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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贸大法学院法律沙龙”第49期成功举办

20251127日下午,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贸大法学》编辑部主办的第49期“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在宁远楼232会议室成功举办。

本次沙龙延续主题研讨形式,围绕“伦理争议、风险分配与法律干预:好意施惠行为的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分析”展开深度探讨,吸引了我院众多本科生与研究生参与。前期共收到22位同学提交的相关论文,经遴选,王思逸、杜苡萱两位同学作为主题发言人进行分享。活动邀请薛亦飒老师、黄毅博士担任点评人法学院冯辉教授到会指导。

活动伊始,首位发言人王思逸同学以“好意施惠行为的法律定性与责任承担”为主题展开论述。她指出,好意施惠行为作为社会生活中常见的无偿互助行为,既体现了“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却也因法律属性模糊、责任边界不清,在发生损害时易引发纠纷。她从法律定性入手,明确好意施惠并非法律行为或单纯的事实行为,而是受道德与伦理调整、属性可动态变化的更加中性社会交往行为围绕归责原则、责任减免情形与赔偿范围,提出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对施惠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予以规制,同时兼顾行为的善意本质与无偿属性,避免过度苛责施惠人。王思逸同学发言后,现场同学围绕“好意施惠中‘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的具体判断标准应如何界定”“好意同乘”中责任分担如何平衡施惠人的善行鼓励与受惠人的权益保障展开探讨。王思逸同学针对提问逐一回应,进一步补充了“以理性人标准为基础,结合行为场景与施惠人注意义务程度”的判断思路。

薛亦飒老师、黄毅博士对王思逸同学的发言进行点评。黄毅博士从法教义学角度展开点评,建议进一步明确好意施惠行为的请求权基础,可结合合同、侵权等不同法律关系,细化责任认定的具体路径,同时强调应注重公平原则的适用,确保法律裁判既符合规范逻辑,又契合社会公序良俗。薛亦飒老师首先肯定了该研究的实践价值,她提示,在责任认定中需重点关注“过错比例的配比问题”,应结合好意施惠的无偿性,合理划分施惠人与受惠人的责任边界,避免单一以损害结果定责。

随后,杜苡萱同学以“好意施惠行为的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协同规制研究”为主题进行分享。她从双重分析视角切入,指出社科法学视角下需关注好意施惠的伦理基础、风险分配逻辑与社会效果,法教义学视角则应明确其法律属性、责任构成与减免规则。她结合不同类型的好意施惠行为,提出法律干预应坚持“伦理引导与规范约束并重”,在明确教义学规则框架的基础上,融入社科法学的价值判断,通过界定行为标准、细化责任规则、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式,实现“鼓励善行”与“保障权益”的有机平衡。杜苡萱同学发言后,现场互动再次升温。同学们针对“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实现协同适用”“好意施惠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的裁判现状”展开探讨。

黄毅博士针对好意施惠行为展开深度提问与分析。他先追问“好意施惠行为为何产生”,指出其源于罗马法,德国法进一步提炼,且因公众法律认知有限、法律存在调整边界,当事人常未意识到行为可能的法律责任;随后就“好意施惠功能”“公序良俗能否替代”等问题与同学互动,了解到实践中存在主观性强、责任裁量不一、裁判适用少等情况。黄毅博士强调,法社会学更关注制度运行效果与调整需求,为好意施惠行为的研究提供了新视角。

本次沙龙通过多视角的学术分享与深度研讨,厘清了好意施惠行为的法律争议焦点,为相关制度完善与司法实践提供了多元思路,让同学们对该领域的法律问题有了更系统的认知。沙龙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与积极的交流互动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