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6日,第115期“经贸法学工作坊”在宁远楼729举行。此次工作坊邀请到了清华大学法学院陈杭平副教授做“漫谈论文写作的几点体会”的主旨演讲。本次工作坊由法学院王乐兵助理教授负责主持,我院副院长陈卫东教授、伏军教授、卢佩助理教授、张欣助理教授、陈丹舟助理教授以及2016级全体博士生积极参与了本次活动。
(讲座现场)
陈杭平副教授主要学术领域包括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证据法学。其著述颇丰,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
(陈杭平副教授演讲)
本次讲座主要围绕着如何写好学术论文展开,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首先,陈杭平副教授阐述了什么是论题以及如何形成论题。论题是对主题的回答或阐释,而非主题本身。比如论文主题是“中国上诉制度改革”,但论题是“中国应该借鉴美国上诉制度”。有无论题决定了论文与教材、百度百科的区别。至于如何形成论题,论题往往是漫长思考后的结果,而非研究的起点,通常在确定一个研究范围或主题以后,通过文献检索、阅读,与同行讨论、请教,逐渐形成“工具性论题”来体现基本的、主要的观点。
随后,介绍了什么是论据以及论据的使用。论据具体包括书面以及电子化论据,即法律文本、图书、期刊、数据库等中检索发现;实证论据,具体包括访谈、调查问卷,统计及回归分析。论据本身无法自言而明,使用论据的过程即是寻找论据与论题之间存在何种关联,并用论据展开论述。运用论据的方法包括引用、引述、概述以及对“硬事实”的使用。论文初步完成后,如何判断论据的使用是否充分,陈杭平副教授提出了逆向总结论文框架结构,即概述每一段落的论点及论题,并与论题进行比较,可以发现论据是否都可以用来支持论点。
最后,陈杭平副教授传授了论文引言以及结语的写作经验。引言和结语是论文最难写的两个部分。表达不仅是思想的外在化,而且会制约、塑造思想。开篇第一句如何表达,往往就决定了论文整体的风格,基本的立场和品味;而结语既是重申论题的最后机会,也是整合前文论述、展示观点重要性,使读者对论文主题产生新看法的最后机会,结语一定要照应或回应引言部分提出的问题,从而使文章具有完整性。
在随后的讲座交流中,与会老师以及在场的博士生与陈杭平副教授积极探讨,就演讲的主要内容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及疑问,此次工作坊在融洽的对话交流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