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0日-31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黄勇教授应邀参加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主办的第六届“中国竞争政策论坛”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政策国际研讨会”并发表演讲。本届会议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承办,邀请了中国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以及来自美、欧、英、俄、日、韩、澳等多个国家的反垄断执法官员,中外法院法官,法学和经济学专家,律师和跨国公司高管近300人参与会议。
(图1:黄勇教授参加会议)
8月30日下午,黄勇教授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教授,商务部反垄断局处长徐乐夫,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亚洲竞争事务顾问Andrew Heimert,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署理高级行政总监毕仲明,墨尔本大学法学院教授、亚洲竞争论坛召集人Mark Williams,百威英博亚太区副总裁王仁荣就“跨国垄断行为监管与执法国际合作”议题展开讨论并发表演讲。黄勇教授指出,对国际竞争治理来说,全球化竞争政策是最重要的抓手,反垄断法律制度也须全球化。他表示,跨国垄断行为的监管离不开市场经济的完善、竞争政策地位的提高以及体系健全的法律制度。首先,竞争政策和法律的基础是市场化经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地位,意味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其次,2016年国务院印发并实施的《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是我国在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中迈出的关键一步。“竞争政策”这四个字近几年才频频出现在中央文件中,过去更多是产业政策。但竞争政策真正成为基础性政策或官方主导政策之一,与贸易和财政政策一样,可能还有一段距离,这就是今后要努力的方向。第三,体系健全的法律制度也是促成国际执法合作的原因之一。与此同时,他表示不同法域的经济、法律制度千差万别,竞争执法的国际合作也要看到各个法域的差异,在相互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加强国际反垄断执法和司法的实质合作力度,比如信息上的合作互通。此外,从执法的专业性上来看,国际竞争执法具有越来越强的趋同性,这不仅表现在程序上的趋同,例如邀请第三方进行竞争评估,也表现在反竞争行为判定方法的趋同等方面。黄勇教授的演讲受到了法制日报等媒体的报道。
(图2:黄勇教授发表演讲)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召集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副主任张穹,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吴旦,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局局长杨红灿、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副局长李青等也出席会议并发表主旨演讲。此次会议还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政策”、“经济全球化对国内竞争政策的影响”、“反垄断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调”以及“数字经济、大数据与竞争政策”议题进行了讨论,宣布反垄断法修订研究工作正式启动。
“中国竞争政策论坛”是中国竞争法领域的最高层次会议,黄勇教授领导下的竞争法中心承办了此前五届会议中的三届,扩大了我校的影响力。我校竞争法中心研究员、法学院江山副教授和陈丹舟助理教授,以及博士研究生王健、武杰、任婉荞、王安康参加了会议。
法制日报相关报道链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70901/Articel06002GN.htm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