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明小长假期间,石静霞院长受瑞士日内瓦“贸易和可持续发展国际中心(ICTSD)”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IWEP, CASS)”的邀请,在南京参加了“二十国集团促进强劲国际贸易和投资关键政策选择讨论会”。
对于全球治理有重要影响的二十国集团2016年会议由中国主办,将于9月4日-5日在杭州召开,其中贸易和投资为关键议题。该讨论会配合2016年4月4日-5日在南京召开的“二十国集团贸易和投资工作组(G20 Trade and Investment Working Group, TIWG) 第二次会议”,旨在讨论和建议TIWG促进强劲国际贸易和投资方面进行关键的政策选择。 ICTSD主席Ricardo Melendez-Ortiz先生、IWEP副所长邹志波先生和TIWG主席、商务部国际司张少刚司长进行了会议的开幕致辞,并对会议的重要战略性考虑做了引导和说明。
会议持续九个小时,紧凑高效地讨论了G20在贸易和投资方面的若干政策文件草案,中心议题包括三方面,即投资、贸易和全球价值链,与TIWG正式会议的讨论重点密切结合。上午近四个小时集中讨论了投资议题,下午五个小时讨论了贸易议题和全球价值链议题。更为具体的问题包括:贸易和投资的政策协调、投资促进与便利化、促进对低收入国家的投资增长、投资政策核心原则、后内罗毕时期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支持、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以及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更好融入全球价值链等。
石静霞院长受邀担任投资议题的评论人。投资议题讨论持续三个多小时,由TIWG共同主席、加拿大驻WTO大使Jonathan T. Fried先生担任主持人,由ICTSD和世界经济论坛联合发起的“E15 Initiatives”投资组两位资深国际投资专家-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可持续投资中心Karl P. Sauvant博士和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Mark Feldman教授做发言人,E15 Initiatives投资组另一位专家、OECD投资议题负责人Ana Novik 女士和石静霞院长作为评论人。
石静霞院长对前述发言人和评论人的观点进行了回应和评论,并着重谈到G20在促进强劲国际贸易和投资方面应重视国际法治的作用,而不仅限于政策层面的讨论。她认为,虽然投资共同原则中提到了法治,但简单提及是不够的,应在一些相对成熟的领域有国际法治理层面的突破。她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由OECD主导的MAI最终失败谈起,提出在二十年后的今天,是否可以考虑由G20引领或倡导国际投资多边框架的制订。除了目前的国际投资发展和治理环境外,中美、中欧BITs以及美欧TTIP的谈判影响,均是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鉴于G20对于全球GDP和贸易投资额的贡献,有这方面的举措和引领即使尚未水到渠成,但亦符合国际经贸和投资发展的历史潮流。而在目前缺乏综合性多边投资框架的情况下,石院长谨慎提出,G20可以根据近年来国际投资及其全球治理的发展趋势(如CETA中的投资章节等新发展),考虑是否在一些关键领域,如投资者和国家间的争端解决等方面有所倡议和突破。
石院长的几点评论引起了发言人和听众的兴趣和关注。在分组讨论的总结阶段,她进一步就贸易和投资之间如何密切联系和协调、平衡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和东道国的监管主权以及TIWG工作的机制化等问题发表了见解,并积极参与了下午的贸易议题和全球价值链议题的讨论。
石静霞院长对本次重要会议的成功参与和智力贡献扩大了贸大法学院在国际贸易和投资法研究领域的学术影响,对学院高水平特色国际法学科建设亦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