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15日,为期3天的第七届亚太医药设备合规大会在上海浦东举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黄勇教授应邀参加并发表演讲。亚太医药设备合规大会是国际医药合规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亚太医疗工业合规组织、国际医疗伦理与合规专业协会和药品合规论坛共同主办,按年度在亚太地区巡回举行。三个主办组织会员几乎囊括了亚太地区所有医药企业巨头,大会邀请具有代表性的企业高管、专家、行业协会代表和律师针对医药行业的合规问题进行前沿探讨,在医药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
(图1:黄勇教授发表演讲)
14日,在美国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磊的主持下,黄勇教授发表了主题演讲并与参会嘉宾交流讨论了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及反垄断法执法等议题。针对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中国政府针对医药行业的执法,黄勇教授首先从法律制度层面介绍了有关医药行业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点明了艾司唑仑案等医药执法案件的法律依据。接着,他又结合美国FCPA(海外反腐败法)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贿赂问题发表了见解。商业贿赂作为各国禁止的行为,既具有不同法域规定的差异性,也具有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而产生的趋同性,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也体现了这种趋同性。在此基础上,他介绍了中国医药行业的相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情况,包括艾司唑仑案、别嘌醇片案以及西南制药二厂等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等。同时,他还介绍了广受关注的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法情况,加深了亚太地区的专家、学者、高管和企业法务对此次修法的认识和理解。最后,他整合了上述内容,对医药企业竞争合规问题提出了解决路径。
此次大会是亚太地区医药行业的最高层次会议,吸引了亚太各个地区的药企巨头参与。黄勇教授和多位重量级嘉宾作为会议主题发言人出现在会议官方网站的主页上,他的演讲融汇中西,加深了与会嘉宾对中国竞争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为中外医药企业竞争合规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思路。
(竞争法中心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