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6日下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刘双玉副院长,应邀来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以“裁判中的价值判断”为题,为同学们做了一场精彩讲座。本次讲座也是法学院林敏老师主持的研究生课程“民法疑难案例研习”的一部分。刘双玉副院长在讲座过程中与同学们进行交流和探讨,现场气氛热烈。
(石静霞院长致开场词)
讲座伊始,由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致开场词,她对刘双玉副院长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此次讲座,刘双玉副院长围绕三中院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典型案例,针对价值判断对裁判的影响及其限度边界的问题与同学们展开讨论。在讲座中刘双玉副院长指出,任何裁判的作出,都不可避免的包含裁判者的价值判断因素,也就是裁判者价值观的体现。这种价值观与教育背景、个人素养、获取信息情况等因素直接关联。但值得注意的是,裁判者所处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宗教信仰同样是形成价值判断不能脱离的基础,对价值判断影响巨大。作为司法工作者,司法要为国家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就要求法官应当有意识地把握好价值判断限度。
随后,刘双玉副院长就价值判断的限度进行了总结。首先,不能因价值判断的倾向不同而逾越法律明确规定的原则。其次,价值判断往往体现在处理问题的方式和结果上,一旦涉及法律问题,应当尽量避免在程序问题上介入价值判断。最后,在价值判断的影响下形成对问题处理的意见时,还必须要借助合法的路径证实这一判断是合法有效的。
(现场老师和同学们都在认真聆听)
讲座最后,刘双玉副院长希望同学们作为即将走上社会的法律人,应当树立正确的、主流的、客观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与实践技能的重要基石。同时刘双玉副院长也鼓励同学们在学习之余走进法院实习,接触大量案件,夯实法律基础。
讲座结束后,到会老师和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梅夏英教授和林敏老师都强调了价值判断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意义,建议同学们在以后的学习中将书本知识与司法案例相互融通、紧密结合,并邀请刘双玉副院长将来提供更多类似的研讨机会,加深法学院学生与优秀法官的交流与互动,深化我院教学改革、完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