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国际经贸规则热点问题
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韩立余教授
与谈人: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常务副院长 赵骏教授
时间:2025年3月29日
(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韩立余教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第五届“涉外法治论坛”主题发言第三单元的讨论,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丁如副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胡建国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孙南翔副研究员、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于华溢助理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熊光清教授依次做主题发言。在与谈环节中,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常务副院长赵骏教授进行了点评。
一、发言人:丁如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丁如副教授的发言主题是“构建应对歧视性补贴的国内和国际规则”。在发言中,丁如副教授首先通过列举美国《通胀削减法案》与《芯片与科学法案》阐明歧视性补贴的滥用现象,提出歧视性补贴的定义,指出其超出传统补贴基于“内外”歧视范畴,是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的歧视性补贴。随后,丁如副教授对歧视性补贴加以分类,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现有WTO规则适用于不同补贴类别的效果与不足。最后,针对歧视性补贴的现象与现有规则的适用困境,丁如副教授主张我国应构建多维救济和规制方法,论证构建国内补贴非歧视义务、开展反歧视调查与征收反补贴税等应对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发言人:胡建国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南开大学法学院胡建国副教授的发言主题是“欧盟晚近FTAs能源与原材料经贸规则及启示”。胡建国副教授指出,由于WTO出口贸易规则和承诺不足,欧盟实施许多涉及能源与原材料的单边措施并引发大量WTO诉讼。欧盟近年来推出的《欧洲经济安全战略》和《欧盟竞争力指南》十分重视关键原材料供应链韧性建设,并将FTAs作为实现能源和关键原材料供应链韧性的核心手段之一。欧盟晚近FTAs纳入货物出口贸易自由化规则,新设“能源与原材料”章并引入规制出口垄断、出口定价、国内管制价格等事项的核心纪律。胡建国副教授建议:我国有必要加快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建设,我国高标准FTAs应该纳入能源和原材料经贸规则,并可以参考欧盟实践加强能源和关键原材料供应链韧性建设。
三、发言人:孙南翔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孙南翔副研究员的发言主题为“数据跨境执法管辖权的规范冲突与制度协调”。孙南翔副研究员首先从数据域外管辖的理论基础引入讨论,他认为缺乏理论共识的现状导致“如何构造符合数据本性的域外管辖制度”的问题亟待回应。而后,孙南翔副研究员指出,基于数据的特殊性,数据域外管辖方法需建立特别制度以解决传统方法中没有涉及的领域;他指出当前数据域外管辖的模式具有单边主义、双边合作与多边合作的实践分野,而多种模式的共存在当下乃至未来是不可避免的状态。随后,孙南翔副研究员针对数据域外不当管辖提出了“合理性原则”的国际法约束。最后,他主张在跨境数据流动领域不断扩展宽松化政策的同时,应建立起自主、合理的、适当的数据域外管辖机制,以探索新兴领域域外管辖的中国方案。
四、发言人:于华溢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助理教授)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于华溢助理教授的发言主题为“‘一带一路’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可能模式”。于华溢助理教授认为如何搭建合理的法律规则体系,是我国参与全球数字多边治理、提升制度性话语权的重要路径;而在该体系建设过程中,我国面临着国际合作、规则差异、业态范围等层面的挑战。他随后阐述了当下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不同模式,比较分析了RCEP和DEPA的数据跨境治理国际规则,指出其“最大公约数”与“较高标准”的模式差别。而后,于华溢助理教授指出在“一带一路”建设模式的基础之上,数据跨境流动规制可从数字标准合作、数据安全与信息保护模式、政府监管与执法合作以及争端预防与解决四大架构着手;他继而主张技术合作、示范规则、监管路径、争端解决方式、服务平台、行业标准等六大具体措施以落实治理成效。最后,于华溢助理教授从金砖国家数字经济合作、借助海外项目与技术输出以及自贸区数据跨境规则建设等视角阐述了当下数据跨境治理议题的关注焦点。
五、发言人:熊光清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熊光清教授的发言主题为“个人信息保护与数字贸易的冲突和协调:治理模式博弈及中国立场”。熊光清教授认为创新发展数字贸易与保护个人信息之间在全球范围内存在多重博弈的复杂局面。继而,他指出这种多重博弈导致国际数字贸易规则难以有效协调,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面临法律与政策壁垒,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与个人权利保护存在严重的不平衡状态。最后,熊光清教授建议中国应在推动数字贸易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全球规则协调中发挥引领性作用。
与谈人:赵骏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在与谈环节中,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常务副院长赵骏教授感谢了主持人韩立余教授与五位发言嘉宾,随后向各位发言嘉宾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赵骏教授首先指出他对该单元主题整体的思考:在全球经济相互依赖的背景下,我们应如何防止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武器化、工具化?他提出要关注规范统筹、领域统筹、方式统筹、环节统筹、价值统筹和路径统筹。而后,赵骏教授分享了关于各位嘉宾发言内容的思考。他认为“护栏条款”对我国有较大影响且具有负面示范效应,丁如副教授对“护栏条款”的关注很有现实意义,提出的应对策略也很有价值。赵骏教授认为胡建国副教授关于欧盟晚近FTAs能源与原材料经贸规则的研究很有必要,提及的启示和举措也具有很强的可行性。赵骏教授认为现在跨境数据流动已分场景、分类别、分层次,孙南翔副研究员对数据跨境执法管辖权的规范冲突与制度协调的深入、细致的分析很有必要、很有价值。赵骏教授肯定了于华溢助理教授关于中、美、欧三方数据跨境流动规制博弈的分析,认为因“一带一路”参与国国情差异较大,规制模式的可行性分析很重要。最后,赵骏教授强调熊光清教授的关注点十分重要,平衡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而具体策略和路径很关键。进而,赵骏教授也围绕相应主题提出了一系列值得进一步深入的问题,与发言嘉宾进行了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