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纪念沈达明先生百年诞辰暨法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
时间:2015年9月19日
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三层国际会议厅
石静霞:尊敬的各位嘉宾、亲爱的校友和同学们,早上好。现在我宣布沈达明先生百年诞辰纪念大会暨法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正式开始。
沈达明先生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乃至整个学校的宝贵精神财富,他和冯大同先生是我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创业先驱和楷模。今年是沈达明先生的百年诞辰,亦正适逢冯大同先生去世20周年,我们今天相聚在这里,隆重纪念沈先生和冯先生,以激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师生上下求索,再塑辉煌。我代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衷心感谢各位在百忙之中的到来,与我们共同见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历史上的重要时刻。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会议的各位嘉宾。坐在主席台上的嘉宾有:最高人民法院前审判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费宗袆先生,他在司法界和仲裁届驰名海内外。唐厚志先生,他是仲裁届的元老,现仍担任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的名誉副主任。高西庆先生,中国投资公司前总经理,现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和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授和博士生导师。施建军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著名宪法学家韩大元教授,中国法学院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教授。韩院长和李主任的出席使得本次大会具有关键意义,尤其表明我们对沈先生的纪念超越了贸大法学院,成为中国法学界的一件大事。李詠箑女士,她是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也是我们贸大法学院的校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前院长沈四宝教授,相信大家对沈老师都不陌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余兴发社长。
此外,出席今天会议的还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等著名法学院校和单位的代表,他们在下午的学术研讨会上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我们也非常荣幸邀请到若干沈先生的生前同事和好友,来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德高望重的老领导和老教授。在座的还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近40年的时间里培养的学生中的200多位各届校友代表,还有法学院教职员工40多名以及在校学生300名。本次纪念大会是我们2015级新生入学教育的一部分,也有部分老生参加。整个大会我们约有六百名参会者。
由于时间有限,我们现在进入第一个嘉宾致辞环节,请各位嘉宾努力将时间控制在五到六分钟。第一位致辞人是施建军校长,有请施校长。
施建军:尊敬的各位法学界前辈、尊敬的各位嘉宾、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在这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站在这里真的很激动,因为我们今天举行的会议非常重要,这是在贸大史上应该是浓墨重彩的一天。这么多人参加,证明了今天会议的意义和价值。我发现中国法学界的前辈和著名学者和实践者今天很多都来了,特别是一些国际法学领域的大家。我不是搞法律的,但我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作后,有机会在不断加深对国际法的理解,不断加深对沈达明和冯大同先生的敬佩和爱意。我可以用一句话概况,就是高山仰止的感觉,就像看一位大师 要仰天而望,而且我们应该是真的一生一世要敬佩这样的学者。他们没有做什么大官,他们也不是什么大富,但是他们是精神的收获者。
宣传页上印的沈先生的23本著作,代表国际商法研究的高水平,今天为止这些仍然是我们重要的教科书,一点也不落后于时代,这就是我们学者的力量,这就是学者的精神价值。所以,我们学校也为这样大师级的学者感到骄傲和自豪,他是我们贸大永远的精神财富。
实事求是地讲,我们学校在法学院成立时,当时是七个系,法学院成为七系。 学校成立法学院的价值和意义特别大,我们的国际法是国家级重点学科,也是我们学校两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应该说两位老先生的丰富著作,学术成果,以及我们后辈们继承的精神起了关键作用。
我们现在正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想想当初中国走向世界多么不容易,我们现在讲的国际商法,过去主要是学习、参照、执行外国的做法,今天我们是参与和引领,要参与到国际法律的制定过程当中并逐渐起引领作用,这跟过去的要求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我们的国际法学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历程中,应该做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我们要学习、继承沈达明先生的遗志,努力开拓我们的国际法学,要使我们的国际法学真正建设成世界级的优势学科。中国的国际商法不能永远跟在欧美的后面发展。随着中国经济地位的增强,我们要参与和引领国际法的发展方向。所以我们现在一代人要承受更大的责任。
我非常高兴参加这个活动,我说两个概念,第一个就是我经常说的,“贸大贸大争做老大”,我们一定要做同行的老大,我们一定要做国际法学的老大。大家想想,当时在中国还属于欠发达的国际贸易状态下,沈达明先生就创造了中国法学的奇迹,带领中国法学走向前沿,现在我们更没有理由后退,我们只能努力在同行中做的更优秀。现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中国10个最难考的大学之一,也是中国就业竞争力最强的大学之一,我们这两个指标都排在中国的前10名,我们的学科没有那么宽,只有经管文法四大学科,但在同行学科里,一定要争做老大,要走在世界的前列。
第二句话就是,今天大家都是母校的校友,我们要做到“对外对外相亲相爱”。我希望我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友能利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平台,利用前辈的精神财富,像沈达明先生一样,在各行各业中做出贡献。为什么今天很多杰出的校友特别忙,他们还挤出宝贵的时间参加这个活动,这就是校友的力量。母校是你们永远的精神家园,因为这里有沈达明、冯大同先生,他们的精神财富将引领我们一生,希望每位校友都能常回家看看,回母校,回母系看看。同时,也希望大家对母校在有能力时回馈母校。我们所有的贸大人,只要在这里学习工作过的,都有一个终身称号,这就是“贸大人”。我们贸大人要终生发扬这个平台,充分利用贸大资源,为同学服务,为自己工作的岗位服务,也为母校服务。我希望通过这几个服务体现我们自己的人生价值。
最后,我衷心祝愿今天的研讨会、校友会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身体健康,谢谢大家!
石静霞:非常感谢施校长对本次大会意义和价值的肯定,我们也会记住施校长提出的殷切期望,他的两个概念使我们感到非常亲切和朴实。下面有请费宗袆先生致辞。
费宗袆:各位法学界同仁,老师们、同学们:在沈达明教授诞辰百年之际,我们在这里举办这个纪念活动,以缅怀这位中国法学界前辈和中国国际经济法的泰斗,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我和沈老相识于上世纪80年代,20多年间由于工作关系,我有不少机会聆听他的教诲并向他当面请教。我一直把沈老当做自己的忘年交和十分尊重的良师益友,他虽然已经离我们而去将近10年了,但是至今久久不能忘怀。我非常崇敬沈老,因为他是我们法学界少有的一位真正的大学问家,他的法学功底深厚,学识渊博。我曾经把他比作是一个“外国法律的大宝库”,他经过研究,善于把外国法律中最本质、最基本、最精华的东西提炼出来,客观地、系统地、朴实无华地传递给中国的法学界。
他又是在中国国际经济法领域最早开始法学教育的一个启蒙家、领路人、创始人,为培养一代通晓国际经贸法律人才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我非常敬重沈老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在他身上传承着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优良品德,他谦和、宽容、闪亮、仁厚、光明磊落、平易近人,他以赤子之心报效祖国,这在中国法学界也是难得的学者。我们要学习他那种勤勤恳恳的精神,学习他的高尚品德,务实求真的态度。我相信沈老留给我们的遗产不仅是学识方面的、学术方面的,还有精神的和做人方面的。我想他的这些重要遗产一定会被我们一代又一代地好好传承下去,这样我们可以做到无愧于告慰沈老的在天之灵。谢谢大家。
石静霞:非常感谢费老的致辞,他的致辞生动亲切,使得沈先生的音容笑貌再次呈现于我们面前。下面有请沈老的生前好友唐厚志先生致词。
唐厚志:我坚持要来,要站在这个讲台上讲,是因为我跟经贸大学有特殊的关系,我是你们学校的女婿(笑)。在工作上我们跟你们法学院有多年的、很深的合作关系。合作的关系,所以我坚持站在这。
我 90岁了,但希望站在这里怀念沈达明先生。沈达明教授是个学者,他针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写了不少法律著作,对促进国内国外,促进中国经贸仲裁的发展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此外,当年冯大同教授还有高西庆教授,带我们去看看什么是对外经贸仲裁,看了以后很兴奋,回来写了一本书,叫做《对外贸易仲裁》,你们图书馆一定有,这是最早介绍中国经贸仲裁的一本书,对国外仲裁界显示了我们中国的国际贸易仲裁成就。但冯大同教授走的太早了,我们也非常想念他。
今天我们纪念沈达明先生百年诞辰,同时成立法学院校友会大会,我特别高兴,衷心祝贺你们校友会的成立。贸大法学院除了其他法律方面以外,在仲裁方面给了我们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很大的支持,做出了很大贡献。我干了一辈子国际贸易仲裁,我的后台是沈先生和你们这些专家。国际上知道中国的国际贸易仲裁是国际上最忙的地方,这句话点出了要害,我觉得很高兴,我要告诉他们,我们的支撑后台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我的话不长,总结起来,沈达明先生为中国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值得我们永远纪念,同时贸大法学院也为我们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在世界上打响名声有重要作用。谢谢大家。
石静霞:看来我要学习唐老,不能坐在主席台上偷懒主持(笑)。非常感谢唐老的致辞,他的致辞让我们感觉到了这个亲切可爱的仲裁届明星级人物的风采。下一位致辞人是贸大法学院78级、81届的高西庆老师,他曾任中国投资公司总经理,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等多个重要职位,也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早期创建者之一,现在的身份是沈达明先生的弟子代表。有请高老师讲话。
高西庆: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我今天想讲一点感慨,沈先生活了90多年,不可谓不长寿,写了20多本书,带了几十届学生,可以说是桃李满天下,开拓了中国的国际贸易法,国际商法学科,在仲裁方面有诸多建树,在国际投资方面做了大量的顾问工作,所以可谓是贡献卓著。
可是我们不得不问,沈先生生命中精力最旺盛的岁月,那些超强的记忆,那些聪明才智都去哪了?沈先生开始在法律专业带研究生那一年是1978年,已经63岁了。我今年62岁,已经都退休一年多了。在沈先生此前的20多年时间里,他不是在教法语,就是在农场劳动改造,那是怎样的四分之一个世纪,我们大家想一想。我们想象他如果从来没有离开法律实践,没有离开法律教学会是怎么样的情形。沈先生说我不懂政治,也不关心政治,可政治也从来没有放过他,让他自在自为,教书育人。沈师母经常说沈先生幼稚,常被人整又不自知,我说他自知又怎样。我时常感觉到他无奈的睿智,那岂是不自知。我们作为他的学生,作为法律人,当有法律人的情怀,如果我们以先生作为法律人的精髓要义为准绳,以我们每个人的微薄之力团结向上,是否能改善蔑视法制,漠视人权的环境?是否能制止那些制造无数如先生那样失去青壮岁月的遗憾?
贸大是常以自己的专业性为理由独处事外,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学赚钱术的商业学校,可是自从我们有了法律系,自从有了法学院,自从沈先生,冯先生为贸大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律师和法律顾问,自从我们都自诩为法律人以后,我们无法再置身事外。如果以先生的理念为自己的追求,那我们又会取得什么样的成就,创造什么样的人生。即使环境和条件如大山之重负,那我们能不能以先生所说,在我不能或者不敢说真话的时候,至少我会坚守自己的底线,不说假话,绝不造假,绝不害人。
谨以此献给沈先生百年,与各位老师同学共勉。
石静霞:非常谢谢高老师给我们分享他的感慨,我想这正如高老师在任何其他场合的讲话一样,的确让我们深思。高老师谈到的法律人情怀,我想我们在座的各位应该是深以为然的吧。
下面有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院长韩大元教授致辞。
韩大元:各位来宾、各位老师、各位同学,贸大的各位法学院校友好!大家今天聚在这里,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向为中国的法制和法学教育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学界尊敬的沈达明先生表示崇高的敬意。我个人是宪法学教授,对国际经济法学界本来不是非常熟悉,为了写致辞,我让法学院办公室查了一下,沈老跟人大法学院的关系,确实找到了一些令人感动的事迹,他和我们法学院老一辈教授之间有不少交集和专业关系。当然我今天来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贸大法学院有很多我们人大法学院的校友,石院长请我致辞的时候,我说我看来必须得来,否则我们人大法学院校友在贸大法学院的工作可能会受点影响(笑)。我很感谢贸大对我们法学院毕业生的支持,我也希望在贸大工作的人大法学院校友,向沈达明先生学习,做一个讲真话、有学术理想的真正学者。
沈先生是我国杰出的法学家,也是我国国际贸易学科和国际商法学科的重要开创者,他长期工作在贸大,为贸大法学学科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沈先生不仅是贸大师生引以自豪的法学家,也是中国法学界的骄傲,他是一位具有国际视野的老一辈法学大家,是一位治学严谨的杰出学者。他以独特的学术眼光,开拓了许多新的研究领域。当然,沈老也是一位具有爱国赤诚的学者,抗日战争爆发以后他积极回国,积极投身于祖国的建设,参与了中国法学的建设。学术界同志都知道,沈老是追求学术理想,负有责任感,始终讲真话,坚持学术尊严的学者。他对自己讲要做一个正派的老师,对我们学生讲要讲真话,做一个干净的人。我想这样一种令所有人起敬的品格影响着我们的学生,影响着我们的法学界。
沈老与人民大学和人大法学院有深厚的情缘。1954年,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对外贸易专业并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为基础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84年,学校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沈老与人大法学院的前辈们一起在艰苦环境里推动了中国的法制和法学教育。沈达明先生和冯大同先生编写的国际商法是国际法学生必须看的教材。在知识产权领域,沈老与我们的郭寿康教授保持深厚的友谊,他们为推动中国的法律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我的前任的前任曾宪义院长,也与贸大法学院的几位院长保持良好的合作。由于有这样历史上的交流,我们人大和贸大法学院也有很好的合作。比如我们通过签定协议,进行学生交换,课程学分的相互承认以及教师的交流等。
沈老离开我们已近10年,但他留给我们丰富的精神财富,他捍卫学术尊严的情怀是我们当代学者们必须牢记并秉承的基本信条。借此机会我要感谢贸大法学院对人大法学院的支持。其实我参加今天会议是有任务的,就是思考人大法学院怎样向贸大法学院学习,回去以后我们要好好想想,人大法学院未来要怎么发展。借此机会我也祝唐老、费老健康长寿,祝所有的嘉宾身体健康,我代表人大法学院祝贸大法学院再创辉煌。谢谢大家!
石静霞:看来我请韩院长来致辞似乎不是特别明智啊,让各位看到法学院院长之间有这么大的差距(笑),我觉得很惭愧。不过我首先请韩院长放心,人大法学院的校友在贸大法学院过得还是蛮不错的,我们把你们的校友都照顾得挺好(笑)。韩院长刚才似乎是放了一个烟雾弹,说什么人大法学院要向贸大法学院学习,实际上是要我们放松警惕啊(笑)。其实,我对法学院的同事经常讲,我们要向人大法学院学习,甚至包括大家拿到的纪念品中的文件封套都是我从韩院长那要过来学习后比照着做的(笑)。所以我们向人大法学院学习的地方确实是非常多的。
再次感谢韩院长今天的到来和精彩的致辞。下面有请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讲话。仕春一直非常关注和支持贸大法学院的发展,他虽然是我的同龄人,但在心智和才知上都比我成熟很多。仕春,有请。
李仕春:尊敬的各位贸大校友和全体师生,非常荣幸今天能参加这样一个特殊的有意义的活动。
我昨天晚上坐高铁从郑州赶回来,到家已经是12点多了。我想这样一个会议我一定要参加,我觉得今天的会不仅仅对我们法学界而言,而且对我个人而言都有特殊意义。大家知道,大学之大不在于大楼而在于大师,我们贸大有沈先生这样的大师足以为傲,我们中国法学界有沈先生这样的大师是国家之荣幸。所以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中国法学会,代表民事诉讼法学会向贸大全体校友和师生表示崇高敬意。
刚才施校长讲沈先生是贸大的骄傲和荣耀,是贸大的精神财富,我想沈先生不仅仅是贸大的骄傲,更是中国法学界的骄傲。沈先生不仅影响整个国际法学界,而且深深地影响了民事诉讼法学界,民法学界,乃至整个法学界。他的23本著作成了很多学科学习的经典。就我个人而言,我对先生怀有无比的敬仰和敬意。
我讲以下三个事情。第一,我走上学术道路受沈老师很大影响。我从1995年到北京求学,考上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从事民事诉讼法专业学习,有一天我看了《比较民事诉讼法初论》上下卷,价格很便宜,可能只有两三块钱。买回家之后,这本书一直陪伴着我,我每次从里面找选题,找材料,找结论的经典。我的第一篇文章叫“缺席审判制度研究”,发表在《中国法学》上,当时是硕士生一年级,我就从沈先生的《比较民事诉讼法初论》里受到了很多启发。继而我就成了沈老师著作的追随者,这23本书里我一共买了10本。我作为从事民事诉讼法学习的学生,能够从沈老的学术里获得这么大的启发和教育,这代表了我们一批民事诉讼法学者的共同特点。
第二是我个人的博士论文。凭着我对沈老的尊敬,我就自告奋勇讲能不能请沈老作为我论文的评阅人,因此我有机会能够到沈老的家里邀请他。沈先生家当时在望京,与沈先生和师母一起长谈后,沈老同意担任我博士论文的评阅人。这是令我骄傲的事情。
第三件事情,我曾经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工作。我到出版社工作之后,很希望出版民事诉讼法方面的书,第一本就是《比较民事诉讼法初论》,能够让更多的从事民事诉讼法学习的学生和学者能看到,我向社领导提出再版。后来我又到了沈先生的家里,求得他的同意出版了这本《比较民事诉讼法初论》。
以上这些与先生的交集,可以想见我为什么要深夜赶回来。郑州的会议很重要,是由王乐泉会长亲自主持的,我这样半途离开其实是很不讲组织原则的,但是纪念沈老的这个会议我要参加,因为我对他的敬仰、敬意、感谢是来自内心的,是真诚的。
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讲三点感想,与全体校友和同学们共勉。第一,比较法学的研究仍需要我们全体法律人、法学人的共同努力。前不久9月3号,我参加了在苏州大学举行的东吴法学纪念百年的大会,很多法学者在寻根,在问东吴法学如何得到传承,因为台湾的东吴法学发展的很好。东吴法学的主要特点与当时的北朝阳大学形成鲜明对比,东吴法学侧重于案例教学,侧重于比较法研究。我为什么能够把先生的书都买过来,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翻阅,是因为比较法学在中国无论是法学研究还是法制建设都特别缺乏,都特别需要。我们既不能不借鉴不学习西方的法制经验和法学理论,但又不能生搬硬套运用外国的法制经验,如何在比较法的基础上更好借鉴和运用,这是我们当代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特别缺乏的。所以我特别期待着,我们贸大法学院能够在这方面继承沈先生的遗志,将比较法学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研究方向来发展,也期待中国法学界有更多的沈先生走出来。
第二,就是尊老敬贤,今天我们隆重纪念沈先生百年诞辰有非常特殊的意义,这两年我非常关注贸大法学院的网站,看到我们院领导班子到上海去,拜访沈先生的故居,又看到很早开始筹办沈先生百年诞辰的纪念大会,今天还要举行《沈达明文集》的首发式。这是非常好的做法。我们现在面临一个问题,在非常浮躁的时代,我们法学界也难免受此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坚守这块阵地,如何能够同心同德,如何能够合作非常重要。在这个时候,我们需要这种领袖式的人,我们需要一面旗帜,我们需要向所有为中国法学做出重大贡献的先驱们致敬。今天我注意到,我们主席台上的唐老师、费老师还有台下很多法学人,他们都值得我们尊敬和敬爱,只有这样我们的法学界,法学事业才能薪火相传,共同研究法制,推进依法治国。
第三,我们向老一代法学家学习什么,至少从沈先生身上除了精深的学术造诣方面还有以下三个方面,这也是我和沈先生交往过程中感受到的:第一,爱国情怀、家国情怀。刚才尊敬的高老师讲,他们这代人都经历了非常不幸的文革十年,也不仅仅是文革,在反右开始都遭遇了不幸,还有中国法学社科院的谢老,他们都经历过相同的遭遇。一方面对他们来讲,错失报国非常好的机会,同时在他们的晚年都争分夺秒,对国家的法制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对祖国仍然怀有很深的感情,很热爱自己的祖国。刚才韩大元老师也讲了,这是这代人身上体现出来的优秀品质。所以我们无论是从事国内法学研究还是国际法学研究,无论是国内交流还是对外交流,应当始终怀有报国之心,家国情怀。第二,淡泊名利,宁静致远。在我与沈先生的交往当中,沈先生这样一种淡泊名利的品格显而易见,只有淡泊名利才能一生耕耘自己的事业,一生不放弃自己的事业,孜孜不倦,这确实值得我们学习。第三,为人谦虚。先生之成就在法学界有目共睹,但先生对晚辈的关怀、提携令人感动。我们很多人可能取得了一些成绩,而且可能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但是如何像先生一样永远保持谦逊的风格,是我们时时刻刻要提醒自己的。
以上是我借这个宝贵的机会,来表达我对沈老的敬意,也谈一点自己由此所得到的启发,不妥之处请各位前辈和同仁、同学批评指正。谢谢!
石静霞:非常感谢仕春主任的致辞,感谢他对我们贸大法学院提出的期望。下面有请商务部条法司李詠箑副司长致辞,她同时也是我们贸大法学院的杰出校友之一。
李詠箑:各位尊敬的老师、校友、同学们,早上好。大约两个多月以前,石院长邀请我参加今天活动的时候,我感受到的是荣幸,今天看到这么多前辈,我感到的则是惶恐。刚才照相的时候我遇到了我的导师黄勇教授,他说他是沈老的博士生,是冯老的硕士生,所以我就算代表晚辈在这里纪念沈先生吧。
就像刚才大家都谈到的,沈老是国际贸易法和国际商法的奠基人,也是贸大法学院的奠基人。我的感受是,国际贸易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等领域,随着中国时代的变革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沈老在这个变革的时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时代既给我们提供了机会,时代也给我们带来很多的挑战。在我所供职的商业部条法司,包括前外经贸部和现在的商务部都有很多贸大的校友,比如今天的老司长,张玉卿先生就在座,他告诉我他是贸大法学院的第二届毕业生。在过去很长时间内,我们从事的国际经济法领域也获得了贸大校友和毕业生在内的支持,无论大家扮演的是什么角色,有人是政府律师,有人是律师,有人是学者,但都从各个方面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我想说,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商法的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需要实务与学术的密切结合。
就像大家回忆的,沈老不仅是在校园里作贡献,沈老还为实务做了很多的贡献。我们是实务工作者,我非常希望以后能更多获得贸大法学院对我们的支持。刚才听石院长说,今天在座的还有很多刚加入贸大法学院的新同学,我借机也跟各位新同学说两句吧,大家回忆沈老的时候都提到两点,第一是治学严谨,第二是宁静致远,既然你们走入了贸大法学院的大门,作为法律人,请将严谨作为我们一生的标签,我也希望大家能够做到宁静致远,这会帮助你们在这大时代中,既有自己的信念,又能保持一颗平静的心。谢谢大家!
石静霞:谢谢李司长,特别感谢她对我们新生提出的希望。这个环节的最后一位致辞人是沈四宝教授。沈教授大家不陌生,这里我强调的是,he is the last but not the least! 有请沈教授讲话。
沈四宝:同学们,老师们,我今天正装出席,为什么呢,是要向你们显示我一个70岁的教授,仍然充满活力(笑)。我们贸大法学院未来一定要生生不息,代代相传,一代比一代更强,当然实际上我们的任务非常重。
当我们法学院纪念沈达明先生百年诞辰时,必然会想起另一个教授,就是冯大同先生。沈先生和冯老师在国际商法界的影响力和对贸大法学院的奠基作用很难分割,他们在数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始终亲力合作,相互支撑,甚至可以说是相依为命的。他们给我们树立了一个什么样的榜样呢,是能人合作的楷模,他们是能人之间成功合作的楷模。这种学术上的关系,用沈先生的话形容是这样的,他跟我说,在学术上我和老冯是搭档,我负责买菜,就是找资料,还有切菜,就是翻译,老冯则负责做菜,就是写文章,写书。本来我们想炒一盘上海菜,但他常炒成了广东菜,他还说你知道广东菜比你们阿拉上海菜好吃(笑)。
冯先生当系主任时,遇有重大问题都主动征求沈先生的意见,他们之间的合作非常融洽。我是1983年7月从北大法学院到贸大工作的,至今有32年的时光。由于我和沈先生两人都姓沈,你们老讲沈先生、沈教授的时候我也有点心动,我们又都是上海人,还有人以为我们是亲戚。其实我们之间没有这层关系,但应该说我们之间接触非常容易。一个是到他家就讲上海土话,第二是他的很多思想我是非常容易接受的。现在想来,到贸大来这个选择是我人生中正确的选择,最主要的原因是能在沈达明和冯大同两位教授的影响和领导下工作生活了数十年。由于他们两个人的选择,我有幸继承了他们的思想和事业,他们将为之奋斗一生的经贸大学法学院的事业移交给我,现在想来,我应该基本上没有辜负他们的希望。
我在贸大工作了32年,最近始终在想一个问题,贸大的精神是什么,我是北大人,贸大和北大的精神有什么区别?想了很久,也不知道对不对,我是从他们两位先生的特点上想出来的。概括起来,不知道你们同意不同意。四个字,一个是务实、一个是视野。这就是我们贸大的基本精神,这种精神不是行政干部能左右的,而是从一开始就在沈先生、冯老师、在座第二排的老教授,他们的辛勤工作当中形成的,这是任何力量很难改变的。当然,这种精神正在新的时代下得到升华和发展。
我举个例子,我跟沈先生谈话没有一次是说大话,说空话,说假话,都是实实在在的话,比如我三年院长任期届满,也想上山下海。他说这不好,你院长当三年不够,三年这只是坐上院长的位子,还没有把位子坐热,你把位子坐热了再出去,可能对学校更好。后来在他的支持下,我确实坐热了,对法学院的发展和对我个人的成长有很大好处。我在与他的接触中发现,他看书无数,但不唯书,他也接触不少的上层人士,但不唯上。他做事情都从实际出发。沈先生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思想,对法学院的发展,对我本人的影响是非常直接的。他说搞教学要有三才,人才、教材和钱财。所以在他们两位先生思想影响下形成的思维是有益的。我觉得在座的校友们,大家都得益于贸大精神的培养,我们要感谢他们。
从师生关系上,我不是沈冯两位先生的学生,从年龄上,沈先生比我大31岁,是长辈,冯老师比我大12岁,是兄长。但从学术上,务实上、视野上、为人上,他们都是我受益良多的老师,不是导师胜似导师。我在内心深处对沈先生和冯老师充满崇敬之情,对他们创办的贸大法学院表示感谢。他们人走了,但他们的思想,他们的视野,会生生不息,代代相传,一代更比一代强。沈先生和冯老师,我们会永远记住你们,感谢你们,再此我向他们鞠个躬。谢谢大家!
石静霞:非常感谢沈老师的致辞,感人至深。
我们今天纪念大会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是举行《沈达明文集》新书发布会。正像刚才各位指出的,沈先生一生淡泊名利,著作等身。为纪念沈先生的学术成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从去年到现在经过不懈努力,使得《沈达明文集》以新的面貌再次呈现在我们的面前。下面有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余兴发社长为新书发布致辞。
余兴发: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校友,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们齐聚贸大法学院,是为了缅怀与纪念,更是为了创新与发展。能够参与到其中,并且以结集再版《沈达明文集》的形式向沈先生致敬,同时也为我们的法学教育尽力,我们出版社荣幸之致。贸大法学院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校友,同时也留下了大量经典作品,汇集、整理和再版这些贸大经典,既是对先生们最好的纪念,同时也对沉淀贸大历史,传承贸大文化,激励晚辈后学有着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沈达明先生的著作无疑是这些贸大经典之中最杰出的代表。今年又恰逢先生诞辰一百周年,于是在法学院和我们出版社的共同努力之下,这一部贸大经典《沈达明文集》今天正式与大家见面,这是我们出版社贸大经典系列的第一部,我想肯定也是分量最重的一部。
这部文集收录了沈达明先生自1980年到2005年期间出版的著作,相信在座很多校友都非常熟悉。其中由于出版内容、版本重复的原因,我们把它的27本整合成了23本。在出版过程中,除了对当时的印刷错误给予尽可能的勘校,在这些地方为了便于读者理解,我们请专业老师们,以专业术语和注解的形式给予了说明。除此之外沈先生的内容我们都保持原作,保留其应有的历史价值,未做删改。
沈先生大多数的作品是在我们出版社出版的,我们很多老先生都记得先生对于学术作品的严格要求,曾经先生对更改每一个字都是再三斟酌,非常慎重。也曾经说过,我们老总编还记得,当时沈先生说过,我的书你们可千万不要随便改,因为每一个字都是费劲思量过的。这次在再版过程中,我们年轻人再次深切感受到沈先生对于三尺讲台的热爱,对于学术研究的执着,对于学科发展和法学人才培养的专注,以及对于书籍、对文化发自心底的尊重。先生曾经是我们最可爱的作者和读者,也像前面几位领导回忆的那样,他更是我们贸大真正的智者、学者、师者,我们今天一定要向先生致敬。
此次《沈达明文集》的出版,除了我们社内,上到老总编,下到年轻编辑的努力之外,也得到了学校领导和校友会、档案馆等兄弟单位的关心,得到了法学院领导,特别是石院长在内的大力支持,得到了法学院众多老师们的配合,也得到了沈先生家人的理解和支持。时间关系,我们在此一并谢谢大家。
最后,预祝本次纪念大会圆满成功,也让我们一起承继前辈的精神,凝聚经典力量,带着贸大的期许继续前行。谢谢!
请大家观赏《沈达明文集》新书发布视频。
石静霞:谢谢余社长致辞,感谢各位与我们一起此时共同欣赏《沈达明文集》发布会视频。我们实际上用的是电子揭幕仪式。再次向沈先生致以敬意!
纪念大会环节到此圆满结束,我们再次感谢各位致辞嘉宾,感谢他们对贸大法学院本次盛事的巨大贡献。今天我们齐聚贸大,除了纪念沈达明先生百年诞辰之外,还将共同见证法学院校友会的成立和沈达明-冯大同法学教育基金成立这一历史时刻。首先有请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开定律师介绍校友会和基金筹备的情况和选举结果。
王开定:尊敬的唐老、费老,尊敬的沈老师、高老师,尊敬的施校长、石院长,各位尊敬的来宾、老师、各位亲爱的校友和同学们,早上好!
受法学院校友会理事会和“沈冯基金”理事会委托,我就校友会和理事会工作向大家做简短说明。为纪念沈达明百年诞辰,根据今年5月15号法学院北京校友会达成的共识,决定在9月19号,即今天,召开法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并发起成立“沈冯基金”。为此在倒计时一百天之际,法学院邀请部分沈先生的弟子、部分老师代表一起组成筹备小组。在第一次筹备小组会议上,大家同时建议设立沈达明教育基金,今年同时也是冯大同教授逝世20周年,因此部分人士也在筹备冯大同教育基金,沈先生和冯先生都是贸大法学院的奠基人,我们筹备组大多数也是沈先生和冯先生的学生,因此我们决定集中力量办大事,共同设立“沈冯基金”。
筹备小组由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和沈先生第一位硕士研究生高西庆教授作为召集人。6月30号我们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主要讨论校友会章程草案和教育基金章程草案,还讨论了《沈达明文集》和“沈冯基金”嘉宾的出席事项。之后在8月下旬召开第三次会议,讨论了理事会构成,基金理事会构成,第一届校友会理事会会长和基金理事会会长人选,还讨论了研讨会的工作安排。
今天上午9点,我们校友会和基金举行了成立大会,会议通过了校友会章程,基金会的章程,产生了校友会第一届理事会和“沈冯基金”第一届理事会。校友会第一届理事会由53名理事组成,主要是知名校友,以及各个年级的联系人或班长,选举高西庆担任第一届校友会会长,“沈冯基金”理事会由19名理事组成,主要由有号召力的部分校友以及大额的捐赠校友组成,第一届选举王雪华为理事长,选举唐丽子女士、史晋京先生、刘速先生、焦津洪先生和石静霞院长为副理事长,王开定为秘书长。由于时间原因,筹备组工作肯定有所欠缺,望大家理解、体谅和宽容。我们会在大的框架落实后以后逐步完善,希望在以后,特别是未来三年之内,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做好校友会和基金的各项工作。
校友会的成立和基金的成立不仅得到了法学院广大师生和众多校友的支持,也得到了学校领导,校友总会和校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也感谢沈达明家属对《沈达明文集》出版的支持,感谢今天出席纪念活动的来宾、老师、校友和同学,特别是感谢专门从外地赶来的各位来宾和校友。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石静霞:下面有请施建军校长宣布法学院校友会正式成立,并为法学院校友会授旗,也请部分校友代表上台共同合影。
施建军:我有一个问题,法学院成立很多年了,为什么以前没有校友会?当然,我现在宣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校友会正式成立!
石静霞:我们今天会议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由施建军校长为法学院校友会授旗,并为法学院校友会揭牌,同时还要宣布“沈达明-冯大同法学教育基金”正式启动,并与基金理事代表一起为“沈冯基金”揭牌。
先请施校长为法学院校友会授旗,高西庆老师接旗。(授旗和合影环节)
现在请施校长和高老师共同为法学院校友会揭牌。(揭牌和合影环节)
现在请施校长与王雪华律师共同为“沈冯基金”揭牌。(揭牌和合影环节)
现在由施建军校长代表学校,代表校友总会和学校基金会,与今天到场的捐赠10万元以上的单位代表和个人签署捐赠合同。
第一位签约的是金杜律师事务所,由黄涛律师代表,本次已经到账款项150万元。(签约和合影)
第二位签约的是盛丰资本的创始合伙人史晋京校友,他捐款10万美元,有9万美元注入沈冯基金。(签约和合影)
第三位签约人是环中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雪华律师,本次为“沈冯基金”捐款50万元。(签约和合影)
第四位签约人是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张毅律师,承诺捐款30万人民币,分次到账。(签约和合影)
第五位签约人是来自海问律师事务所的张继平律师代表,海问律师捐款目前实际到账25万元。(签约和合影)
第六位签约人是来自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曹丽军律师,他以个人名义为沈冯基金捐款20万人民币。(签约和合影)
石静霞:此外,还有捐款10万元的校友今天未能来参加会议,还有很多捐款不足10万的校友,我们非常感谢。法学院20位教师目前为沈冯基金捐款将近20万元,捐款数额前三位的为沈四宝教授、黄勇教授和我本人。我们再次感谢每位沈冯基金的捐赠人!
施建军校长:我现在主动要求说两句话。我们签字的时间还不够长啊(笑),如果让我一直签到12点以后,我会更激动。衷心感谢各位校友!
沈达明先生、冯大同先生开创的事业如果想代代相传,还需要各位校友的鼎力支持。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我刚才特别赞成法学教育基金这六个字,这是为了我们法学,特别是国际商法事业代代相传,薪火相传,很重要的是有这样一个基金。这笔基金会助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发展,由其是国际法事业的发展,这是非常重要的。大家尽自己一点绵薄之力,成就这项事业非常可敬。现在有一个利好消息,就是有一个政府配套,1:1,捐款100万就是200万,也希望各位校友更多关心支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发展, 这对我们学校非常重要,因为我们都在支持中国走向世界。我们现在讲,从经济大国变成经济强国,从贸易大国变成贸易强国,怎么样变成经济强国、贸易强国,更多需要我们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需要我们在国际上做出一流业绩,这些都需要稳定资金的支持。所以再一次衷心感谢各位慷慨捐助的校友,谢谢大家!
石静霞:非常感谢施校长对我们的支持,我代表法学院再次感谢您。我知道您希望签到12点,实际上我们准备时间足够长的话您可能可以签到12点呢(笑)。我们这次并没有广泛发动校友捐款,只是想先把校友和基金的相关工作做起来。
高西庆:刚才校长讲了1:1的配比,但据我了解1在法学院,另一个1在大学里,我们希望施校长把那个1也拿到法学院。
石静霞:高老师说出了我们法学院全体捐赠校友的心声。这个问题一直也是学校和学院在谈的问题。我们也理解学校,因为贸大毕竟不像北大和清华有非常大的社会筹资能力。但我们还是希望学校能给我们一部分,那个1的配套,至少能给法学院留一半,我们会跟学校再谈,这也是我们校友捐款的时候特别关注的问题。
今天早上9点钟,由开定主持进行了校友代表大会,所以高老师作为法学院校友会首任会长已经完全合法化了(笑)。现在我们隆重有请高会长给大家讲几句。
高西庆:各位老师、各位前辈、各位同学,我有诚惶诚恐的感觉,不是说谦虚话,是我发现我做了很事情,都觉得还过得去,最不成功的就是我退休不成功,相比退休之前我还忙了很多。因此我说我不敢担任会长,虽然我可以努力帮助校友会做好工作。但是大家说,我是目前法学院有史以来届别最老的学生。其实,当年我们那届研究生中我是最年轻的,我们那年招了16个人,我比下面几届的人都年轻。既然无法推辞,我就在这个会长位子上为大家服务吧。
我们作为校友,其实对学校有深厚的感情,一方面是感情上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是基于实用的原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讲实用的学校。我们学校捐款少,跟北大清华不能比,以后还要靠大家。刚才几位校友已经给我们做出了榜样,也希望各位校友以后多挣钱,多捐钱(笑)。我们各位校友会理事会成员,包括我自己在内,也会努力为大家服务,创造各种条件使你们挣更多的钱捐给法学院(笑),目的倒不是想搞一个有钱的校友会。大家知道在现在社会,整个大环境非常浮躁,对教育的重视不够,这样影响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人,学生对于研究理论,搞更深层的东西兴趣不大。我们希望用这种方式能够筹更多的钱,使真正愿意搞理论,愿意深刻学习更深东西的人,能够有所得。对我们来讲,我一点不反对我们毕业生们自己做挣钱的事情,挣很多钱,把自己的生活搞好,把我们国家搞好一些,这是没有问题的。但在人群里总有一部分,可能少于10%,甚至更少,这部分人对学术对理论感兴趣。我平常也会碰到这样的人,他们很纠结,我这些年学生里总有几位一心一意想把这个理论搞清楚,结果这个学生毕业之后三四年坚持不住了,最后说了,不得不要孩子,还要上幼儿园,实在没有办法坚持下去,又回去做律师了。但是我们希望对于真正想在理论上有所造诣的人有一个机制,使这些人做的更好。对于愿意在法学院一心一意教书育人,我们也希望给他们的收入多一些,使得他们有这个条件做这些方面的工作,只有这样才会使得我们学院越做越好,法学教育做得越好。谢谢各位。
石静霞:谢谢高会长的寄语和期望。现在我们有请“沈冯基金”首届理事长王雪华律师讲话。
王雪华:谢谢!尊敬的石院长,高会长,各位领导、各位前辈、各位校友、各位同学你们好!今天非常高兴,“沈冯基金”今天成立,我先给大家报告一下,经过我们校友的慷慨解囊,我们的基金原始数额已经有大约400万元人民币。为什么不敢讲准确数字呢?是因为这个资金还在源源不断地来,没有办法统计出来准确数字(笑)。
根据我们地章程规定,基金的宗旨是通过接受捐赠,在法学教育领域内进行奖教助学,促进国家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刚才听到沈四宝教授说冯教授讲过,办学主要有三才,人才、教材和钱财,我们基金会负责钱财。但是如果实现上面的宗旨,我们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个条件要有更多的捐赠。第二个就是要保证捐赠款项使用的机制,公开透明,捐款去向清晰,便于查询,容易监督,这是通过我们的章程,通过我们的规定,通过我们的理事会实现这个目的。第三,我们希望法学院要有成绩,要有变化。前两个条件通过校友的努力,通过我们章程的规定,我们基本上已经能够实现了,第三个条件就看我们法学院以及我们广大的校友的共同努力了。
我在经贸大学本科毕业,硕士毕业,博士毕业,我还在这里讲过课,又出去做律师,我对贸大的感情是非常深的。在我心里面,经贸大学是我国著名的高等学府,这是一点没错的,在国家改革开放时候培养了无数的国际经贸和法学人才,这都得益于沈先生和冯大同先生的贡献。法学院的师资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在国内是独领风骚的,我们法学院在国际商法和国际贸易都是稳居榜首的。尽管政府有对教育加大投入,但是钱总是个问题,相对学校的发展,相对保持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在我们国家法学领域的领军地位,刚才讲钱是一个问题,通过各方的集资办学,共同办学,这已经成为一个趋势。这次我觉得通过我们法学院的老师、校友,各界朋友,大家为了法学院的发展,团结一心,真地体现了我们的团结一心,出钱出力,终于使得“沈冯基金”正式启动,这预示着我们盼望已久的恢复贸大法学院的荣耀不再是梦想了。
我们要感谢所有支持“沈冯基金”的人士,感谢为“沈冯基金”基金的建立辛勤工作的人士,感谢校友和各界友好人士,现在和将来的持续性帮助,以及对法学院的慷慨捐助,为贸大法学院建设和发展成为世界一流的法学院共同努力。我代表经贸大学法学院“沈冯基金”会向各位校友郑重承诺,我们一定管好每一分钱,以良好的成绩回报各位,我们希望基金作为捐赠者与贸大法学院的桥梁,为法学院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谨代表“沈冯基金”再次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感谢!
石静霞:谢谢雪华律师,我咋感觉压力那么大呢(笑)。
下面我们进入校友代表致辞环节。第一位致辞人,我们非常荣幸请到唐丽子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我们的前同事。有请唐律师。
唐丽子:今天我怀着崇敬和喜悦的心情回到母校参加纪念沈达明先生百年诞辰和法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当我走进热烈隆重的会场,见到亲切的司长、同事、学兄和学弟学妹时,非常激动。曾记得当年80高寿的沈老先生给我们上完课,连水都不喝,就去出版社去校对他的专著。当我向沈老先生请教如何学好英语的时候,他告诉我他是自学成才的。也曾记得某个冬日,沈老先生站在经贸大学62路车站等着,寒风吹透了他的中山装,他努力围着他的围巾,身体像要被吹倒似的,我说让学校给你派车吧,可是沈先生说不用,比起学校派车我坐公共汽车更方便。沈先生作为民商法领域的学术权威,国际商法的泰斗,身上凝聚了老知识分子全部优秀品质,他对祖国的爱,对人民的真诚是融在血液里的,扎在骨子里的,没有半点做作。他对工作的认真是努力品质的流露,没有半点虚伪,他淡泊名利,自然率真,对同事、对家人、对学生的情感是醇厚真诚,他是高尚品德的化身,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令我欣慰的是,沈老先生虽然走了,但他的精神,他的品质作为宝贵的精神财富被一代代贸大法律人传承,在沈老先生之后,有冯大同教授,沈四宝教授,高西庆教授,石静霞教授等知名教授扛起了国际贸易法的旗帜,继续冲在国内学术前沿。令我自豪的是,一代代贸大法律人,无论是在学校教书还是在政府当官员,还有做律师,都保持着沈老先生优秀的精神品质,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同凡响的业绩。就拿我们金杜所来说,是我们贸大培养出来的学生,张毅、黄滔、王开定,他们是业务骨干又是法律服务届的超级明星。如果将贸大法学院比作一个家庭,沈老先生的品质已逐渐形成这个大家庭的优良家风,在每个贸大法律人灵魂深处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这种烙印使我们经受住了人生历程的风风雨雨。
今天校友会的成立,为贸大法律人的交流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希望每个贸大法律人都支持、呵护利用好这个平台,使之成为我们大家相互交流情感,进行学术交流的最好载体,成为每个贸大人的精神家园,让沈老先生的精神在这里发出新的光辉,让贸大品牌更加耀眼闪亮。谢谢!
石静霞:谢谢唐老师的深情回忆和美好期许。下面有请法学院首届本科毕业生代表蒋莅东女士致辞。
蒋莅东:各位老师好,各位校友好。来之前丁老师告诉我说,今年是我们入学30年,也有2015年入学的学生,是不是给他们说说话。我当时第一个反应是,女同志一般不愿意被提及这个时间,我过去以为看孩子有多大年龄是衡量时间的过往,没想到参加校友会也有这个功用(笑)。
既然是第一届有幸在这毕业的学生,我就讲一些当年的小事吧。当时我们系是七系,是学校最小的系。七系在84年的时候招了一级,但是招生时不是作为国际经济法系招进来的,成立以后才从别的系转进来。我们1985级是以国际经济法系招进来的第一级。毕业时我们是三个班,84是第一个班,85是两个班,每个班都不超过20人。 我们在校的时候七系非常小。我记得大约1986年的时候,学校开运动会,入场顺序以一系开始往后排,我们作为七系自然在最后,即便全部都上, 也只有50多个人。想象当时的画面,就像这次大阅兵,有一些友国的代表团就一丁点儿人。但是我们当年取得了总成绩的第二名,其中有我们班今天来的江司长(现在已经是商务部副司长),他当时是一千五和一万米的冠军。你都不知道我参加了什么项目,我估计给大家猜10次都猜不出来。我当时参加的是铅球项目,好像是第五还是第六名。
我跟学校的渊源很多: 我还是冯大同老师的国际商法研究生,随后在学校任教; 我在学校呆了10年,很多在座的老师不光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同事。我过往30年走了不少地方,美国、香港、现在又到国内别的地方,各阶段遇到了不少校友:例如我们黄勇老师,我还在在香港律所的时候,参加关于反垄断一些重要的会议,他作为专家也会给我们做一些讲评; 像张毅,是前任公司的法律顾问。我想说,这个世界会在不经意的时间因为某些因缘会合进来,这就叫做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进校门的时候可能不清楚,命运到底是什么样的选择,大家从一个校门出来走的路就更不同了: 有像我这类每10年换一个行业; 也有像我们班的江司长、范司长, 在经贸部坚持了30年; 在来的其他同学里还有坚守做贸易30年的同学; 也有同学开始当了老师,做了贸易,现在又做实业。总之,生活中可能有很多路,并不是每人时刻都很清楚自己的走向,有些路也未必是自己有意的选择,但是有一些基本点,我自认为关键的是,第一, 像高西庆老师刚才讲的, 做人要有准则,不撒谎,不伤害别人。第二,像沈四宝老师讲的, 这个学校给了我们一些共同的特点,比如说务实和视野。我想绝大多数人都能走的很好,但不见得一个人在任何时候都能走的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找一些校友帮助,尤其是精神上寻求一下慰藉。
今天我们级虽然只来了六个同学,但有从加拿大专程赶回来的同学,同时我们同学在场下也是实时在微信群里发布新闻 - 我们的微信群叫做“宝马七系”(笑)。 了解法学院历史的人,知道我们是从最小最后的一个系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时光流逝,只要每一步做到问心无愧。还要感谢一路上的师长 - 今天看到孙校长和王校长在座,是我们在校时候的校长;希望老先生们身体健康,健康长寿!
石静霞:谢谢蒋莅东女士!下一位发言代表是来自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张毅律师,他的形象很适合当我们法学院的吉祥物啊(笑)。
张毅:各位老师,各位学长,各位同窗,各位师弟,师妹们,重新站在这个地方很激动,但是同时内心很平静,按照施校长讲的这是我们曾经的校园,也是我们精神的家园,回到这个地方感觉到内心很平静。
刚才说蒋莅东学姐是第一届的本科生,我们今年恰恰是毕业20年,我们有一批同学会回到北京,从昨天晚上已经陆陆续续有些人来了,有些是跨越了大半个地球来的。昨天晚上我们就开始做一些工作,比如说喝点小酒,打个小牌,我们还去了曾经住过4年的宿舍,曾经的那些点点滴滴,逐渐逐渐地串成了,慢慢变成了清晰的记忆,想起了以前的老师,想起了我们以前在学校的生活,想起了我们曾经的欢乐和痛苦,这些都是美好的东西。
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是我们纪念沈达明先生百年诞辰,也是沈达明-冯大同基金会成立,法学院校友会成立的日子,我就从校友会的角度发表一下我的感想。
其实校友资源对整个学校来讲是最重要的资源,从法学院来讲,我们当时叫七系,我觉得学生和老师当时是构成了最重要的两个主体,这些学生一代一代毕业以后就逐渐离开了学校,来到了社会上。校友本身在这个社会上他们能不能发展的好,他们能不能在发展好的时候回来回馈母校,这是校友很重要的部分。今天很荣幸看到我们的师长,看到了我们非常尊重的老师们、同学们,对我们来讲今天是个很重要的日子。
今天是一个崭新的起点,我祝愿所有的校友们,祝福我们的法学院在这个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石静霞:谢谢张毅。下面我们请周广荣律师代表广大校友致辞。
周广荣:首先我真的得鞠个躬,因为走过那么长日子,回来才感受到这种感恩,会让我今天显得特别的凝重和激动,我先给各位师长鞠个躬。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前辈,各位校友。我是96年毕业于法学院的学生周广荣,回到学校我转了一圈,又来到这个会场,我看到了我们很多前辈,很多校友的成功履历,让我觉得很汗颜。
回想起来我在学校的四年真的不够勤奋,也不够刻苦,有两件事是我可以拿来自我安慰的,第一件事我是一个广东人,我在北京呆了四年,今天大家都能听懂我说国语了。我有一个优势,因为冯老的课我听的特别认真,我觉得我听冯老的课应该听的最清楚最明白的。作为自我安慰的第二件事,也是我一辈子很自豪的事,可以说我们沈老、冯老以及在座的沈教授、高教授、黄老师,各位老师把我带进了法学的殿堂,在我心里这不是说虚话,在我的心里埋下了一个法制的梦。从我毕业开始到现在,我仿佛都在做一场梦,这场法制的梦让我真的很痛苦,但是也很快乐,同时也很自豪。毕竟,我是从咱们法学院走出去的法律人其中的一员。
此行,我除了回到法学院这个家之外,我也带来了贸大广东校友会对这次沈老百年诞辰,也对我们法学院校友会成立的衷心的祝贺,也带来了广东校友们对母校,以及各地校友的亲切的问候,在此祝愿沈老和冯老的精神常存贸大,常存法学界,祝愿母校法学院桃李满天下。中秋佳节之际,祝愿全体校友,家庭幸福。最后欢迎各位有机会的话来广东,我是东莞人,东莞现在没那么敏感了(笑),欢迎大家有机会多到我们东莞去指导、交流。谢谢各位!
石静霞:谢谢广荣校友,很亲切的表白啊。最后一位校友代表是来自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的廖晖主任,他也是海南省律协会长,有请廖律师。
廖晖:各位老师、各位校友、各位同学好。作为贸大在祖国最南端的校友代表,此刻站在这里我确实有点胆怯,我不是法学院本科毕业的,我是97年法硕入校的,但是受石院长邀请,我还是勇敢地站在这里,因为我实际上在贸大持续学习的时间,比我本科四年的时间还要长。第一个母校给我保留的是青春的回忆,但是贸大作为第二个母校给我带来的是我事业的发展。
我记得当时99年从贸大毕业回到海南做律师以后,从律师的助理到现在一个会长,实实在在讲,我的切身感受,就是我每一步的成长都离不开贸大的老师,贸大的校友,和在贸大这么多年所熏陶的,刚才大家所说到的贸大的品质。所以我对贸大这份感情,实际上夹杂着更多的是一份感恩。
在此谨借沈达明先生百年诞辰和法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的机会,在这里向我的母校,向我的恩师们再次感谢,祝福贸大法学院,祝福法学院所有家庭成员,明天会更好,谢谢大家。
石静霞:谢谢廖律师,谢谢各位校友代表既热情又温馨的致辞,你们让我看到在今天这个场合,除了新加入的2015级新生之外,我们贸大法学院未来发展的更多希望。因为大家都理解,法学院的校友资源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笔财富。
按照议程,也按照事先跟开定等人商量的结果,我作为法学院的院长,应该在这个纪念大会和校友会成立和基金成立后,向各位汇报一下法学院的工作,同时谈谈我们校友会和基金工作的设想。
我们今天对贸大法学院的创院先驱沈达明先生和冯大同先生的纪念意义重大。有的人可能会问,为什么把纪念沈达明先生百年诞辰和法学院校友会成立和“沈冯基金”这些事情放在一起做。我始终在想,我们对两位先贤的纪念不应仅仅是纪念,更重要的是将他们所创立的贸大法学院教书育人,为祖国外经贸事业培养人才的事业发扬光大。贸大法学院的发展离不开校友的支持,我因此而特别强调这些事情之间的关系。沈达明和冯大同先生缔造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我们从1978年的国际商法教研室开始到现在,培养了数千名活跃在各个行业的,主要是在法律界的一些非常优秀的校友们。我们对人才的培养离不开两位先贤奠定的基础,与此同时为了将他们的事业更加发扬光大,在这个特殊历史时刻,我们最重要要做的事情是凝聚人心和力量,共同来建设好贸大法学院。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我个人的力量更是非常有限,即使我们现在法学院的教职员工总共70多个人,大家力量也是有限的。但我们培养了数千校友,如果校友都来关心和支持法学院的发展,我想法学院应该会变得非常强大。这是我想首先强调的一点,就是为什么我们把这几件事情放在一起做。
第二,在座很多校友也许知道我的名字,但并不认识我本人。我简单介绍一下自己吧,我是98年自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毕业后来到贸大工作的,至今17年了。我在2014年4月接任法学院院长,我的前任王院长因为年龄原因不再担任院长职务。新班子成员在2014年6月份配置到位,包括分党委于海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苏号朋教授,主管本科生和科研工作的陈学权教授,主管外事、外教和留学生工作的龚红柳老师,可能很多年轻校友更熟悉她一些,和主管学生工作的阎丽鸿书记。这是我们目前的班子,目前我有70多位教职员工,其中有60位全职教师,还有十多位行政教辅人员。
新班子到位以来,法学院主要做了几个方面的事情,在教学方面,我们进行了从本科生到博士生培养方案的修订。为什么要修订培养方案,主要是为了给学生打好基础。我们贸大法学院一直强调我们的专业实务和语言特色,这些特色确实非常重要,对我们校友在社会上找到更好的工作具有关键的作用,但是与此同时,我们听到不少用人单位反映说我们的毕业生非常聪明,在工作上也非常容易上手,有非常强的实务方面的能力,但似乎我们学生的理论功底不是那么深厚,如果工作时间长了会显示出这些方面可以继续改进的地方。我们培养方案修订的最核心的目的不是去掉我们的特色,而是在首先夯实学生的法律基础上来坚持我们的特色。此外在人才培养上,我们从2014年级本科生开始实行导师制,目前是全校惟一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学院。学院为此要付出很多代价,不但老师增加了工作量,而且从学院角度来讲,我们需要投入钱来做这个事情的,每个学生人均4000元。我们现在做的这些可能从短期来讲,不会见效,但从长久来看,会有利于贸大法学院的发展。从学生进校起即对他们尽可能关心,将来他们有成绩后应当会想着回馈母校的。
我们自2015级开始做了两个实验班,一个是定位于高端涉外经贸法律培养的国际化实验班,跟我校英语学院深度合作,还有一个实验班是跟金融学院合作,培养复合型人才。背景是我们拿了教育部的两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这正对应我们实验班的建设。上周学院还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实验班学生的选拔。
时间关系,关于科研方面的工作我就不多讲了。只说一点,这几年,特别是从2012年到现在,我们法学院各项的科研立项在学校的科研工作会议上开始经常被表扬,我们老师现在拿到的项目非常多,现在法学院的任务不是申请项目,而是怎样依托项目将自己的科研水平和发表提到更高层面上,还有各种获奖我们也拿了不少。在外事工作方面,我们现在在致力于发展与国外法学院,特别是美国法学院的交流关系,我们面临的压力也很大。看看北大、人大、清华的法学院,跟他们有交流关系的国外法学院的数量对比来讲,我们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这块也希望各位校友如果可能也帮我们做一些牵线搭桥方面的工作。
另外,法学院从去年到今年,做了一些基础方面的建设,包括两个层面,一个是软件层面的,一个是硬件层面的。软件方面,我们改版了法学院的官方网站,英文网站也在继续建设过程中。我们申请了微信公众平台,这对于法学院形象的宣传,及时跟社会各界和校友沟通而言也是非常重要的手段。我也希望大家扫一下我们的二维码进行更多关注。我们还制定了具有国际范的新院徽,各届反应非常好。不过高老师提出了一个非常有建设性的问题,他说中间是1984,我是1978年入校的,那我还算什么法学院的人吗(笑)。我确实认为高老师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涉及到法学院从哪年开始的重大问题,我在设想如果2018年我还在这里的话,我们可以庆祝贸大法学院40周年,这样的话我们就把中间的84换成78。(笑)
还有院训,在发给大家的材料上能看到,守正臻善践行怀远。在硬件方面我们也做了不少建设。我总有一个朴素的理念,如果你家里有一个好姑娘想嫁个好人家,除了把她教育好之外,把她打扮得好看点也挺重要的(笑)。所以我觉得法学院的硬件建设也很关键。我们去年暑假利用法学院本身非常有限的资金,将法学院七楼进行了整修,建设了接待室、教师休息室、改善了卫生间、楼道照明和形象展示。去年用的是法学院的钱,今年我们有了一点经验,从教育部申请到一百多万的大项修购资金,对二楼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等总共600多平米的五个房间进行了全新装修,家具正在装,总体条件还是非常不错的。我们法学院在硬件条件方面没有办法跟北清人比,但目前看也有了很大进步。我希望校友今天有机会转一转我们的七楼,还有二楼。我们的模拟法庭将由金杜律师事务所定期冠名,因为他们的捐款已经达到了事先商定的数量,非常感谢金杜的支持。模拟仲裁庭将由环中所定期冠名。其他方面的工作,也是各位能够看到的,包括我们今天重要的活动,就是我们做的校友工作。可能跟自己的教育经历有关系,我在武汉大学学习了9年,在耶鲁大学学习了5年,在纽约大学访学1年,也在伦敦大学呆过半年。这样的经历确实使我真的从内心深处意识到校友资源对于法学院发展的重要性。这里我想强调的是,我们校友回馈母校的方式真的不仅仅是金钱,也可以有其他各种各样的方式,比如帮学院建立学术或实务联系等,校友之间相互团结共同努力维护学院声誉等。
从目前的情况讲,法学院面临的竞争其实非常激烈。众所周知,目前中国的教育资源分配很不均衡。这块儿我们面临的压力非常大,包括在吸引一流师资和生源等各个方面。校友工作非常重要,我们的力量有限,如果我们有几千位校友的帮助,相信贸大法学院会做的更好更强。据我所知,我们法学院是目前全校,在学院层面筹集到资金最多的学院,是我们的校友再一次彰显了我们团结的力量。虽然我们的校友工作刚刚开始,但我深信,从刚才校友代表的发言看,每位校友都有一段惠园情结,内心深处对贸大法学院怀有深情。我作为法学院的院长,在此郑重承诺,我们会非常用心地呵护每位校友对母校的感情,这是我发自内心的一句话。从目前来讲,我们做得很不够,下一步法学院会在各个层面上,更多地跟校友保持联系,更多关心我们已经走出校门的校友。我在设想我们将从明年开始设相对固定的校友周末或返校日,邀请毕业生,特别是那些逢五逢十的毕业生回校聚会。除此之外我们还会做一些定期通讯,通过电子方式或者微信平台,与校友进行交流。让大家知道,what is happening now at UIBE Law School。以我们持续的努力,慢慢吸引和汇聚校友来关注我们大家共同的事业。
就我个人而言,我其实并不是那么自信做贸大法学院的院长。第一我不是贸大法学院培养出来的,我不是大家的校友。第二,在性别上看我在中国Top 20的中国法学院院长中似乎也显得比较另类。第三,我98年来到贸大,但中间有六年多的时间在外面学习和访学,因此我带出来的学生也不多。在这种情况下,半年来法学院校友工作能够做到这样的局面,说实在话,我的内心远比校长更激动。在此我非常非常感谢各位对我的认可和支持。
正像王律师刚才指出的,对校友们的支持,我除了感激外,更多感受到的是责任。这让我想起一个词,叫“重压下的风采”。我会尽力去做,包括我们今天在座的很多老师,我相信在这代表他们的话,大家是同意我说这个话的。有校友们的关注和支持,我们法学院的全体师生会更加努力来振兴我们共同的事业,我们共同的家园。因为时间关系,比如说下面的基金工作,我没有时间说太多了,虽然也准备了一些。我在此也做一个郑重承诺,作为法学院院长,我会非常仔细地利用基金的每一分钱。其实从我接手院长到现在,我们法学院的老师和办公室人员看了很多我做的事情,甚至有人对我有抱怨,说怎么会觉得你那么穷的感觉。其实我个人的经济条件还可以,本来不应该给人这种感觉(笑)。那我说,如果这是我自己的钱倒没有关系,但这是法学院的钱,我们一点也不能浪费。包括要求办公室双面打印,连订盒饭的钱我都要过问等,显得很那个(笑)。所以,对于校友们的捐款而言,我们更会会同各位理事,合理筹划和利用,透明公开。这是我今天对着这么多前辈、领导和校友、同学做出的郑重承诺。
最后,我想利用这个机会表达一下我的感谢。除了对校友发自内心的感谢之外,我还要感谢很多人,包括像费老、唐老以这样的高龄,能够赶来参加我们的活动并致辞,与我们一同见证法学院的盛事,感谢各位嘉宾,感谢兄弟院校法学院代表的支持。我还有特别感谢我们法学院的很多老师和法学院办公室人员。这个大型会议的会务准备时间很短,虽然“919”这个日子我们很早就定了,但今年因为阅兵,一直到9月7号才开学。而开学前后的迎新,实验班学生的选拔,学科申报等一系列事情扑面而来,所以会务准备只有一周左右的时间,一定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法学院的办公室团队做了很大努力,在此我要特别特别感谢丁激中老师,如果没有丁老师,应该就没有今天的大会。她为法学院的校友工作做了开拓性的努力,此外还有很多老师,如王淑霞老师、刘彤老师等,也做了不少贡献。为会务付出最多的是以阎书记为代表的办公室和辅导员团队。我这星期还在美国进行密集的会议,昨天晚上才从纽约飞回北京,将近10点才到家。如果没有大家的辛苦努力,今天的大会绝对不可能以这样的面貌呈现在大家面前。当然,我不知道我们的会议能不能算成功,但至少,we made it. 所以非常非常感谢大家的辛苦。
今天人来得很多,超出了之前的预期,我们准备不是很充分,对各位校友的招待和沟通还有很多可以提高的地方。不管怎样,如果各位对会务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那责任全部在我身上,如果大家对会议有任何满意的地方,则请感谢丁老师、阎老师带领的团队和法学院全体教职工。
我期待各位校友对母院的继续支持,也期待我们法学院的团队展现出重压下的风采,精诚团结,把我们贸大法学院做得更好更强。谢谢大家!
下午:学术研讨会“沈达明先生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
高西庆: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各位同行同事,下午好,很抱歉,今天的会议稍微晚了一点,而且会场的形式也不是很合适,因为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捐款人给我们建一个合适的屋子(笑)。在座各位可以把这个作为选项。本来我建议弄一个圆桌,大家可以真的讨论起来,现在变成了作报告的形式。但是规则跟开会是一样的,如果你们不同意哪位发言人讲的东西,可以举手站起来反驳他,制止他说下去也是可以的。但是每个人要报姓名,只提问题,别发表长篇大论,台上每人发言10分钟,然后互相交流。第一位有请於乐民,他是中化股份法律部总经理,给我们讲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问题及经验教训。於乐民在这方面经验非常丰富,所以我提醒不要讲太多。
於乐民:不用10分钟,我3分钟就说完。题目很大,我只说一些观察。让我谈谈对外并购的法律问题和经验教训,其实这方面没什么好说的,法律和合同这块是交易管理,这些在并购交易中其实是很小的一部分。实际上,交易做的再好也,决定不了这个项目好和坏。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不想多说什么,在座大家都是行家。
我觉得中国在最近的35年里,尤其最近10年,国企和民营企业大量走出去,但是如果做一个统计,我真希望国内有个机构能做一个普查、统计,可能会发现对外并购真正成功的案例不太多,根据我听到看到的,我觉得国内的企业在这方面比国际跨国企业成功的要少很多,这方面有很长的路要走。原因是什么呢,我们还年轻,在这方面经验不足,但是体制原因也很重要,可能是最关键的因素。在这方面,还是国营企业占主导,要想做到成功,最关键因素应该有第一流的企业。没有第一流的企业,做好也完全是一种巧合。所以关键是体制问题,我就抛砖引玉,先说这么多。有什么问题可以提问。
高西庆:你真的只讲3分钟?我们现在还有时间,如果现在听众有问题也可以。他是一个金矿,因为他的经验很多,中化是中国企业比较早走出去在外面买外国企业的公司,当然里面也有不少悲惨教训,可是他肯定跟这些悲惨教训没有关系。
於乐民:关系是有,我倒是基本都参与了,而且我们是做对外并购的第一批企业,中化80年代就走出去国门,我已经看到第一批并购的企业怎么关门了,看到了损失怎么造成的。2000年以后国企“走出去”又是另外一拨高潮,这个基本上到今天也可以看到结果了,,你并购了这个企业,经过10年、15年,结果是好还是坏,基本也可以判断了。做交易的时候大家很高兴,签字、喝香槟,大家高兴庆祝,但那不意味着成功,再过10年一看,这个项目是个不好的项目了,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就这么回事。
高西庆:你似乎过于悲观地讲这个问题。
焦津洪:因为我们管资本市场,对并购跨境都很关注,我们观察这么多年,国企收购了一批,现在成功的好像不多,最近民企出去一些,有这个趋势,结果还没有显现出来。我想你参与很多了,希望你给说一下,现在出去失败的原因是什么?是文化的问题,还是商业判断问题,还是我们这个体制,例如国有的决策体制,究竟是什么问题?
於乐民:当然原因很多,但是这些问题都是低层次的,最大的问题,实际上关键问题还是体制的问题。最关键就是讲的accountability的问题,咱们玩的都是别人的钱,other people’s money,那你这个责任,在国外要是玩私人资本,这件事该做不该做,对你的衡量标准是,如果这个钱是你的,你会怎么做,我想这肯定不是一个标准。另外,也有经验不足,这也是最大的问题,中国企业在前几年,尤其在这轮大宗商品commodities超级周期的过程中,使得很多人头脑发热,对外并购中支付的溢价premium太高。
高西庆:大家注意到一点,乐民讲了一句话,他说你现在看着挺好,又是喝香槟,又是庆祝,签字仪式大家很高兴,10年以后怎么样,15年以后怎么样,这是特别重要的。最近中国企业又开始大大一拨向外走,见什么买什么,什么贵买什么,这样一个大跃进,一时半会看不出来。他说的非常重要,你看投资是看长期的,要看10年20年以后怎么样。
下面我们再听听深圳证监局的局长焦津洪老师,焦老师大家知道,原来是经贸大学法学院的。他虽然是北大毕业,但在经贸大学这儿做法学院的副院长做了很多年,做了很多建设性工作,当年被我硬拽着到了证监会,在证监会呆了这么长时间,有相当大的贡献。后来证监会搞了一个行政处罚系统,这是他搞起来了,又做了稽察大队的队长,坏人抓了不少。有意思的是,焦津洪不是一个一般的官员,为什么,他本质上情怀上还是搞法律的人,而且是搞理论的人。当时拽着他来证监会,我动员他好久,谈了好几次,他说我还是要搞学问,他对到证监会是没有兴趣的。后来我说,你研究的是公司法、证券法,你知道有问题,你掌握的资料太差了,因为中国政府透明度不够,所以你不知道政府里面做决策是什么路子,我说你去看一年行不行,这一去就是10年,就有体会。他今天给我们讲证券法中的前沿热点问题。
焦津洪:高老师说服了我,刚才那句话在当时打动了我,今天有好几位老先生,费老、吴老师这都是过去给我们很多指导的。今天定了这个题目,其实我不是完全想讲这个题目,因为我是沈老第一个博士,我还记得在他从92年到98年期间吧,每周有一个下午要到他家里去,从一般两点多钟一直就请教讨论到傍晚,那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间。可以看到沈老在那讲,我们在那讨论,太阳就从中午一直到傍晚,师母坐在对面,笑咪咪,也不说话,非常好,非常幸福的一种感觉。
上午费老对沈老的评价我非常赞成,因为沈老说我主要的工作,最重要的工作是帮助我们国内在一代一代学习外国法的时候,我给你提供一个桥梁,我用我的经验,我的东西,把国外人一手的东西,经过分析整合变成我们能够学习,能够了解,能够掌握,能够用的东西。所以他的23本书,其实他并不是一定要自己建立一个什么样的东西,而是要把国外世界上最优秀的东西,把它引进到中国来,让我们后生去学习,他真正的贡献是非常大的。
这里面其实有很多的例子,在他书里面的体现出来的这些内容,可能是我们读得懂文字,但是你不一定读懂真实的意思。你可能认为你懂了,但是实际上你不懂,这是需要多年的积淀,包括语言和各方面综合的能力。
刚才於总讲的并购,所以你看沈老的书里,他就介绍了境外对英美法里面的行为标准的三种基本标准,一种标准是所谓一般的契约标准,一般的合同不认识,做一次,你只要不骗我就行。第二点,更高一点的标准,熟了,不用说,我们也经常做,good faith是我们的行为标准。第三个就是更高标准的fiduciary duty,这种更高的,一旦你被别人信赖、相信,就必然产生你的一种法定的义务。而且他专门讲了,这个fiduciary duty跟我们看的,我们以为是忠实,其实不是,实际上是被动的,被信任的,你只要处在那种关系里,别人对你产生了信赖,你就当然有这种义务。所以在一个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它的法律体系,它的行为标准实际上并不是很残酷的那种,互相骗来骗去的,实际上包含了非常深刻的道德的要求。我们在建立市场经济法律的时候,特别是金融市场,资本市场,对于这个信任,对于fiduciary duty,对于这一系列问题,都要注意。一个资本市场,或者叫金融市场赖以生存的最基础的东西,都是拿别人的钱来做,如果你拿别人的钱做不受约束,没有足够的监督和惩戒震慑力,任何人都有可能去做坏人。拿别人的钱花起来是很随意的。这一套法律制度如果不建立起来,我们的市场经济,我们的资本市场,我们的金融实际上不可能跟上国际。我们在讲国际化,但到国际上是站不住的。
这也就解释了我们出去并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最后不成功,出了很多的问题。这也就解释了,我们现在资本市场上,金融市场上大量出现腐败的问题,就这些问题,既是一些人缺少自我约束和自律,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目前的这个制度和法律反应出来的行为标准,包括它的监督规范不到位,因此产生大家很不满意的情况。
高老师是老领导了。我们到了证监会,也是按照沈老讲的思路去推动了一些事,这些事经过各方面的努力,还是有一些成效,除了行政处罚之外,还有内幕交易法律这套制度。我写的论文,就是内幕交易的法律规范。从中国怎么认定,从执法第一个案例,包括后面的一系列认定的标准,特别是跟最高法院一起,推动最高法院专门出了司法解释,就是把内幕交易的认定举证责任,实现了举证责任的倒置,这是现在能抓住内幕交易的很关键的突破,这是制度上的完善。再有就是“老鼠仓”,过去是没有办法的,现在经过我们的努力,推动全国人大在刑法里写进了背信、滥用他人的重要信息,自己从事非法交易的行为,现在变成一条罪了,有了这条罪现在就好办了。
所以,我们在学校所学的所教的,很多东西很有价值,经过努力是可以在实践中,通过自己微薄的努力推动制度的完善。如果这些制度一项一项完善了,我们的资本市场,我们的金融市场就会更加成熟,跟国际上竞争才能有一个共同的标准。谢谢。
高西庆:咱们讲话的几位都是金矿,所以一会儿可以继续问他们。下面有请黄勇教授,对外经贸大学的黄勇老师。黄勇这些年很快成为比我更成熟的人(笑),黄勇讲中国竞争法的新发展及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黄勇:谢谢高老师。今天也特别高兴,大家在这共同纪念我们两位先贤,都跟我有很深的渊源,不仅跟我的事业,跟我的生活也非常有渊源。我跟沈先生家住的很近,相当于邻居,从这个楼到那个楼,也是有很多的感受和美好的回忆。
今天上午大家都在一起怀念,特别是总结出他们的治学精神,做人的精神,老一代的学者,包括高老师那篇感悟更加深刻,实际上是社会问题,如果大家都能感悟这个的话,可能我们将来会出很多的大家,但是不会浪费青春和壮年,这是我们的一个梦,正在实现。
石院长跟我说题目要国际化一点,国际化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一个符号,但是我就结合国际化,讲讲我自己的工作和专业。实际上跟沈先生也有直接的关系,我最终在选择博士论文的时候,选择了国际竞争法,当时我在研究,当时国内并没有反垄断法,最早的反垄断资料是高老师从国外带来的资料。沈先生指导我说写国际竞争法,因为是国际法的专业,在专业选题上也有局限性。我自己是常年教经济法,经济法更多的是政府管制的法律,我去美国的时候在那苦思苦想,美国人怎么样管,管首先有没有用公权力,当然有,怎么去管这个市场。其中有一个,就是反垄断法是一个竞争规则,尽管是用公权力,实际最终的目标是要恢复竞争秩序,就是恢复市场化,打破这种垄断。
所以我在这个论文之后又一个感悟,就是各国,包括学者都努力地去把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国际化,但是至今为止没有一个国际公约或者是国际组织,甚至是多边的协议和单边的协议,也没有反垄断方面的实质性的合作。其中很重要的原因,上升到更高层次,就是一个经济主权的问题,各个国家的发展和竞争状况不一样,因此很难把美国的充分竞争的市场阶段放到中国来,虽然技术上是可以的。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现在我们看到每个国家的反垄断的执法又成为了一种国际化,这种国际化,从我们国家已经执法了七年多来看,首先从法律条款上来讲就有国际化的条款,就是每个国家的反垄断法都有域外的管辖权,正因为域外的管辖权,使得我们十几年前发生的维生素C的出口案件,通过商会出口的案件,至今还在美国有一个公司没有完全结束诉讼程序。 其他三家的和解也是天文数字。就是在中国的出口行为,结果在美国进行了三倍的赔偿,同时我们现在可以看到,两个美国公司的并购,或者是两个境外公司的并购,不仅仅包括它与中国公司之间的并购,如果超过一定的标准以及涉及控制权的转移,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也有管辖权。因此,大家可以看到,从案件上来讲,尽管这种国际合作的条约没有,但是从每个案件的管辖来讲又成为一个国际性。
我们也可以看到,现在流行的自贸区的这种协议中,也开始有了专门的竞争条款,这些可能都是我们需要研究的,因为经济的全球化必然导致规则全球化的趋势,这是一个问题。所以我想谈一点体会,我们国家的反垄断法,很年轻,但是我们的影响面却很大,尽管只有七年多的时间,但是不得不承认,全世界在开研讨会的时候都承认,过去大家最重视的只有美国和欧盟,现在不得不把中国作为全世界的最重要的第三大司法辖区。在美国包括全世界最高层的国际业务会议上,必然要谈中国,即使中国的官员不在,也要谈论中国执法的案件,甚至是司法的案件。我们的案件并不是很多,我们商务部七年审查并购的反垄断案件也就一千出头,法院的案件 重要的不到一百件,最重要的案件几件。发改委和工商局这另外两家执法机构下的案件,加起来也就是几十件。所以我们的经验还不是很多,但是首先一个特点,它现在已经进入了一个执法的常态化的阶段,这个常态化我们可以看到,我自己大概总结了一下几乎所有的案件我们可能都涉及到了,包括不同类型的企业,不同类型的案件,既有卡特尔的案件,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以及并购审查的案件,还有我们国家的一个特点,我们的反垄断法另外一个特点,行政垄断的特点都体现了,所以我想已经进入了一个常态化。
第二,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什么。目前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要求我们的执法机构和司法审判机构,需要更加专业的执法背景,包括这种经济学和行业的、技术方面的积累,以及我们看到从现在的案件上来看,它有在国际上也属于高端的反垄断与知识产权交集的案件,如何去平衡一个私权利的保护和公权利的介入,它对竞争和经济发展,以及个人的这种创新权利保护的平衡的界限,这是很难判断的,是非常专业的,这种专业已经表现在,不仅仅是一般的专利技术许可的关系,已经看到是在国际的标准中的,美国也好,欧盟也好,这些都是最前沿和高端的案件,我们现在正在遇到这样的案件。
第三,我们之前看到更多的是三个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现在司法被动的接受案件,我个人预测它的案件会撺升。在这里就出现了行政执法跟司法案件的关系是什么?现在法律上并没有完全说出来,很多法律的问题需要研究。
最后,我想几点感想,除了执法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有两点是我自己的感悟。现在三分之一的精力,除了做案件跟政府的立法细化,现在就是反垄断的上位政策是什么,就是竞争政策,实际上就是中国推动市场化的很好工具。我们在这些年,起码我是写了不少东西,包括给高层就提一个问题,先别说反垄断,反垄断反映出一个问题,就是竞争政策它在我们国家的主导经济政策中,它能不能替代产业政策,这是一个特别大的问题。终于,给大家报告一下,我自己特别得意,我们没有白费努力,包括我们各位专家学者,包括经济学家,都在推动,希望你能够先认识到竞争政策是比产业政策更加市场化的一个主导性的、基础性的一个政策,我前年给发改委做了一大套的报告,去年开始动了,某些部长开始写文章在人民日报,这就是很好的开端。当时我以为就写写完了,今年3月份关于创新驱动的文件,中共中央文件和国务院同时发的文件,那就是最高级别的文件,终于我们把我们的私货其实是老百姓的事,有了文字上的记载,6月份的国务院文件又有一次文字记载,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我们现在在推动“十三五”规划里能不能改变一下思路,除了你投资给钱这种手段以外,能不能更加市场化,哪怕你是投政府的投资,产业政策的确立和实施,以及它的评估,能不能按照市场化的一套制度、思维和方法去做,我没有想到,“十三五”草案里把我们提出建立公平竞争的审查机制写进去了,叫积极探索这个机制。很不容易,因为欧盟有一套,叫政府援助制度,当时我们就在研究,一个学生写完十几万的论文,我们把精华的东西给各个层面,吴老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也特别感兴趣,终于现在写进去了,现在我们已经拿出初稿,也要给各个部门。
总结一下,反垄断是一个市场的程度,从我们还没有完全市场化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的反垄断,跟西方一百年前的反垄断,它承载的任务多了一块,就是改革,促进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规则,和市场意识的建立,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谢谢。
高西庆:虽然超了5分钟,我觉得很有意思,令人觉得还是有点激动的,但是从根上讲,这个问题被提出过无数次。当时我写了之后,人家说这是1981年交的论文,他说这个对中国有什么意义,我说也许中国要搞市场经济,大家觉得是开玩笑的话,今天市场经济已经在中国占主导地位了,可是你看看你做的怎么样,对国企的改革改到什么程度了,最近在某些领域里越来越强烈认为国企就是要做大做强,就是把什么都占着,那你搞什么反垄断。所以我要说,我非常赞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讲的这些,要改革这些措施,如果真正得到实施的话,我想刚才黄勇教授讲的这些东西一定是会振奋人心的拿出来,我们人民下一步生活也会更好一些,不过我们要拭目以待。
下面我们请曹欣光老师,他是我同届的同学,我们俩共同奋斗很多年,他现在是汇仲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讲中国仲裁走向国际化的若干思考。
曹欣光:很感谢这个机会,但是来了以后非常感慨,最早法学院,是在三系下的教研室,就9平方米,沈先生、冯老师,我,西庆,就我们几个人,没想到今天有这么多人,这么大的气场,有这么多成功的人士,让我非常非常感慨,沈先生冯老师我是受益终生,他们给了我很多很多的指点。
关于讲题,我们知道所有的事情到最后都可能出现争议,出现争议总要解决,解决的途径有很多,最后的途径就是法律手段及包括法院,包括仲裁。我有感而发讲一点中国仲裁走向国际化的思考。为什么有这个题呢,因为有点大势所趋。就仲裁来讲,我讲一下我个人的体会。80年代我们在贸仲委实习的时候,西庆也在,那时候我们实习一年没有一个仲裁案子,偶然碰到一个咨询的人,大家围在一起,那种眼神是非常渴望,非常好奇,非常兴奋,围着他,那个时候因案子非常少,仲裁委是中国唯一的仲裁机构。到80年代末,那时候我是仲裁员了,当时案子也不多,可是当时有一个案子,起码我非常非常认真,怎么处理案子,当成处理工艺品那样处理它,在经贸大学我有得天独厚的东西,碰到那样的问题,在三系,所有问题我都去请教,这是在80年代末。
然后就是93年,93年我在加拿大的时候,当时我去加拿大,渥太华大学录取我读博士,为什么回来,西庆给我一个电话,他可能忘了,但我印象特别深,欣光你快回来吧,国内发展非常快,当时说海问成立一个公司,而且出去可以住酒店,一个月的差旅费是五万块钱,所以博士我没有读,回来了(笑)。后来我发现自己对争议解决情有独钟,所以又开始做争议解决,可是我发现在我做争议解决的时候,周边很多律师说你怎么做争议解决,你做上市很好,那个时候很多很多做争议解决的律师,做仲裁的律师都开始放弃争议解决,开始转向资本市场律师了。
后来有相当一段时间,我觉得做争议解决,做仲裁好象有点边缘化了,你不谈上市,不谈并购,不谈几十亿的项目,好像你就不是做律师一样,所以就有一点边缘化。然后到现在,应该说六七年了,突然有一段时间,我相对有一点脱离这个圈子,突然发现仲裁开始突飞猛进的发展,案子量大增,交易金额大增,现在几千万的案子都不算大案子,动不动几个亿,几十个亿,所以中国企业在境内,外国企业在境内,中国企业到境外的争议越来越多,而且仲裁机构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外所也越来越重视发展争议解决这一块,而且市场上越来越多的谈国际化国际化,好像谈仲裁不谈国际化,就不是主流了,我就想什么是国际化。同时来讲,做仲裁机构也越来越多开始改革了,现在外所,外国仲裁机构来中国做了大量的宣传,我们也出去做了大量的宣传,而且也办了很多很多的国际仲裁的班,学习一些英美精华的东西,就是国际化。
国际化这个词可以作广义理解,即仲裁制度跟国外的接轨。中国的匹配法律跟国外的接轨,规则的修改跟国外的接轨,还有我们仲裁模式,机构仲裁,临时仲裁,都要跟国际接轨,但是这个是很多人研究的,不是我现在谈的。我就想国际化怎么个国际化,我们中国搞了这么多年,我们有我们的特点,现在西方的这些东西进来,我们不可避免要学习西方的东西,中国律师也要出去做仲裁,如何适应国外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那是西方律师主导,我们是配合沟通,怎么个国际化,国际化好像是个伪命题,因为仲裁只要是在中国做的就是中国的仲裁,我们怎么跟国际接轨呢,我在想仲裁最核心的问题就是程序的公正,西方一致认为,没有程序的公证就难以实现实体的公正。那程序我们学习西方什么东西呢,我就说手里碰到的事情,这个案子打了两年多了,还完全没有到实体,应该是刚开始阶段差不多,将近两年了,当然已经花了两百多万的诉讼费用,这是国内律师的费用,还不知道以后的事情。这个仲裁员非常非常高效,非常非常敬业,也非常非常能力强,给他的东西当天就给回复,但是花很多钱。
还有就是境内的仲裁。我不说了,我反思,境外你做仲裁,你会为了程序公正会花很多时间和很大精力,尤其是在英美有证据开示,交叉讯问等等,为了做到实体公正,但是在我们的仲裁当中比较简洁,有一些问题,我在想我们学西方仲裁的时候,我们在国际化的时候,到底为了这些所谓的程序上公正,我们要付多大代价,而在仲裁里面不是侵权,很多并不是一个刑事案件,所以多少是要走西方那套程序,仲裁的实质就应该高效、简捷、经济、中立、公正,我们现在很多感觉,我们现在的很多改变和西方的东西,是贴近了还是背离了仲裁的本质,还是模仿西方的那一套。我就在反思,因为前几天有一个瑞典的案子,仲裁员,我没有接,但是我就反思,我在仲裁机构做了这么长时间,这么多案子,我就想如果让我做一个案子,同样按西方的程序,有多少案子我会改判,有多少案子我是在没有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我做了裁决。
这些问题都是很有意思的问题,我还在想怎么叫公正,程序是什么样的程序保证公正,我在想,如果把中国的仲裁收费制度放到国外,把国外的收费制度放到中国会是什么样的情况。所以我要说,我们的改革不要妄自菲薄也不要妄自尊大,找到问题的结症以后,我们的仲裁机构能够切实分析我们国家和境外仲裁的利弊,不要盲目地学,我们有很多问题是有我们的长处的。谢谢。
高西庆:好,很好。我自己也是很多年不做仲裁之后,结果发现果然如曹欣光刚才说的,我们现在仲裁机制上改变挺大的,有往程序正义靠的更近的东西,但是有时候对实质争议产生疑问了,实际上这之间是有一个比的,不是一个绝对值,这个问题很值得进一步讨论。
下面我们请曹丽军律师,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给我们讲紧急仲裁员制度。
曹丽军:很高兴参加这个活动,我讲一下我跟沈老的接触,我是91年到95年在经贸大学读的本科,当时沈老已经不给本科生讲课了。但是我到贸仲工作,一开始就跟费老和沈先生一起,头半年有一个印象,从国展中心到他们家,老先生让我按照他的旨意来写裁决,但是他很仔细和我进行探讨,就在和平里那儿,当时仔细讲各种的考量。所以对我个人来讲是非常幸运,在职业生涯的早期就接触这样真正的大家,而且这么耐心给我讲解一个具体的案件。之后也办了几个案件,沈老的裁决,经办人可以留一份,这些我都保留在自己的手里,弥足珍贵。
今天有很多老师在做仲裁员,我一直对仲裁感兴趣,到现在也做了这么多仲裁,和上课的时候听各位老师讲他们的仲裁经历大有关系。赵处长今天在这,我们下周有一个中国仲裁周,其中有若干场活动,经贸大学应该也有,周五有一个高峰论坛,让我说一个题目,就是国际仲裁界几个热点的问题,一个就是我今天讲的紧急仲裁员制度。另外一个是碰到关联合同的交易,如何协调各个案件,各个法律关系项下争议的解决。过去可能就是多个案件,现在可以追加当事人,或者两个进行的案件合并整理,这是最近几年国际仲裁规则中在改进的东西。第三个现在也在探讨,如果申请人没有钱打官司,能不能找第三方赞助。这个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道德层面的问题,法律层面的问题,这个也在许多国家有探讨,我理解起码在香港这个问题是不清晰的。还有香港的律师问我,他代理中国大陆的问题,在中国大陆似乎这个问题没有禁止,所以我当时给的答案是可以的。曹老师刚才也讲,是不是过于偏离了仲裁的本意,确实费用比较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于一个经营业绩不好的公司来讲,打官司压力比较大。最近我接触了几个碳交易的中国企业,都是没有钱打官司,有人愿意出钱给他们打这个可以不可以。
还有一个就是国际上炒作的,如果仲裁的代理律师在仲裁的过程中,有不当的行为,仲裁庭可以不可以直接给你惩戒,这个我个人的观点是否定的。因为律师的行为其实有相关律协的规章制度制约,本来他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对于仲裁庭本来有足够的尊重,客户也盯着他。在目前来看,特别是在中国的法律,不是所有的仲裁员行为都足够合理,这个时候给仲裁庭过大的权利我觉得有点问题,我觉得还是在原有的框架下解决有关律师的问题。
今天我准备了一个PPT,讲一下紧急仲裁员制度的问题,但是今天不是太容易展示。我简单讲一下吧,什么叫紧急仲裁员制度,这个就是一种仲裁保全制度的创新。大家知道在国际上仲裁过程中的保全两种,一种是法院来做,还有一种是仲裁庭来做,但是仲裁庭采取的保全措施有一个天然的弊端,从仲裁程序启动到仲裁庭的组成,这个是有一段时间,通常是两到三个月,如果当事人在这个过程中要寻求临时保全措施的话,怎么办呢,传统的做法就是去法院,但是法院可能对于这个案件是不够熟悉的,他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并采取措施,可能也需要很长时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个仲裁机构在过去的十年中就创设了,通过规则规定了紧急仲裁员的制度,也就是说仲裁制度启动后很快,如果当事人申请保全,由仲裁机构指定一个紧急仲裁员,都是在15天内做出裁定,在做裁定的过程中,要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当然通常不会开庭,如果开就是电话会议或者视频会议。紧急仲裁员做的裁定,或者叫中间裁决,如果将来真正的仲裁庭发现不妥当的话,仍然可以对它进行变更或者撤销。从这个制度本身就解决了在仲裁庭正式组成前当事人保全救济的需求。但这个制度本身必然有它的弊端,弊端在哪呢,几大块,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就是这个制度,紧急仲裁员做的裁定或者叫中间裁决,它的执行性如何保证,有这么几种观点,一个是说紧急仲裁员到底算不算仲裁员。因为一般国家来讲,仲裁员有他的定义,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是自己来选仲裁员,首席仲裁员可能是由机构指定,但是紧急仲裁员是由机构直接指定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权利。第二个,他做的裁定到底算不算裁决,根据《纽约公约》能不能得到执行。现在香港和新加坡在方面都有自己的法律规定,不管你哪个国家做的紧急仲裁员的裁定,我都可以根据本地的法律进行执行,这个是比较好的。
还有一个问题,这种裁定到底是不是有终局性,我个人观点是,从这个角度来讲是可以执行的。最后一句,贸仲也创新了自己的仲裁制度,但是中国法律是通过仲裁员采取保全的,但是差的很远,贸仲是通过当地的法律进行,或者根据当事人的协议保证它的执行,这是中国国际化的一个步骤。谢谢。
高西庆:好,看来今天跟仲裁有关的题目挺多的,接下来贸仲的赵健处长给我们讲一下美国投资条约文本仲裁机制对中国的启示。
赵健:谢谢高老师,非常感谢法学院给我机会参加这么重要的会议。我和沈老的接触主要是工作中,94年到贸仲工作之后,沈老那是我们的大家,那时因为工作的原因和他接触,我记得当时去沈老家,就是和平桥往南一点红色的楼里,因为我在学校读在职的博士,后来我的导师说你在北京有机会见这么多著名的教授,你选题的时候可以请教一下这些老先生,后来我就请教了沈老,沈老说一定不要炒剩饭。他说当时我们进行法学研究,就是炒剩饭的现象比较严重,首先就是把国外的东西拿过来炒一炒,第二个就是把炒完的第一道再炒一炒,剩饭谁愿意吃呢,他说你选题一定不要炒剩饭。所以我秉承沈老的教导,选题做论文,从中国的仲裁实践出发进行选题写论文,最后论文没有像石静霞院长取得那么高的成就,她的博士论文被评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我那个被中国国际私法学会评为首届研究成果的一等奖。感谢沈老的指导
还有一个事情,当时贸仲委离职的比较多,我去沈老家,沈老说来了贸仲不要提走,说在贸仲真正把本领学到家,你至少要干八年。后来《仲裁法》出来了,当时仲裁员任职的条件,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从事审判工作满八年,担任律师满八年,可能沈老的观点就变成我们法律的规定了。
谈一下选题的内容,这个内容也是跟静霞院长沟通过,我说我就简单介绍一下投资仲裁,因为现在国际上开仲裁会议,好像不讲投资仲裁,这个会议的主题不完整,内容是不健全的。下礼拜习主席就要访美,据报道他们在谈的时候,会谈到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就是中美投资保护的谈判问题,当然两位领导人高屋建瓴不会谈具体的条款。我在这里报告一下美国的投资协定对我们的启示。美国的投资协定有一个范本,是在82年推出来了,是在通商航海条约基础上吸收欧洲国家,包括德国的背景下出来的,几经修改在2012年推出了新的文本,里面对仲裁内容规定非常详细,包括仲裁的事项,申请人的资格,法律的适用,合并、审理、透明、裁决的执行,仲裁程序的进行,内容规定的非常详细,整个条约37条,但是仲裁达到了13条,整个内容非常的详实。
现在关于投资仲裁也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讲投资法的时候大家说一句话,讲国际贸易法有一个WTO,有一个完整体系,但是投资法没有一个世界投资组织,整个的投资法是一个碎片化的。现在投资发展处于一个十字路口。现在有两个现象,一个是投资很热,现在知道投资仲裁案件公布的有608件,其中08年之后提起的新案件达到316件,去年有42件,因此投资仲裁现在很热,案子很多。另外一个现象就是批判的声音很多,但是最集中的批判,包括《纽约日报》有一个记者报道,搞不清楚哪来了三个人,做了一个决定,不仅赔钱,而且对东道国政府出台的外资管理政策指手划脚,你国家的法律就要跟着他们改,这个冲击就很大的。下面就有两种做法,我们就不要这个国际投资仲裁机制了,我们选一个东西代替它,现在提出一个是成立一个常设的国际投资法院,另外我们用国家间的争端解决机制代替它,还有一个让东道国国内法院体系代替它。这三个选项,第一个设立国际投资法院,想想就是望而却步,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避免把投资争议政治化,不适合动不动就进行国家的保护。还有一个就是交给东道国国内法院,这个涉及到地方救济问题等等。总的来说,有的国家确实有抛弃的,比如双方非常高的互信可能就不选择投资仲裁了,就选择国内法院。
美国的做法是坚持改良,现在对中国来说,想抛弃这个体制另起炉灶很难,发展的方向也是怎么改良它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另外一个就是地方救济,讲到这个可能会想到阿根廷人卡尔沃,不满意西方的情况,后来当了外长,提出民权平等,出了什么事你要去东道国法院寻求救济。关于地方救济修改文本时候,也有一些声音,一个是保护和外国人平等,另外外国人之间也要相互平等。还有一个是东道国法院更熟悉国内法。也有反方说你真的能公平解决这个争端吗,所以有很多的法律声音。后来美国有一个教授分析,根据当时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件统计,68%的被告国,法制系数在世行统计里都是在60%靠后的国家,是否敢把这些争议交给法制不才健全的国家解决。另外算了一下,用了当地救济肯定要花点时间,举个例子,一个五亿美元的案子,如果拖延一年利息损失就五千万,国内的程序再加三年,利息损失就一点五亿美元,这足够把一个公司拖垮,所以对地方救济没有完全引进来。在中国的话,我们也考虑要不要用当地救济。另外一个问题投资仲裁里的提高透明度,这个挑战很大。时间问题,我暂时给大家报告到这里,另外我准备了一个PPT,如果大家需要我给大家发过去。
高西庆:我建议两位有PPT的给他们,因为有些老师还是希望看到那个东西的。现在我们主题发言的人讲完了,我们有两位评议人,一位是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教授卢松教授,一位是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继平老师。张继平先来评论前面三位,你们一人花几分钟评论一下。
张继平:我的评议或者有些请教的问题,会远远短于10分钟。第一非常高兴,非常荣幸能参加今天的活动,我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级本科生,后来上了研究生,93年毕业。冯老师是我的指导导师,跟沈先生也有交集,我在上研究生的时候,沈先生曾经给我上一个课,我非常有幸参加了这个课,从他教学的方法来讲,能够深刻感受到沈先生是一代大师,他给我们从词根、词义讲起,讲解英美法律的含义。后来在筹备这次校友会的过程当中,也听到高西庆老师、曹欣光老师讲冯先生、沈先生的故事,也是让我深深感受到,冯先生和沈先生的治学严谨。
今天在座的也有很多是我的老师,高西庆老师、焦津洪老师、黄勇老师、曹欣光老师曾经都是教过我。我也是简单介绍一下背景,跟冯先生的和沈先生的渊源。
刚才听了各位老师嘉宾发言的题目,我是有些感受,尤其是於乐民总经理讲的话题,於总有问题向您请教。在我们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过程当中,也会接触到跨境并购,关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是有感受的,中国企业仍然还要交很多的学费,跨界并购当中,成功的道路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於总刚才提到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可能是体制原因,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的感受,其实在境外的跨国公司当中,从决策机制来讲,跟中国这块层级和官僚的角度并不比国企弱,我觉得国外的官僚,各个不同部门自我保护是非常强的,比如我们在做一个项目的法务部、合规部、财务部、投资部、劳动资源部,碰到不是自己部门的问题,首先也是推到相应的部门。但是我感觉到不一样的地方,这每个部门自己做的都非常专业,非常的精细,它对模型的分析,数据的建立,法律问题的追根究底是我们国内企业和法律是远远不及的,除了体制的原因之外,在执行和操作层面的专业性和内部的机制建立,不知道有没有一些空间可做,这是一个。
第二个,企业走出去,当地的文化,尤其是法律监管环境,其实对并购是非常关键的,我个人的感受,第一是要遵守当地的法律,第二其实在用人角度要本地化。即便西方企业在中国,如果没有本地化的运作,在今天也都是很难成功的。在遵守当地法律的角度,首先是企业走出去要请好的律师,我想有两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於乐民老师,第一即便有深层次的,可能体制上的原因,有没有可能在内部体系上,建立一个due process,或者说决策者在程序正义之外,我提程序正义是指国企的决策,只要程序走对了,可能政治责任就没有了,所以这个事情就可以做了,在这之外有没有其他的机制,可以让结果好一点,这是一个。第二个,我们现在在竞聘国企项目的时候,国企聘请律师往往用采购产品的形式,我觉得法律服务跟采购产品是很不一样的,所以高老师说於总是一个金矿,看看在这方面从公司的内部,可不可以有所加强,跟商品采购有所区分。谢谢。
焦津洪老师说的理论问题给我很大的启发,包括fiduciary duty。听焦老师讲的时候我也有感受,我研究生毕业之后曾经在证监会工作过三年,直接在高老师的领导和指导下,受益匪浅,我觉得那时候中国的法律,尤其是证券法律几乎是一片空白,首先在中国证监会的力推之下,慢慢地把证券市场的法规搭建起来,在这个过程当中引进了很多西方的制度,现在民商法律当中习以为常的概念,当初都是非常新的。焦老师提到从fiduciary duty的属性和被信托的义务,这个在现在公司法下的体现不那么充分,而且从董事,所谓的受托义务角度来讲,在决策和问责角度中发挥的不够充分,所以我的问题也是想说,因为从中国证监会的角度来讲,证券市场的角度来讲,可能对这件事情感受更深刻。那么,在法院有可能没来得及做很深入的理解和推动的时候,不知道从行政的角度,政策的角度,可不可以像这个制度先行一步。
听了黄勇老师的讲话,我觉得很有高度,很受启发,也就是说垄断本质上是鼓励竞争,是一个竞争法的概念,从我自己的角度来讲,现在中国法律的集中申报其实是各国都回避不了的。最近一两年当中,发改委对价格垄断也是有范例,这块是非常新的。我自己对这块不是特别熟悉,但是听了黄勇老师高屋建瓴的陈述,受益匪浅。我的评议和提问就到此为止,欢迎在座的听众发言。谢谢。
卢松:谢谢主持人,在座的都跟经贸大有些关系,突然让我想起来赵本山和小沈阳的小品,最后赵本山也说他们家姥爷也姓毕,也得攀上点关系,我不完全像赵本山,我跟沈老还真有点关系。第一我上研究生的关系,沈老给我们上过课,上的是UCC第九章。我的印象,当时国内没有人能讲这一章,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能讲,那时候是82年到85年。
第二个关系呢,我在仲裁这个行业,在贸仲89年担任仲裁员,这个过程中跟沈老有很多的接触,包括一些案件中间,有一个案子是第一个中国股票的争议案,百货大楼那个案子,沈老和我都在案子里面。欣光是律师,另外沈老是贸仲的专家委员会的顾问,现在费老接了沈老光荣的职位,这是一个非常资深的专家才能做到的。话说回来,从沈老那学到了很多东西,受益匪浅,石院长跟我说今天这个会,我说我要来支持,有相当一部分算是对沈老的一部分怀念。
我简单评议一下,从欣光老师谈的仲裁的国际化的问题,他认为国际化从某个角度来讲是伪命题,仲裁在什么地方,就是这个国家的仲裁。特别是要注意,我们学习国际的经验,包括在北京若干做仲裁的专业人士,我们作为北京国际仲裁论坛,可能在座的有些人知道,这是一个推广国际仲裁的论坛,但是我们不是说什么都要接受,囫囵吞枣,刚才曹律师指出,在西方的国际仲裁实践中,在保证程序公正的名头之下,掩盖了一些实际上跟仲裁追求的价值相矛盾的东西,特别是西方对证人的交叉讯问,这中间花了非常多的时间,而且花了大量的金钱,这与仲裁所追求的省钱和高效的价值目标是有矛盾的,我们不能什么都闭着眼学习。曹丽军讲的是一个新的制度,主要是财产保全,当然还有证据保全,如果不赶紧扣下财产,就把财产转移了,裁决就不可能得到有效执行,这是国际上有这么一个制度。但这个制度,在实践中有人用,有的时候还可以,有的时候不是那么有效。现在国际仲裁中,在做临时措施的决定的时候,仲裁庭有的采用命令的方式,有的采用裁决的方式,有的干脆把两个都用了,也有的就用《纽约公约》了。
补充一点,刚才曹律师提到,现在对于保全措施国际有两大类,一类是只有法院可以做,中国是代表国家之一,可能西方发达国家更多的是双规制,仲裁庭和法院都有权做出保全的决定,这也是国家仲裁示范法做出的规则。
赵健先生本来的题目是美国投资条约文本仲裁制度对中国的启示,时间有限他没有更多谈这个制度,有一个PPT,但是他非常正确的指出,设立投资仲裁制度的当初的理由。其实从这个制度发展来看,一个国家钱多了一定不满足于在国内市场,要出去,出去就要跟当地发生矛盾,投资怎么样保护,从历史上看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我投资如果不能得到东道国的适当保护,就是出兵,武力解决。发展以后,进步了一点,不能武力解决,就是所谓的外交政策,外交保护,当然刚才也提到了,卡尔沃主义。再发展到更现代的制度,到1965年制定华盛顿公约的时候,就进入到投资保护的阶段,就是通过法律的制度解决,当然有人也批评这个制度。另外从中国来讲,中国是处于两个角色兼有的阶段,我们在华盛顿投资争端解决国际中心,我们政府有被告,但是大家也看到中国企业也作为仲裁申请人告外国的政府,如平安保险,还有其他的。从未来的走向来看,中国是投出去的钱多还是接受的钱多,都有,所以中国有可能又作为原告又作为被告,中国对于投资保护的政策就应该有一个全面的态度和理解。我就说到这,谢谢。
高西庆:好,下面你们几位不是必须,因为有的是问题有的是评论,如果想回应,每位一两分钟,先从於乐民开始。
於乐民:第一个问题,我现在模模糊糊还记得,不知道对不对,我觉得可能性不大,在我们这种机制下,你用各种程序也很难解决问题。第二个问题我们过去讨论过,就是买产品与购买法律服务不同,国外对法律服务是不采取竞标的,因为法律是一种特别的服务,不能用竞标的方式。我们中化做的时候也是一样,越来越发现这个问题,你可以搞一个很好的价格,但是这个服务是没法保证的,这应该是一个未来的题目。
高西庆:我插一句,因为中化跟中投一样,都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这几年越来越多的开始把程序弄的越来越严格,发现做的很多事情,离原来的效率和正义越来越远,要求政府采购,你买的所有东西,从买瓶水都要走政府采购程序,这本来是防止腐败的方法。中投琢磨出一个办法,把所有的一流律师事务所都请来申请,申请完之后,一块上会,政府采购程序一次通过,一下通过了十几家,授权法律部,每次要用的时候就找,不可能那时候再给两个月三个月的时间,就用这种办法,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效率问题。
高西庆:好,下面哪位有问题。
刘楠来:我是社会科学院刘楠来,我是搞国际法的,不是搞国际经济法的,今天下午有三位谈论仲裁问题,我不是研究仲裁问题,但是我仲裁过,还在仲裁委员会上做过,08年我们国务院政府任命我当仲裁员,现在还连任,但是我一直没有做这方面的事情,但是我对仲裁,因为有这些关系,因此很关心。今天谈的仲裁的国际化问题,有些能不能称为国际仲裁,可以讨论。但是国际上确实有这样一个国际仲裁机构,仲裁员是来自各国的,要从这里面选仲裁员,手里的案子,主要是国家跟国家之间的案子,要把它说成是国际仲裁机构才是名副其实的。但是这个机构把它的工作又扩大了,甚至还借鉴民事案件的程序,这是一个情况。我想问我们仲裁界对这种常设仲裁法院有没有研究?因为政府指定我当仲裁员,但是我对这个问题真没有研究,不了解,这个仲裁机构到底怎么样,它的那套程序和案例到底怎么样,我们怎么样看这个机构,我们国家以后能不能利用这种机构,目前好像还没有,我们可以不可以提这个问题。
赵健:因为海牙的国际仲裁法院是两次海牙和会之后的成果,当时是大清皇帝签了,那个合约建立这么一个组织,可能我说错了请纠正,当时是说打完之后可以找一些国际仲裁解决国际争端,但是很快第一次世界大战就发生了,说明仲裁没有那么大的作用。这个组织是国家间的组织,也有自己的特权地位在里面,早期确实只是国与国之间的,后来发现国与国之间的争端没有那么多,慢慢它也在扩权,一方面是国家的,比如国际投资的案件它也想管,但不是强制的,也就是说当事人要选择它。现在有案件是选择他们的,包括涉及到中国的案件也有,比如首钢还有黑龙江一家公司,因为在蒙古采矿,后来蒙古采取了措施,这四家公司联合起来在PCA告蒙古国政府,因为具体的细节不公开,我们不是特别清楚。
另外它还想和联合国贸法会那边谈怎么发挥作用,前些年联合国贸法会在修改贸法会仲裁规则,涉及到仲裁员指定的时候,有一个缺失的机制,如果你选不出来有一个机构指定仲裁员,当时(PCA)很活跃,包括秘书长找中国拉票,希望在会议上支持他,就是让它作为指定机构来指定仲裁员。签了两个协议,一个是和中国政府签了东道国协议,还有一个香港特区政府有一个特殊的安排,现在在香港有一个办公室,总体来说PCA是一个老牌的机构,海牙和会时的产物,现在它也在新的情况下,也想继续发挥它的作用,它的程序我感觉是比较复杂的,国与国之间的仲裁有很多的程序规则,另外,海牙公约里对仲裁程序它也有一定的规定,并且不同的案件也有特别的规则。比如外空的争议也有一套规则,但是规则是万变的,怎么变化,既然是仲裁规则的话,可能中间的差距也许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大。这些年和贸仲的合作非常密切,贸仲和PCA也签订了一个协议,除了信息交流,共同推广之外,相互之间如果涉及到开庭地点这些需要协助的话,我们可以相互提供协助,简要给刘老师报告这些情况。更深的问题我也答不上,需要我们这边跟PCA联系的话,可以帮助,我们跟他们有固定的联络渠道。
黄勇:刚才说了,PCA是上上世纪末设立的,没有什么事干,后来确实是想找点事,刚才赵健也说投资仲裁,投资也是经济问题,也是商事问题,投资仲裁说到底是一个国际公法的仲裁,商事仲裁主要是私法,所以还是有道理的。另外,有一些国家或者有一些公司,有点不太喜欢华盛顿的投资争端解决国际中心,那一套公约的东西,所以现在有些机构,包括商事仲裁机构就用联合国贸法会的仲裁规则,包括PCA也可以用联合国贸法会的规则进行仲裁,所以它那边慢慢案件比较丰富一点,至于你刚才说的,好像其他的商事仲裁,只是它说我提供一些服务。比如你用我的开庭室我可以提供,但是它并不主要做那个,主要是公法以及投资仲裁,投资仲裁从传统的商事仲裁,现在已经非常明确分出来了,就这样一个情况。
高西庆:下面听众还有问题吗。
提问:高老师,我想问一下焦老师和黄老师一个问题,现在我们观察到一个现象,很多的国内企业在走出去的时候会利用国内的资本市场的高估值,与境外资本市场比较低的估值实现一个premium,但在这个过程当中,本身无可厚非,因为它在国外主要想拿比较好的技术和品牌,占领好的市场,这个本身也是合理的。但是在做这些交易的时候,最难是在境内的部分,不是境外,比如中国的上市公司能不能和美国和欧洲的上市公司实现跨境换股,不需要用现金,中国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向证监会报一个交易,其实股东大会批准已经有确定了,就导致所有资金的运用和交易规则的设计超级复杂。跟黄老师研究的反垄断也有关系,每个环节都会考虑反垄断的问题,现在好像是担心中国的反垄断审批批不了。问题想问,在现在的监管环境之下,在法律的弹性空间内,政府的监管机构,比如商务部、证监会,对于民间的境外收购,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未来会有什么样的倾向?是趋于严,还是会放宽、鼓励。
焦津洪:目前资本市场很多制度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跨境并购方面是严重滞后的,尤其这次股市波动表明,这套制度会有很大的风险,所以现在也要求加快推进改革,你刚才提的两个,目前都是问题,但是如果注册制能够加快推进的话,你所担忧的那些,在审批上,在很多不确定性的行政的问题上就会大大减少,就会让你从商业的判断为主,行政的审批会大大的减少,但是这个过程会是很难,很关键,可能还是比较漫长,还是像高老师讲的,要等着看。
黄勇:这个确实监管很严,确实走出去都要在国内进行资金的反垄断问题,同样我们国内的超过金额比较大的也要经过审批,比如说南北车的合并,很多人不是在讨论美国会不会同意,欧洲会不会同意,德国有西门子会不会合并,先要看中国,你报没报,你会不会通过,我们看到国务院推动的力量走向了海外,肯定能通过,但是也有很多专业上的争议。我们看到海外所有法律的,包括新加坡都很顺利的无条件通过,这个是一个必备的程序,多了一项程序,我经常跟学生说,包括跟律师讲,你做大量的并购和公司上市业务,它现在有了反垄断有一块附加业务,就是大的超标的是要报的。第二就是海外并购在中国的审批问题,这些年来可能对我们的意见,甚至是负面的批评,其中一项就是我们的效率问题,原来认为中国也是180天,应该是没有问题,但是我们可能在商谈阶段就拖了很长的时间,问题很多,在这里现在大家都知道,我们的反垄断的审查机构,它还要会同其他的行业监管机构,包括产业部门的意见,这个就大大的延长了,或者说有一些不确定因素。在考虑这个案件的时候目标就是一个,这个并购会不会影响和限制竞争的问题,至于国家安全,产业安全,包括证券是另外的法律问题。而且尤其是两个海外的公司并购,我们的法律能管到的,最后发现只有反垄断法,除非一头在中国,但现在两头在国外,但市场又在国内,所以人们的第一个意见,就是时间效率的问题。第二个是不是把产业政策也揉到了竞争的专业技术的考量问题,主要是这两个问题。关于这个效率,简单来讲,商务部这七年做的最大的一件事情,推动效率的提高最大的事情,就是实施了简易程序,最简单就是说有一个条件,大部分都是简易的,不一样的要求,就是你事先公告,我放在网站上现在申请简易,条件也符合,我就在网上公告。最大的好处,像在座不搞这个可能不关心,但如果你是竞争对手,业内的人,其中有两家并购,其他业内相关人士一定会关注的,信息会很快的,会提出各种异议,那我就放在网上,30天没有异议就过了。包括我们的主管机构,你有意见可以提,这个就大大推动了效率的提高。最新的,上个礼拜实施的,原来有一个商谈,分到各个审查处,商谈的人跟审查的人不是一个人,现在就平行的审查,这个是两个大的问题。谢谢。
高西庆:我们今天有一个非常丰富的,覆盖范围很广的讨论,两个多小时,非常抱歉我没有掌握好时间,各位都愿意多说,我也愿意多听。我想这只是一个开始,希望我们今后类似的研讨会会更多的进行,以后我们校友们,欢迎大家都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做这样的事情。我也想向各位报告人和评议人表示感谢,向提问的老师同学表示感谢。
石静霞:谢谢高老师,我们今后会为高老师创造更多的当主持人的机会(笑)。非常感谢,我想给大家说的是,我们现在外面有一个茶歇(我总是带给大家更好的消息)(笑)。大家可以喝点东西,吃点东西,再接着下一场,我们可能稍微晚一点,但我希望六点之前结束,茶歇中我们的嘉宾和校友们也可以更多互动。
(茶歇)
研讨会第二环节:
黄滔:各位老师、各位同学请尽快就坐。我们马上进行今天纪念活动最后一场活动,就是研讨会第二场。主题是沈达明先生与中国国际经济法的发展,我是本场主持人黄滔,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主持人,我肯定做不到像高老师那样谈笑风生,收放自如,我一看各位报告人和评议人,每位都是我的师长和前辈,我就中规中矩做好主持人就行了。今天总共有7位发言人和两位评议人,时间关系我不多废话了。
首先有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主任刘楠来教授给我们做一个主题的发言,叫中国的崛起呼唤国际法的强大。请大家欢迎。
刘楠来:下午好。今天法学院召开纪念沈达明先生百年诞辰纪念会,我跟沈达明先生,应该说没有直接的接触,他是我的师长辈,比我大20岁,我没有受过他直接的指教。但是在我搞国际法和研究工作过程当中,跟沈先生还是有所接触,我对他的为人和学术很敬佩,所以有机会,石院长邀请我参加我就来参加了,主要表示一下我的敬佩之情。
我研究国际法有过一段时间,我说卖什么吆喝什么吧,就讲讲国际法的一般问题,但是国际法的问题很多,我就想到底什么题目更好一些,我就想这些年来有一个感觉,我们国家虽然国际法大家都承认,在各个法律学校都开国际法的课,我们的法律里也讲国际法,我们国家参加了一些国际条约,跟我们国内法冲突,还要优先适用国际条约,所以国际法在我们国家的地位和作用不成问题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个感觉,我们国内对国际法还不是那么很重视,甚至对国际法认识上看法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说我们的外交文件里,一些发言和政策声明里或者领导人发言里,讲的是国际关系准则,而不怎么讲国际法。我们国际法它在我们国家到底处于什么地位,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里到底是什么地位,和我们国内法到底什么关系,这些问题都没有解决。所以我总觉得,在我们国家怎么看待国际法,怎么对待国际法,这还是一个问题,值得研究。我想就这个问题,借这个机会谈谈我的看法,来呼吁一下,我们国家确实要重视国际法,认真对待国际法。
具体我想从这个角度来谈,我们国家现在崛起,要实现中国梦,要把我们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强国,在这个过程中,国际法到底它的地位和作用应该是什么。这个题目很大,我从宏观方面谈三个看法。第一方面,我觉得我们国家近30年来,经济建设所以能够有这么大的发展,现在已经成为第二大经济体,它的很重要的条件,就是我们处于一个没有战争的国际环境当中,我们说这是一个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战略机遇期,就是利用和平的环境,集中精力把这个环境建上去,没有这个国际环境一切都是空谈,我们国家也不可能和平崛起。
我觉得国际法在保证我们国家的和平环境方面是起了非常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个问题不是我讲的,我们中央领导人,国家领导人也有这么讲过。2005年联合国成立60周年的首脑会议上,这么讲,联合国宪章确定的宗旨和原则,对维护世界和平的安全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得到执行。这个我不细讲了,我们再对照一下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区别,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不到20年就发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现在70年了,就没有发生大的战争,很重要的条件就是我们有联合国组织和联合国宪章,我们需要重视和珍惜国际法。
第二个方面我谈一个看法,当代经济全球化日益广泛深入,各国的经济联系密不可分,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取得成功的大小,有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们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是不是能够健康发展。对外经贸关系能不能健康发展,在这方面国际法起了很大的保障作用,经贸关系是主权行为,有一些国家,还有一些法人,还有一些个人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建立在共同的法律基础之上。大家都来遵守共同的法律,用这个法律确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要组织和规范彼此的经济行为和合作方式,在发生纠纷的情况下,也需要一些共同的程序和法律规则加以解决。这里的法规不是哪个国家的国内法,而应该是国际法。没有国际法,恐怕国际间贸易关系就不能顺利进行。我们国家在崛起过程当中,应该说在遵守国际规则方面做的比较好,这方面一个很重要的例子,我们参加了WTO,遵守它的规则,而且根据这个规则修订了我们国内好多法律法规,把我们国内的有关法律法规同国际接轨。所以这个国际法对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的发展,起了很重要的保障作用。没有这个国际法,或者不遵守国际法,我想我们国家也不会在经济方面取得这么大成就,那么我们的对外贸易关系也不会发生这么大变化,这是我的看法,我们搞国际经济法的同志都会同意这样的观点。
第三个方面,我们国家现在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且这个治国方略对于我们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是一个基本的条件。中央曾经有一个表述,为了这个必须全面依法推进依法治国,这个法一般主要是指国内法。在我看来,除了这个国内法以外,应该还包括国际法,因为我觉得国家事务有内部事务和外部事务,我们领导人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方面。国内的事务要依靠国内法,而国际事务除了依靠国内法以外,也要遵守国际法,不遵守国际法,不按照国际法办事,那你的国际关系是不可能搞好的,这是有大量的事实可以证明的。
我是这么看,我曾经写过一个材料,往上面送的,依法治国当中的法应该包括国际法,也结合了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建成。过去我们国家法律体系是基本建成了,有的已经建成了,就这以后我自己考虑,在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建立过程当中,对国际法这个问题是否把它考虑进去了,现在看来这还是成了一个问题。我讲一个故事,过去最高人民法院要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就是把中国现有的法律都把它编起来,这里就提出一个问题,我们国家参加的国际条约应该不应该收进去,应该不应该看作是我们中国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在讨论过程当中,就有一种意见认为,中国的法律体系不包括国际法,但是我在上面,我作为搞国际法的人,就说应该包括国际法,后来是按这个意见接受的,所以搞这个法库,把国际法也放在里面作为一部分。但是这个问题现在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完全解决。我知道我写的东西送上去以后,在有些单位就提出了反对意见,而且是在有关立法机关里头,到现在我们国家这个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宪法里没有明确国际法、包括国际条约,在我国宪法当中的地位问题,同我们国内法的关系没有解决,而且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觉得,我们要认识到国际法的地位,而且要明确在依法治国当中,国际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这就是想通过这个机会谈谈我的看法,也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我们在座的都是搞国际经济法和国际法的,我们搞国际法的人,对国际法还是有所了解,对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有所了解,但是我们好多搞国内法的学者,他们跟我们的想法可能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不是说所有人,可能有不少人在这个问题上跟我们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还要做这方面的工作。
在这里为了充分了解国际法在我们国家经济建设当中各方面的作用,我讲讲现在有两个看法需要讨论的,一个问题是,我们对国际法怎么看,影响我们对国际法有一个正确对待的态度,包括我们国际法的学者写的文章当中就讲,当代的国际法还是西方的国际法,或者是西方主导下的国际法,这种说法对不对,我们今天来看,当代的国际法应当怎么看,我要谈一个观点,跟大家一起讨论,我觉得这是一种过时的观点。国际法确实是由欧洲国家创造的,但是经过了三百多年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我们还能这么认为吗,我个人认为现在已经成为普遍的国际法,当代的国际法是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国际法是一种意志表现,应该这么看。对当代国际法这么看,不光我个人这么看,其实我们的一些领导人也是这么讲的。我也举胡锦涛主席在上次会议上,他这么讲,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各项宗旨和原则,符合和平发展合作等历史潮流,符合国际关系健康发展的本质要求,符合世界各国人们的根本利益。他是这么讲的,你说这还是西方国家的吗,这种认识恐怕在我们一些学者里还有一点影响,我觉得对这点我们还要统一认识。如果认为现在的当代国际法还是西方的国际法,那我们就不会接受它,就不会遵守它。这是我的一个看法。
另外一点,国际法同国内法是两个法律体系,这一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两个法律体系的关系怎么样,是不是像有些西方国家讲二元论的讲法,就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法律体系,还是这两个法律体系之间有密切联系,相互渗透的,可以相互转化的关系。在我们实践当中,有些学者包括一些官员,认为好像是两个法律体系。我个人觉得,这两个法律都是国家意志的表现,我们说国际法是各国之间的协调一致,它也是国家的意志表现,国内法肯定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里就有内在联系。另外我们看国际法和国内法,它对一些共同的价值取向,像公平、正义、平等等等这些东西是共同的,所以内部有这种联系。我们现在从各个国家,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实践来看,包括在法律的形成过程当中,很多国际法有一些概念,有些制度都是从国内法过来的。而国内法里头有些东西受到国际法的影响很大,这种情况我就不细讲了,我们搞国际法和搞国内法的人,细分一下这点更明确。从国际条约适用这方面来看,世界各国从我现在看到的,还没有哪一个国家不在国内适用国际条约的,但是适用国际条约方式不一样,有的是自己适用,有的是将国际法转化为国内法在国内适用国际条约的,在我们国家事实上也是这样的。刚才讲到一个,像民事诉讼法里有这样一个规定,本法与国际条约有不同的适用国际条约,那么我们适用了这些条约,还不认为这些条约是我们国内法的一部分吗。所以我觉得把国际法跟国内法截然分开,认为是两个法律体系,而不能相互联系的这种方法是值得考虑的,而这个关系到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的建设,法律体系完善的问题,这点我觉得还是很值得讨论的。我们作为国际法工作者,无论是搞理论工作的或者是实体工作的,都会面临着对国际法怎么看,怎么样把国际法纳入到我们国内法当中来,来完善我们国家的法制,更好的实行依法治国这个方略,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所以我借此机会谈谈自己的观点,希望引起大家注意,谢谢。
黄滔:好,谢谢刘老分享他对国际法的认识。下面有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车丕照教授给我们做一个“关于规则导向的国际经济秩序”方面的发言。谢谢。
车丕照:谢谢。谢谢石院长的邀请,我跟沈先生没有什么直接渊源,我很少有机会向沈老师讨教,有几次也是在贸仲平台上一起开庭开会,向他讨教一些问题,但是沈老的书读了一些。我在读硕士生的时候,82年就读他的国际商法,一直觉得非常受用,我现在给学生讲课的时候还会讲到,现在我还讲交货晚了7天能不能算上根本违约,同学说不算,那我说交圣诞树晚了,过了圣诞节,算不算根本违约。前两天我翻沈老师的书,他说的是感恩节交火鸡的事,我一定是模仿了沈老师的思路,造了这样一个案例,这是跟沈老师的渊源。我本来想来听听,石院长说做一个发言吧,我就想了这样一个题目。
为什么想这样一个题目,是因为我手里有一个课题讲的是国际经济秩序的,一定得说说由来,现状,未来的预测等等。因为今天时间紧张,我就不展开了。我发现会议厅外边一面墙是管子的一篇文章,这么大的地方通常是满江红,沁园春,很少有管子的,我想这恰恰表明了我们大学的特色。我讲的故事也是管子里的故事,说的是当年齐国就想吞并鲁国,齐桓公就问管子,管子说你就穿鲁国的丝绸衣服,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到鲁国查,发现全国都在做纺织业,不种粮食了,后来管子跟齐王说鲁国可以拿下了,那个时候鲁国基本不种粮食,后来齐王说我们穿棉布的,而且我们不准进口,或者不准进口丝绸之类的,鲁国就没有生机了,粮食又不是三两天能种出来的,齐国就不卖给他,鲁国粮价涨了数十倍,后来就出现了难民,就像今天欧洲的情况似的,很多的鲁国人逃难齐国去,然后鲁国就降了。
我在想当时有国际经济秩序吗,很难说。你说降降关税,断绝贸易关系也可以,没有什么秩序。那么秩序是怎么来了,就是国家之间有约束,什么时候有约束了,我们一般都说自古就有,什么时候开始的,可能近代意义上的还是欧洲19世纪中叶之后,代表性的就是英国说服了法国、德国,签了很多双边的自由贸易的协定,这个时候才开始有了所谓的秩序,因为有了国家间的约束。当然那段时间,后来经济衰退,到了那个世纪末大家又开始不要世界贸易,接着就是两次世界大战,所谓规则的建立还是二战之后的事情。这方面三个典型性的东西,就是联合国宪章,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关贸总协定,这三个协定确定了今天的秩序。有规则是好事,但是也不要满足于此,因为我们看到规则还是在实际之下出来的。我们晚清的时候跟国外也是有条约,但是这些条约经常是在炮舰之下定的,所以有规则不一定好。下一步可能就是规则导向,规则也是公平的,或者有良知的规则,包括总协定的第四章增加,和WTO的差别待遇原则,我想都是在向公平或者良知方向发展,未来大概也是这样,而且这个可能会普及到很多的领域。像环境法,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大概都是出现这样的公正规则。我发言这么多,谢谢各位。
黄滔:谢谢车教授,以下我们请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吴焕宁教授,给我们做关于沈先生与中国海商法的发言。
吴焕宁:谢谢,这个题目是石院长给我指定的。她通知我参加这个会的时候,我欣然同意,原因是什么?原因是我认为我跟经贸大的关系密切,属于不是校友的校友。理由有两个,一个就是,我曾经在这里听沈先生、冯大同老师,以及经贸大学请来的外国的,美籍华人的课,尽管我没有经贸大任何硕士、博士学位,但是我在这里听过课,而且我高攀一下,我跟现在著名的精英,高西庆和曹欣光,我跟他们一起学的,他们是我的同学,我是他们的同学,我高攀一下,我觉得我跟贸大有这样一个渊源,所以我欣然来了。
第二个原因是,我觉得经贸大学有我最崇敬的学者和老师,在我最纠结的时候,最困难的时候,他们给我指路、指引、鼓励和指导,也就是我讲的沈老跟冯大同先生。时间关系,沈老对全国教育的贡献,对学界的贡献我就不讲了,我只讲他对我的教义。
因为我是一个非法律院校毕业的、在法律院校教法律的人,当时文化大革命期间,江青曾经说过一句话,我们有党的政策,党的意志,为什么还要学法律,党的意志就是法律,因此她把所有的法学院都停掉了,关闭掉了,政法学院也在其中,所以我们荒废了很多年。到70年代后期,政法大学恢复,可能那时候经贸大学也成立了法学院,我起初学过一点民法,一恢复教学,让我教国际私法,那时候因为百废待兴,很缺乏师资,学校里说你光教国际私法不行,还得开一个国际贸易法,开了国际贸易法以后,立法机关常委会决定要立一个法,叫海商法,而且海商法是第二次恢复,1952年就有海商法起草委员会,到文化大革命以后要恢复海商法立法的工作。说你们政法学院派一个人来,说我们这没有人教海商法,那挑来挑去,因为我教国际贸易法,贸易讲买卖、运输、保险、支付,多少讲了一点运输,那就我去参加海商法的立法,这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幸运的事情,让我多学了一门课,但是我很纠结,我不知道这门课怎么教,应该教一些什么。所以我那时候很渴望学习,我虽然当了一辈子平庸的老师,但是我是个勤奋的学生,我一直想学,让我教课我就得现学现卖,正好那时候跟冯老师说,冯老师说你到我们这吃小灶,我给你一点后门的消息,我告诉你听什么什么课,每次讲课都通知我,我就骑自行车从学校到经贸大学来,那个时候经贸大学不是这样子,不是这么豪华(笑)。我跟曹欣光和高西庆同志一起学习,所以我自认为我是校友。
这两个老师给我的很多教义,沈老师给我最大的最深刻的教义是这样,我问他,我说沈老师,你在法国是学民法的,你怎么又懂投资法,又懂贸易法,又懂证券法,什么都懂,国际民事诉讼法,出了那么多书,我说你是怎么学的,你怎么这么博学,他说了一句话,这一切受益于民法。他说要学好国际经济法的各门课程,各个学科,首先民法的基本原则要掌握。民法是讲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你抓住这个线索,这几门课学起来就容易了,所以顿然开窍了。所以让我学海商法,尽管很难很深,我有了沈老师给我的指导原则,我就开始慢慢地学起来。
在我们国家海商法是个很窄的法律学科,我们学校有几千个法学院的学生,都是学法律的,但是真正学海商法的不多,所以我说,海商法是一条又窄又深的沟,很多法学院的同学轻轻一迈就迈过去了,根本不学,忽略这个海商法,他照样是法学界的精英、骨干。但是你一旦陷下去了就没有底,我觉得海商法它的魅力就在于真的是很深很深,值得研究的问题非常多。在我很纠结的时候,沈老师、冯老师给了我指点,他们是我的引路人,是我的灯塔。有时候想起来是很动情的。这就是我跟沈老师、冯老师的渊源,对我教义最深的就是这一点,我一直按照他的思路在工作,在学习。
至于讲到沈先生和海商法,沈先生没有直接讲海商法,没有教我怎么教海商法,学海商法,但是他的指导思想我领会了。现在石老师让我讲讲海商法,我觉得因为时间的关系,要讲起来可能三四个小时讲不完,我只讲一点,也就是现在的海商法,中国的海商法在干什么。
中国的海商法是纯粹的国内法,我们的立法机构通过自己的权威,自己的国情制定的自己的法,当然是纯粹的国内法,但是,它的特殊性就在于它的涉外性特别的强,国际性特别强,特别是远洋运输,一条船全世界有水域的地方都可以跑,都会涉及到国际法,因此在立法的时候,当时有很多的争论,因为到底怎么跟国际接轨,周恩来总理给了一个指示,说海商法的立法原则是两条,第一要跟国际接轨,第二要符合国情,就指示了这么两点,我想这个立法原则到现在还是适用的。尽管形势变迁,我们的海商法需要修改,但是这两条仍然要坚持。
关于跟国际接轨的问题,我稍微通报一点信息,我们立海商法的时候,当时国际有关的运输的国际条约有三个,简称为海牙规则,维斯比和汉堡规则。因为海上运输的国际性特别强,所以大家呼吁要海商法的国际统一化,都在向这个方向奔,当时我们没有参加任何一个条约,但是我们就采取了一个模式,你这三个条约里凡是符合我国情的,为我所用,我们吸收进来就可以了。现在到了一个新时期,经济全球化时期,以及中国的崛起,一带一路等等,我们中国曾经是历史上最早的,最强的航运大国,大家家喻户晓的郑和下西洋的故事,那时候我们的造船业,我们的指南针都是很先进的,在世界上有领先地位。
到现在我们要重新崛起,所以我们要重新把我们的海商法做一定的修改,有人说,现在的情况跟当年立法的情况,跟92年那时候差不多,现在我们又出现了世界上第四个国际条约,简称为鹿特丹规则。这个鹿特丹规则,它相较于前面三个规则的特殊性在于,它不仅调整了海上运输,而且包括其他,叫做海运+其他,意思有点像多式联运了。这个条约,我们国家参与制定了10年,这10年我们国家一直派代表团参加,所以我们争得了话语权,而且国际条约,国际组织,海运组织里的立法机构也有我们的成员,中国人已经当了执委,我们有了话语权。而且在鹿特丹规则制定的时候,我们也做了一些贡献,把我们的草案也提进去了。这是2008年通过的,到现在已经8年过去了,这个条约还没有生效,它生效的条件是20个国家批准,到目前为止只有两个国家,一是西班牙,一个是多哥,西班牙大家知道它是债务国,它居然参加了,多哥是个内陆国家。
所以鹿特丹规则到底我们要参加还是不参加,展开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争论,有反对派有支持派,都在各自发表自己的论点。国务院就问交通部跟商务部,这个公约早就通过了,中国到底是个什么态度,你们交通部跟商务部到底怎么样,交通部、商务部已经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最后给国务院打了一份报告,结论是这个规则,这个新的国际条约很重要,我们要慎重对待,目前不宜采取任何促进条约生效的措施,意思就是我们现在暂时不加入,因为如果要加入的话,我们国家的很多很多法律都得重新来过,要废止很多法律,什么担保法、物权法都涉及到,不仅是海运的条约,它是海运、贸易、铁路、公路什么都在内。所以我们交通部跟商务部给国务院打的报告就是这样的结论,因此关于鹿特丹规则的争论少了一点,但是还是有人在研究,因为说不定,虽然8年过去也许过几年美国参加了,中国参加了,也有可能一下子突破了20个国家,但是目前我们不采取任何促使它生效的措施,因为对我们影响太大了,这是我介绍的一点,我向大家汇报的海商法的情况。
关于海商法的修改问题,虽然学界很热闹,立法机构一直没有把它列入议事日程,因为我们需要建立修改的法律太多了,海商法这个法毕竟很窄,所以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但是我们海商法界还是在做准备。我就提供这点情况,谢谢大家。
黄滔:非常感谢吴教授情真意切的发言,相信她刚才说的,很多都是我们在座,包括很多老师在内都是第一次听到的。我刚才听到吴教授发言的时候,突然有一个想法,有一个建议,我们可以不可以请吴教授,刚才她说是非校友的校友,我们能不能请吴教授做我们的荣誉校友(笑)。下面我们有请中山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谢石松教授,给我们发言,题目是沈先生与中国国际贸易法。
谢石松:尊敬的石院长,尊敬的费老,尊敬的专家学者,我们经贸大的老师、同学以及校友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来到这个地方。
今天表达三层意思,第一层表示感谢,代表我自己,也代表我们中山大学法学院,为什么先代表自己呢,因为我是自己收到邀请函,第一时间回复答应,很开心很高兴来到这个地方,后来我们法学院院长知道我很早就答应了,她就把她的邀请函也转给我,请我同事代表中山大学法学院,我们黄院长也是我当年教过的学生,她的国际贸易法也是我教的,所以我应该有资格代表她,代表我们中山大学法学院。
感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感谢我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以及石静霞院长,我是第二次来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我发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有好事的时候都记得我,我第一次来是来参加当年沈老师筹备中国国际商法学会筹备会的时候邀请我参加了,我很开心,在这个地方也是做了一个主题发言,很感谢。今天我们这个大会也是我们很大的喜事,又邀请我来这个地方,特别的感谢。
第二层意思就是祝贺祝愿,首先祝贺我们纪念沈达明老先生诞辰百年,以及沈冯基金和法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的顺利召开,特别是这两个组织的建立,我还真有一点渊源。因为基金会,我的老师韩德培教授,他有一个基金会,我们一个学生帮他建一个基金会,我是这个基金会的副理事长。关于校友会,我是91年从武汉大学毕业到广州工作的时候,我就接手武汉大学广州校友会秘书长工作,一直到今天,包括后来我们96年成立武汉大学广州校友会法学分会,我也是第一任秘书长,整个广州校友会的秘书长我一直做到今天。我们换了好几任会长,他们说没有换秘书长。因为这两个身份特别有感受,不管是基金会的运作发展壮大,还是我们校友会的运作发展壮大,都需要有每一位校友的无私奉献,我在这个地方同时祝愿我们沈冯基金能够不断地发展壮大,同时也祝愿我们校友会,知道我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广州也有很多的校友会不断发展壮大,如果在广州方面有什么活动的话,我们可以互相协作,我们的法学分会都有几百人,我们名单上就有七八百人,不说整个校友会,我们四校合并以后有几万人,所以特别祝愿这两个基金会和校友会。
第三层意思呢,沈老师跟国际贸易法的关系,我的理解,沈老师是中国国际贸易法的开拓者、奠基人,他教育和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法方面的学者。刚才我们外面的介绍里,讲的是影响里一代又一代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经贸法学者,这个范围太窄了,按照我的理解,我的亲身感受,他应该是影响了整个中国国际贸易法方面的一代又一代的学者,以我自身的亲身经历。我是武汉大学第一届的国际法专业的学生,所以我在本科的时候学国际贸易法的时候,教材就是沈老师和冯老师的国际贸易法。我刚才还看到沈老师经典著作里没有国际贸易法这本书,我刚才还和编辑说了,因为虽然国际贸易法新论和国际贸易法内容是差不多的,但是体系编章排列不一样,更重要的国际贸易法新论是89年的,国际贸易法是83年的,这两个不是同一个概念,我当年读书的时候,这样的全国统编教材整个法学界都数得出来的,我还把那两本书带过来了,我斗胆问一句,我们这么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校友,在那个年代你们还有没有83年84年买的沈老师的书,现在还在自己的书柜上,我从武汉大学博士毕业到中山大学教书20多年,我搬了好多次家,我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处理我的一批书,我们中山大学图书馆有一个制度,老师们可以把你的书献给图书馆,我过一段时间把我的名字撕掉,有我痕迹的东西撕掉,捐给图书馆,但是沈老师的这两本书一直在我的书柜里面,这次开会我还带过来了,估计没有几个人自己的书柜里还有这本书的。
90年我到中山大学去教学实习的时候,我的导师让我去那边实习,因为我陪我爱人去广州。我跟中山大学国际法专业88级的研究生和89级经济法的研究生上了两门课,其中一门就是国际贸易法,还有一门就是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贸易法指定的第一本参考书目就是沈老师和冯老师的国际贸易法新论,是我读完了要求他们读的。我们中山大学法学院94年开始招国际经济法的本科生,我们下面还有一位对外经贸大学的博士生,她当时的国际贸易法就是我讲的,我指定的教材就是国际贸易法新论。所以沈老师的教材,不仅仅是影响了我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代又一代学子,应该是影响了整个中国,我的学生们应该是最好的实例,给了他们很多的启发和教导。
另外从学科的角度来讲,沈老师他们的国际贸易法理论框架体系在今天还是我们整个国际贸易法的经典,是我们国际贸易法的体系。到今天国际贸易法还是就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私法部分,国际贸易的交易法,第二大部分就是国际贸易的管制法,今天还是我们沈老师当年确定下来的内容。当然83年的时候之所以没有国际服务贸易这方面的内容,因为那个年代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没有这方面的实践。相关的内容,像货物运输保险,这些都放在货物买卖里去讲了,没有单独作为国际服务贸易一个内容展开,实际上那些东西也讲到了。
至少我个人的认识是,沈老师的国际贸易法奠定了整个到目前为止中国国际贸易法的体系,他的教材影响了一代又一代学者,因此我们应该更加的,更好的去读他们的经典著作,让他们的思想发扬光大。谢谢大家。
黄滔:好,非常感谢谢谢教授的发言和对我们的美好的祝愿,尤其是我们希望我们的校友会和基金秘书长王开定同志,多跟谢教授多交流,取取经怎么把校友会和基金建设好。下面我们有请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立余教授,给我们大家做关于中国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及挑战的发言。
韩立余:大家下午好,因为今天是纪念沈老师的百年诞辰和法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我说这个会我肯定参加。但是我参加并不一定发言,我说我以实际行动支持这个活动。后来石院长说你发个言吧,我原来理解发言就是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科如何往前发展的圆桌会,尽管我做了一个幻灯片,但是讲的方式不完全一样。
听了今天上午会议,包括到现在会议,另外看到沈老师的23本书,今天下午在这想,我的发言是合适还是不合适,我发言的题目是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挑战,现在再来看这个题目,我不知道是不是完全合适。
我们都知道沈老师在国际贸易法里的奠基作用,我印象最深的,我对股份有限公司的了解是通过国际商法这本教材来的,那时候基本没有介绍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容,他的书上有。回到我现在说的问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今天看取得了什么样的成就,首先我们看到了,它是我们现在公认的三个国际法学科之一,而且被教育部列为本科教学16门必修课之一,而且我们也提到了,国际经济法的教材,国际贸易法的教材,我们也有一定的国际经济法的教学队伍和研究成果,我们在教学研究过程当中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法制建设和对外交往服务,应该说我们的国际经济法学这门学科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跟当年沈老师、冯老师奠定这个学科的时候,相比我们的成就还是很大的。
在看到这个成就的同时,我们再回顾一下它的发展过程。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科的发展,据我了解,实际上是基于我们对外改革开放的要求,现在好多书上说,国外的国际经济法学科有几个流派,日本学派的,或者说欧洲的皮特斯曼,我们看沈老师的教材都是基于中国改革开放发展。所以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直接促生了这门学科的发展,体现在中国国内好多法律院校,像沈老师这样的前辈们,在不同的院校都开了类似的课,叫国际经济法也好,或者叫国际贸易法,或者国际贸易法新论也好,都是同时开花的。昨天晚上我为了做PPT,今天早晨起来我特意找到了之前出的书,几乎都是同时的。当然,从体系上来说我们也借鉴国外的成果。我们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科,我个人认为是80年代奠基90年代成型的,之后基本上确定,我们现在16门核心课,基本上就这样确定了。最早的像谢老师提到了83年的国际贸易法,这是沈老师的,人大的国际经济法教材是1984年,其他的法律出版社出了绿皮的八种,那应该是一九八几年。另外从国际经济法学内容来讲相对比较固定,并且不断发展,当时的框架基本上现在还能用,后面我提出我自己的问题。
我们还有一系列的学会研究会,包括沈四宝老师牵头的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等等,这个说到了我们的发展历程,现在我想说现在面临什么问题呢,首先我想说,我们面临着传统特色内容的东西在流失或者在弱化,比方说涉外经济合同法,当时构成了我们国际贸易法非常重要的内容,但是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以前作为一个核心内容现在没有了,我们现在只教(CISG),这就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我们原来的外国投资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为我们国家的公司制度以及外商投资制度,奠定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到今天也面临改变的问题,换句话说私法的内容在逐渐从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的范畴当中游离。技术转让法是83年版本的其中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我个人学习国际经济法一个重要内容,但是现在我个人觉得国际技术转让法越来越弱化,我后面会提到为什么。另外跟学科有关系的,大家也会关注到,现在国际私法教材新编的没有实体法的内容了,但是把争端解决机制纳入过去了,就是仲裁,我也参加过国际私法的年会,很大一部分在讨论仲裁的问题,所以这块怎么解决。
有老师就说,既然国际私法把这块纳入进去,那我们国际经济法就简单一带而过吧。由于内容的流失就引起了国际经济法学科内容的不平衡,我昨天特意看了车老师写的国际经济法,他出了两本书,一个是概要,一个是名校名师讲义国际经济法。公法的内容越来越多,比如世界贸易组织法,而商法的内容越来越少了,或者说专属于原来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少了,这是一个变化。包括沈四宝老师和王军老师编的国际商法的新版,这是去年或者前年的版本,在修订当中也说过怎么处理这个关系的问题,这些都会发生框架的变化。另外也有挑战,今天上午和今天下午都提到了私法和公法的问题,我们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学科吗,我们接触的广义经济法说是,但是有一些内容已经不属于我们教材的内容了,这时候怎么办,独立性体现在哪里,我个人认为应该是补充性的学科。我们现在除了讲合同法之外,还有一个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像CISG是一个纯私法的公约,实际上直接适用了,按照刘老师说的就变成了我们民事法律体系的一部分,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我们国际经济法有没有专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手段或者方法,有吗,我个人觉得是有问题的。
现在回到我说的技术转让,我学国际经济法时候,限制性商业惯例作为其中的一个内容,我今天想说它是反垄断法里的内容,是仅仅适用于技术转让的内容,所以发生了变化。今天下午黄老师也提到了国际竞争法和垄断法的问题,这些问题怎么体现。吴老师刚才讲到了海商法,这是跟国际经济法非常有关系的其中内容,但是海事法是不是国家贸易其中的一部分。我们把海商法是挑了一部分放到国际经济法范畴里的,这是它的独立性吗,是它的综合性吗,所以就有问题了。再回头看我们80年代的国际经济法教材,国际工程承包是一个部分,但是现在好像越来越少了,现在放在了服务贸易领域,通过这个来讲,我们会看到,无论是作为法律部门,或者一个法律学科也好,它的独立性需要反思。这个在车老师的教材,写的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国际经济法的商法部分和管制法部分出现了问题,两个怎么协调,它的理念,它的调整方法和国际适用方式都是不一样。另外公法和私法的问题,私法的问题,商法的问题是不涉及的政府的干预的,而公法是有政府的干预,这样就有政府的国际责任问题,所以调整方法和理念都是不一样的,法律责任的性质也是不同的,所以这些都是一个挑战。还有刘老师刚才提到的,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问题,怎么适用,我们讲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另外,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发展太快,我们的步伐基本上跟不上它的发展,我们在研究的方法,能不能统一囊括我刚才说的私法和公法的理论,车老师原则上接受综合性的,但是他也提到这里边有问题,这些都是国际经济法教学人员现在在处理的问题。
因为我们涉及到不同的法律条约,所以我们的教材编写还有很大的问题。最后提出一个简单的完善意见,弱化其独立性,强化简从性。再一个是从国内民商法中借鉴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分类,再一个搭建权利义务的桥梁。谢谢大家。
黄滔:谢谢韩教授分享他的看法。下面我们有请环中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雪华给大家做一个中国贸易救济法律框架的发言。有请。
王雪华:大家一定很累了,坚持一下,我后面还有一位(笑)。我的发言很简单,主要说几个事,第一个问题,关于国际贸易法这本书,刚才谢教授和韩教授都谈了,是两个导师,沈教授和冯教授1982年11月份写完的,那时候是黄皮,所以这本书四编,刚才谢老师讲过了,它是1985年获得司法部全国优秀统编教材一等奖的。我要讲的是第三编,这本数的371页就那么一页,这一页里谈了两个概念,一个叫反倾销税,一个叫反补贴税。那个书不是我们的教材,我们是国际商法,当时是为了考研究生,83年年底我们准备考研究生,那就得看导师的书,用课外书看这个的,这371页,从此以后我就对倾销反倾销、补贴反补贴感兴趣了。我说这个什么意思呢,这个就是我们现在中国贸易救济法的重要体系。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还有一些是贸易法里的。比如说服务贸易保障措施,还有贸易转移这条,还有争端解决机制磋商等等,和我们国际贸易法配合这三个条例,再配合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商务部发的一些规章,就构成了我们国家关于国际贸易法的最主要的基础部分。
在沈教授1982年写这本书里就涵盖了对外贸易管制,我们叫对外贸易管制法,有人叫救济法,篇幅非常特殊,叫我国对外贸易管制,先说我们国家的,关税壁垒等等的,许可证,配额等等。再说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管制,再谈贸易条约和协定,最后说关贸总协定,这四块就构成了WTO法,那时候没有WTO。95年1月1号以后才有WTO,沈先生这本著作,当时我觉得这本书,现在看这本书,现在这本书内容一点不过时,而且构成了中国目前国际贸易法或者贸易救济法的基础,这是我跟大家要讲的。具体来讲,我们从一本书里看沈先生、冯先生对我们国家国际贸易法的贡献是什么。就看这一页,我本人也参加了中国的反倾销条例,贸易救济条例的起草工作,我们最后在贸易救济案件里又做了中国第一起反倾销的案子,第一起反补贴的案子,第一起贸易保障措施的案子,这些基础都是这个概念,我们也是从沈老师的书里学来的,没有他写这些东西,我们再看要晚很多年的,这是第二块跟大家报告一下。
第三,在实务里的具体情况,这么说,贸易救济,我们叫申诉,我们中国国内产业作为原告方我们申诉的案子,这种案子目前来讲,我们国家从97年第一起西门子开始,到现在已经有87起案子,涉及化工、钢铁、造纸等多个领域,我们中国还发动了7起反补贴案,反补贴案件很少。到目前为止还发动了唯一一起保障措施案件,就是钢铁保障的案件,2001年的时候,这是唯一的一起,这是申诉的业务。应诉这块,根据WTO的口径统计,95年1月1日成立,到2014年12月31日,欧盟对中国发生了119起反补贴调查,美国对中国发起了124起反补贴调查,欧盟对我们发起了5起保障措施案件调查,美国发生了10起案件调查,我跟大家说这个目的是什么,一会儿说。还有一块,世贸组织成立了,中国2001年加入了WTO以后,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就对我们发生作用了,在日内瓦,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上,中国先是做了原告,后来做了被告。涉及到贸易的很多,但涉及到反倾销反补贴的8起是与中国有关的。我们诉别人的案件里有7起是与反倾销有关的,5起在美国,2起在欧盟。
说了这么多以后,看看我们的立法基础和实践情况,非常高兴告诉大家,有关在贸易救济法的实务领域里,无论是我们告别人,还是应诉别人告我们,处理这些案件的律师,很多来自我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最后我再说一句话,中国贸易救济立法和实践已经取得了非常可喜的发展,而这些都离不开沈达明先生和冯大同先生对国际贸易法的潜心研究和铺垫。
黄滔:谢谢王老师,最后有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法学院的边永民教授为我们做关于自由贸易区协议下的贸易环境争端解决。
边永民:大家好,终于坚持到最后一个人发言了,我争取简短,我是最后一个发言,我不太确定我是不是沈先生最后一位弟子,我是21世纪毕业的,沈先生是在他80多岁的时候指导我做博士论文,我一直很感谢他,在年纪那么大的时候还花很多时间跟我讨论。我有一个方便条件,我跟他住一个小区,所以看望先生还算方便。我博士论文的方向是贸易和环境,这是沈先生帮我确定下来的,我想感谢他的方式,就是把这个东西做的好一点。
在WTO里面,贸易和环境的联系实际上不是很强,但是在自由贸易区协议下,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在最近这些年有逐渐加强的趋势,特别是2013年以来,中国开始在自己签订的自由贸易区协定下接受环境作为专门一章写进,中国签订的,比如中国和瑞士的自由贸易区协议,这是2013年签订的,以及今年和韩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里,环境都是作为专门的章节。中瑞自由贸易区协定已经开始履行了,中韩自由贸易区协定从明年1月1号执行,未来会得到更多的重视。
在自由贸易区协定里跟环境有关的,我们国家承诺的义务,现在主要是两类,一是有效执行我们国内的环境法律,第二个就是有效的执行我们和对方共同签署的国际条约。这两个承诺呢,大家都是学法律的,可以做一个严格的解释,也可以做一个很松的解释。比如环境法律可以包括法律法规,甚至一些指南,标准,中央的法律和地方的法律,比如说环保部很严格解释,这个可能困难比较大一些。包括我们参加一起国际环境条约,除了大家熟悉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典型的环境条约,比如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也有保护海洋环境的规定,这些会不会纳入到国际条约范围里来,就像我说的,2013年我们国家才在我们的自由贸易区协定中接受这样的义务,所以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案子发生,也没有争议,甚至连纠纷都没有,也不知道将来缔约方会如何解释。
这些条约义务将来如果发生了纠纷,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解决呢,在刚才我们提到的中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中,规定了两种方式,一个就是有一些环境争议是纯粹的环境争议,比如说保护生物多样性,这个跟贸易不一定有直接的关系,我们就算是搭上贸易这样一个车的行为,因为贸易争议解决的比较有效一些,环境的义务大家经常容易忽略,所以人为的刻意的绑在一起。我自己叫纯环境争议,环境问题独立成章,环境章节下自有的争端解决机制进行解决,但是还有一些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争议,这部分就要提交到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下面解决。这是协议本身的理想化安排,我自己预测将来在实践中可能还会有一些麻烦。比如说某一个争议可能是跨章节的,是涉及到环境章节下的义务,也涉及到非环境章节下的义务。还有环境争议实际上并不仅仅是环境章节下的规定才会引发环境争议,还有进出口动植物检验检疫,还有遗传资源的利用和分享,这是知识产权保护章节的内容,不在环境章节,但是也有可能引起和环境相关的争议。
今天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我们国家在自由贸易区协定下新的承诺,有人感兴趣或许可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至少环保部这边对于明年中韩自由贸易区协定开始履约,这些承诺会在多大范围和程度上给我们带来负担,我们有一定的担心,或是 大家想对于韩国而言,可能挣钱是第一位的,所以不会挑起太多环境上的纠纷,但是从法律的定位和研究方面还是非常必要的。谢谢大家。
黄滔:好。刚才我们七位发言人分别发言完毕,现在请刘宝成教授和张潇剑教授进行点评,刚才他们两位做了分工,由张教授负责点评前三个,刘教授负责后面四个。有请张教授点评。
张潇剑:首先感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以及石院长的邀请,使我有机会参加这个盛会,我和沈达明先生没有太深的渊源,但是我的国际贸易法的基础知识,就是来自于沈先生的那本教科书,很早就拜读过。沈先生也一直是我心里一直非常敬仰的大师。接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邀请我立刻就答应了,虽然没有渊源,但是我是前来学习的,刚才主持人讲要点评,前面发言几位专家学者,我也不敢说点评,依然是采取学习的态度。
从前面三位教授的发言来看,刘教授比较强调国际法的突出作用,主要强调国家在崛起,要呼唤国际法。我的理解,国家崛起显然是有一个对外的发展,我们叫和平崛起,对外发展主要是经济方面交往逐渐扩大,对外交往就需要有良好的国际秩序,这个良好的国际秩序是以法制为基础的。在这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内,我们中国的经济发展,我们的走出去才能够顺利,在这方面显然离不开国际法的维护,这是一个。另外刘教授提到国际法是依法治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理解方面来看,我们中国现在在国内的建设方面也好,在对外开放也好,都要依法办事,国内这一块我们有越来越完善的国内的法律体系。对外,我们也有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而且有些条约是要在国内实施的,就基于我们稳定的发展,基于我们顺利的走出去,从这几个方面来考虑,我们国内法的建设和国际法的遵守,这是相互依赖的关系。依法办事,不仅仅是依照国内法,同时也要依照国际法,至少对外我们可以树立一个良好的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刘教授还提到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对国际法怎么看,说当代的国际法是西方的吗,当然现在这个观点,作为我们中国的学者我们是不认同的,因为国际社会发展到今天,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很多中小国家,亚非中小国家纷纷走向世界舞台,加入联合国,有很多成分是由发展中国家推动的,所以这个国际法我非常同意刘教授的观点,它现在已经是普遍适用的,不完全是西方的。我的理解,是不是有一个地域的适用。另外一种含义,是不是它最初来自于西方,如果有点后者的因素,这个法律无论是国内法也好国际法也好,它有一个发展的历程,也有一个传承。国际法它也是人类文明的一种体现,现在的国际法发展到今天,它是普遍适用的,但是它发展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或者说它构成的一个基本的主体方面,从历史渊源上来看还是来自于西方,所以西方的影响不能忽视。早期的国际法的规则主要是西方国家制定的,发展中国家是参与制定,那也是独立以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这里普遍适用的因素越来越多,但是我们也不能够忽略,当然也不可低估西方国家在国际法的形成发展中的作用。这就需要我们了解国际法里边的组成,有一些是具有西方色彩的,对西方色彩的那部分的国际法我们持什么态度,究竟是接受还是完全拒绝,完全拒绝我们有没有这种依据,再进一步
第二个问题,就是这两个法律体系,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二元论还是一元论,二元论就是各自独立的,互不隶属。一元论就是一个法律体系,这里边就是谁优先于谁,是国际法优先还是国内法优先,那这两种观点,在传统上就有分歧,现今依然有不同的主张,相应的体现了不同的实践。我的看法,这两种法律体系应该是各自独立的,但是相互之间我也完全同意刘教授的看法,是相互渗透的,它们有共同的。比如都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有共同的价值取向,但是它们之间也是各取所需,所以在适用的时候,就有各自适用的方法和手段,所以我们要完全把国际法理解为是国内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呢,一个是理论上恐怕还要进一步解释。现实中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应该优先适用,除非我们保留过,这种情况下,假如说把这个规定理解为一元论的国际法优先说,我认为不是太妥当,但是国内法优先,我们国内法优先使用国际条约又怎么解释,所以我倾向于这两者还是各自独立,也有自己的调整领域和调整的方法,这是刘教授的发言。
车丕照教授强调了国际经济是应该有规则的,我非常赞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特别是经济领域,那就会一塌糊涂,谁也不愿意看到这种没有规则的经济。因为在经济领域各个国家也好,自然人,法人也好,即便追求的都是赚钱,赚钱应该有规则。所以规则的制定非常的重要,怎么才能够制定各方都认可的规则呢,车教授强调应该平等的去制定,应该制定公平的,有良知的,向这个方向发展的规则。这种规则的制定,要想平等制定,要公平制定,这还是有一个前提,就是要有实力,没有实力谈不到平等,没有平等制定不出来公平的规则。
韩立余教授提出了各个学科的划分。目前发展到今天,比如国际贸易法里面既有公法的内容,又有私法的内容,对学科的划分提出了一些思考,有些界限不是太清晰。这是很现实的问题,因为学科定位不准确,不要说以后适用,就是课堂教学都会有一个模糊的情况。但是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也不见得是坏事,因为社会向前发展了,法律发展了,法律也多样化了,有的废止了,有的重新做了分类。比如韩教授说的我们过去三部合同法,现在三合一了,现在的合同法也调整涉外的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发展,法律发展,各种经济交往日益扩大,面临的形势局面日益复杂,实际上也推动了学科的建设。学科的发展,理论应该先行,这也给我们学生提出了思考,也提出了一些挑战。韩立余教授的题目本身就是挑战和发展,所以也就推动我们去认真地考虑,去解决,促使我们学科建设越来越合理,越来越完善。谢谢大家。
黄滔:有请刘教授点评。
刘宝成:首先感谢我们所有的发言人能够坚持这么久的时间,也特别应该感谢享受更多权利的,在座的听众,因为你们更加自由。我想我们能够坚持坐在这里,特别是我们还有很多的老先生,坚持一整天的时间,的确不容易,我觉得这跟我们沈先生的精神鼓舞是分不开的。
谈到我和沈先生的渊源,我是一个不算笨但是比较懒惰的学生,我和王军教授同时同一期成为沈先生的博士生,但是我和王开定最后成了关门弟子,所以我比边永民还要晚。我与沈先生接触很多,聊得也很多,他也跟我聊了很多人生的看法。
我们传统上讲,一个优秀的人有三不朽,就是立德,立功,立言。立言走向了一个大师的开始,对于沈先生的评价,人都过去10年了,说多么赞誉的话都不为过,但是我觉得对于沈先生和他所代表的这一代的学者,我觉得应该是有一个遗憾的。什么样的遗憾?还是在立言当中的立说问题。
我在一篇调侃性的文章里写到,有挑夫,我们把西方的东西挑过来,也有贩夫,拿它换钱。在改革开放以后,应该说在解放以后,能够有真正成为知识界农夫的,种自己庄稼的,开自己土地的寥寥无几,我觉得在这个领域,无疑沈先生也是60多年时间的受害者。但是沈先生是一个睿智的哲人,他不愿意去挑战,去做一个烈士,但是他从形而下的层面开始做起,慢慢推进向上。他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我觉得不是他对我论文的指导,而是他在三个场合讲过的同样一句话,他说法律是伦理的仆人。后来我又把它译的整齐一点,叫做法为礼役。这实际上反映了沈先生通过研究民法,找到了民法的上游,但是他不敢或者说没有精力,把它上游的,更多的价值观,朴实理念的东西,在他那个年代介绍出来,发挥出来,这是一个哲人安全避险的一种选择。所以也是在他的鼓舞下,我创建国际经济伦理研究中心,创办刊物,探究不仅是什么是规范,而是什么决定了规范,凭什么来评判规范,这是对我最大的触动。
我希望在我们这些后生当中,有少数人能够完成沈先生未尽的大业,那就是更多地从伦理,从哲学层面去挑战现实的框架,而不是简单地停留于做一个贩夫,或者挑夫,而不是简单的把自己的文武艺卖给帝王家,这是我的感触。
对于四位教授的发言,包括谢石松教授,吴焕宁教授,王雪华律师,边永民教授,他们谈到了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说我们讨论的,包括前几位教授谈到了规则问题,我的感触是,规则实际上就是黑格尔所说的普遍与特别之间的选择,国内规则和国际规则的问题。我现在在商学院一直教营销,在营销当中我们一直在强调,三类的商人去卖产品,二类的商人卖服务,一类的商人卖规则。国家也不例外,你能够把你的规则卖给别人,那你就有了定价权,你是赌场里的规则制造者,
中国在30年当中,一直在努力成为一个守规矩的玩家,但现在能不能反省,在法学界理论研究下,在国家越来越强、腰杆越来越硬的影响下,我们能不能形成这个赌场里的规则制造者。我们现在一直在研究TPP,在奥巴马的任期内应该会完成,而且TPP面对的目标实际上是远远超过了FTA,它的目标是共同市场。TPP的启动要远远晚于我们中国所主导的APEC,我们本来是要求亚洲这么多国家一起耍自己的规则,我们经常类比我们请来这些朋友是准备炸金花,结果美国把这些朋友带走玩了欧洲扑克,现在人家的规则已经非常清楚,非常细致了,我们中国在APEC当中,又提出了我们的FTAAP的概念。但还是在概念层面,有谁在真正制定FTAAP的规则呢?所以我觉得在文化上,中华民族在抽象概念和远见思维上是非常优秀的,但是在制定规则方面,在推行规则方面,销售规则方面是极其懦弱的。所以这个我觉得跟我们孔老夫子所谓“修齐治平”是有关的,没有规则的概念,只是在担心自己的修行,考虑到大的概念,从自己修行突然跳到大的概念,这是我对规则的一个看法。
至于边教授提到的环境和国际规则的问题,实际上同样反映了这一点。比如我们在国内对国人,包括对国际社会,我们可以说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们已经准备跨越中等收入陷井,人民生活天天蒸蒸日上,我们的人均收入连翻了几十倍,但是一旦谈到环境问题就有些汗然。我们有13亿分母,我们还是要坚持,现在美国就逼着中国在环境领域尽快买单。所以中国在这方面能不能有一个一贯的,连续的伦理态度,这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不要做两面派,这个就是国内法和国际法能够相通,中国要真正塑造大国领导力,要简单类比,你要想在大街上当头,你要敢说话,敢表态。现在我们在争取特别提款权的参与,在争取人民币的国际化,我们在联合国作为常任理事国有多少次我们弃权了,给你最高的权利你都弃权,你还在争取花钱买小的表决权,这个值得我们深思。现在中国应该能够具备表态的能力,当然这需要更多的理论支持,你需要讲理,需要说服别人。
在这点上,王雪华做的我觉得无论作为他的朋友,作为他的同学,还是作为他多年的邻居,我觉得非常骄傲。他立起来,他能够把人们普遍懵懂的两反一保,能够抓在手上仔细研究,填补了中国在实践领域的空白,而且做的有声有色,按规矩出牌,树立了自己的品牌,而且为中国的利益做出了他非常大的贡献。10号我在美国大使馆跟他们的大使聊,我说明年9月份,我们15年WTO过渡期到期,你们会不会自动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因为承认了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两反一保的规则可能要彻底改变。但是我得到的答案,我也问过部里,但是美国使馆给我的答案斩钉截铁,不会,所以雪华,你还是准备多找得力的合伙人。
包括谢教授、吴教授,也联系到了和沈先生的种种渊源,种种情愫,我就结合他们的情愫,提一个比较切实的建议,我觉得从我们多年和沈教授、冯先生打交道的过程当中,我认为他们不光是把知识介绍进来,梳理出来,实际上他们通过我们的日常交往,他们点点滴滴的言论,都有非常多的思考,也表现了很多的无奈。我们这些弟子能不能传承他们,不光是精神,能够把他们零散的言论汇集起来,整理成他们另一种文集。因为孔子的论语也不是孔子写的,所以我提议我们能不能做这些尝试。今天的研讨会实际上说,我们每一个人都点点滴滴谈到了和他们的渊源,谈到了他们的闪光的思想和个人的修为,我们能不能汇总起来,形成一个集子附在这个文集里面,作为我们弟子对他们的怀念,同时也是对我们以及我们后人的激励。我的发言到这,谢谢大家。
黄滔:好,感谢刘教授非常坦诚地跟我们分享他的一些见解和主张。因为时间关系,我们可能得到此结束本环节。最后请大家以热烈掌声对台上各位主题发言人和点评人表示感谢。最后,我罗嗦一句,非常感动的是,我注意到咱们今天尊敬的费宗袆老先生,一直从今天上午坚持到现在,一直在台下很认真聆听各位发言人的发言,所以让我非常感动,我提议大家起立向费老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