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校友工作 - 校友风采

校友风采

三个“幸运”——记1985届研究生校友、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欣光

三个“幸运”

——记1985届研究生校友、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欣光



曹欣光,1974 年就读于北京外贸学院外贸英语专业,1978年初毕业后留校在师资班学习,1981年开始任教。1985 年获得本校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1992 年,参与创建以证券法律业务见长的海问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现为汇仲律所合伙人。


从师资班开始的法律生涯


曹欣光,是1974年北京外贸学院复校后正式招收的第二届工农兵学员,其中从部队来的100人,占到了英语专业的一半,曹欣光就在其中。1978 年初,曹欣光大学毕业后与15位同学一起被分配到国际贸易系(时称三系)任教,三系第一次进了这么多留校的年轻教师。不过,他们没有直接上讲台,而是进入师资班学习了三年。与师资班同一年,恢复高考的首届研究生也进入学校。由于当时没有在职研究生,因此学校不同意师资班的青年教师考研,担心他们毕业后被分配到其他单位。但师资班与首届研究生一起上课,教师和课程相同,连考试的题目也一样。



左图:北京对外贸易学院外贸经济系师资班学员毕业合影。陆志芳(二排右一)和曹欣光(三排左二)被确定从事国际商法教学。1979年12月19日

右图:1982年,曹欣光(左)与老同学、老同事高西庆。


师资班第二年选专业方向时,曹欣光觉得自己数字概念不强,排除了金融和国贸专业,销售和行情是他比较感兴趣的,法律属于两可之间。最后他服从系里分配报了法律。机遇在到来之前是看不见影闻不到味的,更多的是平淡和枯燥。干一行爱一行需要时间培养,当时有谁知道法律会有今天的发展呢?他庆幸无意间选了法律。

1980年,结束了师资班的学习,曹欣光和同学陆志芳一起走进国际贸易系国际商法研室任教。整个教研室只是一个约 10 平米的小房间,加上他们俩一共5人,另外 3 人是沈达明、冯大同、赵宏勋。冯先生是主任,沈先生当时还没正式调入法律教研室,一边教法律,一边在外语系(二系)带法语研究生。

当时的贸院,外语类是四年制,专业类是五年制。作为专业课,法律课是本科生最后一年的必修课。曹欣光第一次上讲台教的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即77级英语专业本科生。

其后,他分别于 1984年和 1991 年到加拿大和美国学习,共达四五年。

他至今感谢贸大对他的培养,让他在教书期间能两次出国学习。说起教师职业他也是充满感情:“有人适合投身商潮,有人适合做学问。我觉得自己本质上是做学问的人。我能在律师行当里干,坦率讲是因为我比较幸运。第一个“幸运”是我入行早,我是复校后最早的一批学国际贸易和法律的人,那时中国其他高校还少有外贸或经济法专业毕业生,人才匮乏;而且我大学毕业后‘文革’刚结束,从师资班到研究生再到出国学习,我系统学习了法律专业知识。再加上我这个人做事很认真,不管有多大困难也能坚持到底。”当教师时,他们这些早期开放时代的稀缺人才是经受了诱惑的。当时外贸公司的待遇和出国机会的诱惑很大。但他从 1978 年留校到 1993 年较多地转向海问律师所的期间,有 15 年的时间在做全职教师,而且是认真负责地教学生,关心他们。因为他自感从 20 岁上大学就到了外贸学院,是受这个学校的教育成长起来的,对学校的感情很深,是带着感情做事的。 

           

八十年代中后期,加拿大皇后大学台湾籍陈东壁教授(左二)来校访问。曹欣光陪同沈达明先生(右二)、孙维炎校友(中)、石畏三副校长(左一)会见陈东壁教授。



海问之“问”——问才、问德、问良心


海问,是国内涉外业界创办最早的律师事务所,最初主要从事证券方面的法律业务,创办于 1992 年,是国家最早批准的北京首批 6 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创办者是曹欣光的老同学、好朋友高西庆。1993 年,曹欣光回国后也加盟其中。这期间,他一边做着海问的创办工作,一边在校任课。这正是曹欣光事业的第二个“幸运”:赶上了高西庆创办海问律师事务所的好时机。他说:“西庆对我各方面影响很大,他极聪明,知识面广,看问题深入,有前瞻性。我从教学一线到加入海问,西庆是关键因素。“

从教师到律师,他感觉完全是两种舞台。但也有着相似之处,都是一种“问与答”的性质。问什么,答什么,怎么答所问。如果有人问曹欣光,你们成功的秘诀是什么,他的回答很朴素:“持之以恒,就有收获;急功近利,反倒适得其反。”



90 年代中期,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中)访华期间,美国驻华使馆邀请部分中国法律专家参加会见。右二为最高人民法院前审判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费宗袆先生,右一为贸大国际经济法系主任冯大同教授,左二为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发行部主任高西庆校友,左一为海问律所合作人曹欣光。


一个律师最大的资产或者赖以生存的资本只有一个,那就是客户。而吸引客户的资本,一是靠能力,二是靠人格魅力。海问的成功在于,按规矩办事,先做人,后赚钱,因此能够留住最好的客户——很多世界五百强的企业。海问为能做到中国最佳交易而骄傲。在这一点上,国外律师亦认为层次越高,路越好走。海问的年轻人,初期更多地来自两大高校,一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二是北京大学。曹欣光评价用人标准时说:“海问所主要接手涉外业务,因此对毕业生的英语要求比较高。专业知识在实践中可以提高,英语就比较难。我校的优势是法律之外掌握必备的英语、外贸。但除专业知识、能力外,我们看人还要考量他的悟性,也就是能否相对独立做事,协助合伙人的程度及从复杂的法律案件中找出事实和法律争议点的能力;另外,就是做事是否认真。有了好的素质潜力,我们会着重培养他,给他提供实践机会,一段时间后送他到国外深造。”

做一名职业律师应该具备这个职业的基本素质。但有时这种要求与社会现状并不相容。曹欣光评价律师是个遗憾的行业:“因为法律是社会科学,受人的意识和社会发展环境的制约,我们会经常碰到各种偏离价值观念的问题,但又无力变化它,而迎合它又违背我们的做人、做事及从业的标准。”他经常处于矛盾之中。此时的他更加感觉人的能力相对于强大的社会现状是多么弱小。他不屑于一些很适应这个环境,甚至如鱼得水的人。所以,他坚定地认为:判断一个人的成功,钱的多少肯定不是标准,一定要看这钱是怎么得到的。

他认为,律师与医生也有相似之处,医学有内科外科。选择争议解决领域还是非诉领域,与合伙人的性格相吻合。比如,有的律师长于诉讼业务,可以列入外科型,有的擅长于非诉业务,可以列入内科型。他认为:“公关能力非常重要,但客户关系不能代替你自己做事,最好是在做事的基础上公关。海问不属于公关型的,我们比较看重做事。我个人就是这种偏好。而且在具体业务上,我比较愿意做仲裁诉讼。海问不太宣传自己,但社会知名度一年年提升,国外连续几年评我们为中国最佳律师事务所及获地区最佳奖。


从同学到搭档


那些年,在律师界提到合伙人,不能不提到海问所的曹欣光和陆志芳。他们能“合伙”,源于他们同窗和同事的经历,更因为他们是志同道合的朋友。这也是曹欣光的第三个“幸运”:在事业上有了个好搭挡。建立在缘、谊、信基础上合伙人制,是商业社会经济制度的一种类型,一般是律师、咨询等靠高智力劳动行业采纳的方式;由于是人的组合,因此基础是合作者之间的相互信任,靠共同的理念维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要求他们必须荣辱与共,同甘共苦。他俩的友情可以追溯到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他们在北京对外贸易学院的同学“缘分”。

大学时期,他俩分别属于两个班,接触不太多;而真正“道合”的时间是留校在师资班二人共同选定了法律专业方向之后,接着就是一同在法律教研室乃至法律系任教。1993 年,曹开始一边投入海问,一边教书;陆则主要在校做法律系副主任,但他们又前后脚在母校读博士,因此拥有了长长的相同事业轨迹。更可贵的是,他们共享了人间最可宝贵的、可遇不可求的——“情”:三十年的同学之缘。


左图:1984年9月,陆志芳(右)在机场送老同学、老同事曹欣光(中)出国学习。

右图:曹欣光在海问律所。2006年


曹欣光是这样评价他的老搭档的:“陆志芳非常聪明,他是一百分以外的学生,不是循规蹈矩的人,他做事有一种举重若轻的气魄,拿得起放得下,不在意别人说什么;他的弱点可能是不够细致;我则是笨鸟先飞,以勤补拙,举轻若重,很认真但可能会很累。我俩相辅相成,他粗我细,所以我们最终能走向同一个目标。遇到一些事,我们俩也会以不同的方式来处理,互补有时就表现在这里。比如对他‘以我为中心’的性格,有的客户接受不了,而我比较随和,起一个折中缓冲作用。他比较重情,与他打交道的人,可能分为两个极端,要么是哥儿们,要么不喜欢。我则不然,基本都能成为较好的工作关系。”

在涉外律师行业内,知道他俩的都叫他们“老师”。曹欣光和陆志芳还有一点特别一致,那就是念旧,他们都对母校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把最好的年华留在了母校,离开后感情上也不是一下转过来的。每到冯大同教授逝世周年,他们都相约去给冯先生扫墓。他俩都有过相似的感言:“做人要有感恩之情,对国家、对母亲都是这样。在国外我听人骂共产党,看不起自己的国家。就对他们说:不能全盘否定,没有共产党你能出国吗?我常说那句话:‘子不嫌母丑’,如果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别人就更看不起你。我们非常关注母校的事,我们都希望母校和法学院越办越好。”



作者:紫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