程序性作证的新阐释》,载《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14、《论公诉人的当事人化和被害人的非当事人化——以“程序意义当事人”的导入为切入点》,载周永坤主编:《东吴法学》2007年第15卷(秋季卷)。

15、《刑事二审中的“廊坊经验”——刑事二审程序改革试点总结》,载陈光中主编:《中国刑事二审程序改革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6、《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污点限制公开初探》,载《北航法律评论》2012年第1辑。

17、《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两个证据规定”理论研究综述及争议焦点》,载宋英辉主编:《京师刑事诉讼法论丛》,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8、《中国司法制度研究的创新之作》,载《人民法院报》2011429日第7版。

19、《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理解与适用》,载《检察日报》2012522日第3版。

20、《新刑诉法中辩护制度规定之实施问题》,载《人民法院报》2012718日第6版。

五、主要著作

1、独著:《当代刑事司法制度史》,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

2、参编:陈光中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条文释义与点评》,(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版),协助撰写“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部门,并担任秘书。

3、参编:宋英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精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负责撰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部分。

六、课题研究

1、参与陈光中教授主持的受澳门特区政府法律改革办公室和澳门科技大学委托的《澳门刑事诉讼法典修改研究》课题,并担任课题秘书。

2、参与陈光中教授主持的福特基金会资助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的课题《中国刑事二审程序的改革与完善》,并担任课题秘书。

3、参与中国法学会受中央政法委委托的《中外司法体制比较研究》系列课题之一《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与制约》项目。

4、参与宋英辉教授主持的中国法学会课题《未成年刑事司法改革研究》,负责子课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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