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4日,“国际经贸规则热点问题讲座:贸易协定中的数字贸易规则”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和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共同主办,以线下和线上方式同时进行。本次讲座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首席专家、法学院左海聪教授主持,主讲人是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知名WTO与国际经贸规则的权威专家高树超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石静霞教授、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专家洪晓东、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洪延青教授与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范晓波教授,高文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管健律师,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周小康副秘书长,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张新娟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廖诗评教授,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靳红宇律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纪文华教授、陈卫东教授、外籍专家唐林及相关实务部门专家出席讲座。
本次讲座聚焦热点,旨在对中国、美国和欧盟三大经济体对数字贸易治理的不同规制模式进行精辟分析与阐释。主讲人高树超教授深入解读数字贸易规制的不同模式,左海聪教授、石静霞教授、洪晓东专家和洪延青教授进一步对相关重点难点问题阐述看法,并就中美欧监管模式的兼容性及多边规则的未来走向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高树超教授等多位专家还就线上参会的专家学者和同学们的相关问题予以回应和解答。
讲座现场
主讲人高树超教授首先比较了中美对数字贸易问题规制的立场,阐述其基本分野在于中国仍将数字贸易作为基本贸易问题来对待,而美国则将其作为专门的数字贸易来进行规制。随后高教授从中美的数字贸易规制扩大到欧盟相关立法方面,肯定了欧盟在数字贸易规制中所起到的中坚力量,特别是欧盟GDPR在对个人信息隐私权的保护上,将其上升到基本人权的保护领域,对数字贸易规制设定了更高的门槛。
讲座主讲人:高树超教授
高树超教授认为目前WTO还没有在电子商务问题上达成相应的谈判协议,因此对数字贸易的规制任务就落到了主权国家手中。中国、美国和欧盟作为三个“数字王国”,对数据保护的核心诉求不同,这导致其对数字贸易规制的模式存在差异。首先,美国对于数字贸易的核心诉求是要求数据能在全球自由跨境流动,同时禁止数据的本地化。在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美国对消费者数据隐私的保护较为落后,认为没有消费就没有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相反,欧盟的核心诉求是对个人隐私进行保护,这主要体现在GDPR将信息保护作为基本人权,而非消费者权益。中国对数字贸易的诉求是国家安全,认为没有数据安全就没有国家主权,数据安全与国家主权两者之间相互联系。为此,中国设立了互联网审查制度,对跨境数据流动进行限制以维护国家信息安全。此外,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个人信息出境的难度加大,以国家安全为诉求的信息保护程度提高。
高树超教授还提出,三方数字贸易规制关注重点不同的原因在于其商业利益差异。美国的数据商,最典型的如谷歌、Facebook都是完全数字化的企业,所提供的是虚拟的纯数字服务和网络搜索业务。而中国的典型代表如阿里巴巴、京东,其本质还是属于传统的货物贸易体系。由于两方立场不同,导致其核心诉求存在差异。欧盟表面的信息保护实则是数字保护主义,目的是将数字保护标准抬高,提升他国企业进入欧盟市场的难度,以扶持欧盟内部企业的发展。另外,高树超教授对欧盟将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提升到人权高度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并对三大“数字王国”法律规制模式的未来发展进行预测,即未来三种模式将互相借鉴、相互融合。中国的数字法律规制将逐渐细化,发展不断向好。
主持人:左海聪教授
左海聪教授充分肯定高树超教授的看法,并认为在三大模式未来发展趋势上,美国和中国的模式可能会趋同,但欧盟的趋同可能比较困难,因为欧盟用人权作为保护数据的基础。同时,三大模式可用来作为分析不同法律规制的框架。
与谈人:石静霞教授
在与谈环节,石静霞教授认同高树超教授对中美欧三方数字贸易规则和特点的概括,并用“pro-trade”、“pro-privacy”和“pro-security”三词分别提炼美国、欧盟和中国在数字贸易规制上的主张。石静霞教授认为,虽然中美欧的三种模式各有侧重,但其实三种模式在规则层面均不禁止数据的跨境流动,然而具体的实践或实施措施体现了三种模式的差异。未来三种模式是否能够在规则层面上趋同融合,特别是WTO框架下电子商务谈判能够达成何种成果值得密切跟踪和研究。石教授补充到,除数据相关问题外,数字产品的非歧视待遇义务也是中国值得特别予以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在加入CPTPP和DEPA的申请或谈判过程中。
与谈人:洪晓东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专家洪晓东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层面分析了现有框架如何处理促进商业利益、保护个人隐私和国家管理权之间的关系。通过分析CPTPP、RCEP和DEPA中关于电子信息跨境传输的条款,洪晓东指出,现有规则承认各成员对数据进行监管的权利,并允许数据经监管后跨境传输,但同时设置一个合法公共政策目标例外作为对个人隐私或其他利益保护的回应。规则很好地平衡了商业利益、个人隐私保护和国家管理权之间的关系,数据跨境流动对促进全球和中国的数字贸易快速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与谈人:洪延青教授
洪延青教授以国内法中的数字贸易规则为切入点讨论了国内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洪延青教授首先提出了应当如何看待国际规则与国内规则关系的理论问题。之后,洪延青教授以中国的数据出境评估体系为例,说明在理解数字贸易的国内法规则时会考虑的相关国际规则以及其他国家的规则与实践,并指出,在理解数字贸易规则时,除了考虑国家本身的利益取向外,还需要从国家互动的角度进行分析。最后,洪延青教授提出,可以考虑将透明度、可复议、正当程序等规则加入到数字贸易规则中。
与谈嘉宾:廖诗评教授
在自由讨论环节,廖诗评教授就谈判部门和监管部门业务分离的影响及其设置的合理性、法律制定与谈判中的斗争与合作提出问题并阐述了自己的看法。对此,洪延青教授做了回应。洪教授认为,各部门因职责不同,因而采取了分工监管的方式,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而在法律的制定和谈判中,对于技术性的数据安全问题,国家之间采用的是一种互动视角,这种互动过程无法在认证和评估里体现,是一种制度性和社会性问题,因而存在数字贸易规则谈判中的斗争与合作。
在讲座总结环节,左海聪教授认为,从理论和实务角度对数字贸易规则的探讨正在不断深化,中美欧的国内监管立法和实践以及区域和多边层面的规则也正在不断发展。就实现数字自由贸易的目标而言,由于各国国情和利益不同,目前达成趋同的全球规则还比较困难,但是在区域贸易协定之中实现协调和形成规则的难度更小。实务界和学术界需要加强对中美欧的国内监管、区域和多边规则的互动关系的深入研究。
讲座协调人:陈卫东教授
讲座协调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陈卫东教授感谢高树超教授和三位与谈人为线上和线下的专家学者与同学们提供了一场难得的学术盛宴。因为本次讲座议题的前沿性、主讲人和与谈专家的权威性,吸引了实务部门专家和兄弟院校老师和同学的积极参与,专家的讲解使大家对数字贸易规则的发展现状和难点问题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目前在数字贸易规则和实践层面仍有诸多没有解决的问题,这给学者和学生带来了科研发表和论文写作的机会,也给中国全面参与数字贸易规则的构建和完善提供了重大机遇。
讲座最后,左海聪教授和陈卫东教授共同表达了对主讲人高树超教授,与谈人石静霞教授、洪晓东专家、洪延青教授,以及线上和线下参与本次讲座的专家学者和同学们的感谢。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参会嘉宾:唐林教授、纪文华教授、张新娟教授、
王基宏律师、周小康副秘书长、靳红宇律师
(按从左至右、从上至下排序)
“国际经贸规则热点问题讲座”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和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共同主办。讲座为系列讲座,致力于持续追踪当前国际经贸规则的热点问题进行专业研讨。主办方将持续邀请知名学者和权威专家,通过演讲和座谈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分析国际经贸规则的政策逻辑、各方立场与规则博弈的走向,助力相关实务部门和学术界全面准确地理解相关问题,并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向纵深发展。
本次讲座腾讯会议视频回放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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