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4期p52-69
作者:许军珂,外交学院国际法教授,法学博士;钱秋实,外交学院法律与外交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摘要:在天然气、石油、电力等大宗能源产品的国际贸易合同中,照付不议条款占据至关重要的核心地位。如今,全球能源供应深陷单边制裁、武装冲突的危机,照付不议条款包含的绝对性义务极易引发合同履行的实质性困境。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进行仲裁的Gasum案正是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阻碍照付不议条款顺利履行的典型体现。Gasum案同时也为照付不议条款的调适提供了借鉴思路:“契约必须严守”原则已难以应对复杂现实的冲击,“绝对性付款义务”的履行必须加以调整。国际能源贸易合同中,不可抗力指向付款义务的中止,情势变更则引发重新谈判。在此基础上,可通过条款柔性设计、法院与仲裁院配合,实现照付不议条款向弹性化转变。照付不议条款的调适有利于平衡契约严守与实质贸易公平,为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国家能源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关键词:照付不议条款;国际能源贸易;不可抗力;情势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