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2026年第4期(总第47期)

潘剑锋 从立法定位到制度构建:“检察公益诉讼法”的三个基点与程序展开

2026年第3期p1-17

作者:潘剑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含博,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摘要:“检察公益诉讼法”程序规则是立法定位的体现,构建程序规则必须明确其立法定位。“检察公益诉讼法”是执行宪法中保护公共利益的专门程序法、调整不同国家机关公权力运行的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并行的新型诉讼法。在三个立法定位的基础上,“检察公益诉讼法”在案件范围和管辖章规定案件范围,并以“列举+概括”方式优先列举代表主观公共利益的案件范围。为契合法律监督职权运作特点和检察公益诉讼履职需要,检察院的调查核实权在手段和后果上具有间接强制性。检察公益诉讼立案条件应当注重同外部公益保护制度的衔接协调,和内部公益保护制度的关系顺位。

关键词: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定位;案件范围;调查核实;立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