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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功举办

2021年10月16日至17日,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交流中心成功举办。本次年会主题是“保险法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使命、创新与发展”,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保险法理论创新”“保险法体例”“保险法总则”“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保险法律责任”“保险的功能扩展与保险法定位”“保险纠纷解决”“数字化时代保险监管法治变革与创新”等保险领域重大法治问题展开研讨。年会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产业政策法律研究中心承办,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协办。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烟台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等诸多高校和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等律师事务所,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公司、泰康保险集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保险业界,近200名专家、学者通过线上线下热烈研讨年会主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夏文斌校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梅夏英院长、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李翰阳副主任、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尹田会长、中国法学会王俊峰副会长致开幕辞,开幕式由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任自力教授主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夏文斌校长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热烈欢迎与会领导、嘉宾莅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参加由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夏校长强调,保险法学界同仁应通过学术研究与学术交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法治基础。在全球贸易治理、我国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夏校长自豪地指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及其校友做出了杰出贡献。夏校长认为,本届年会与我校学科建设和当今时代要求相契合,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之一,回应了中国保险业发展的法治需求,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夏校长认为,保险业发展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参数,我国保险业虽快速发展,但仍存在诸多阻碍保险业发展的因素,尤其是现有险种不能满足被保险人分散风险的个性化需求;保险公司的说明义务履行和理赔状况,距离被保险人预期还存在差距,导致我国保险深度、保险密度、保险赔付额占保费总收入的比重,低于保险业发达国家的水平。夏校长进一步强调,解决这些问题,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探索中国保险法治规范构成与保险法治实践,既应完善保险合同规范,又要进一步提升保险监管机关的法治水平,“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夏文斌校长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梅夏英院长代表法学院全体师生,向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表示最热烈的欢迎,也向会议的召开表示最衷心的祝贺。梅夏英院长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在这个重要的历史节点,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以“保险法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作为主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尤其是在“风险社会”到来和数字化技术日益普及的当下,保险业在分散社会风险、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功能进一步凸显,对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撑性作用更加突出,对保险法律制度所提出的问题也更加多样和复杂。解决这些问题,还有待于学术界勠力同心,共同探索。梅夏英院长回顾了法学院40余年的发展历程及其取得的成绩,介绍了法学院以国际法学作为龙头学科,同时大力发展其他支撑学科,培育和构建新型交叉学科,形成了兼具国际化、创新性、前沿性特点的学科布局。贸大国际法学科在国内处于优势地位,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等重点二级学科发展势头良好,网络与数据法等新型交叉学科进步迅速,得到社会广泛认可。梅夏英院长诚挚希望与会的各位领导和嘉宾能够继续支持和帮助贸大法学院,与贸大法学院加强学术交流,密切科研合作,共同为新时代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梅夏英院长致欢迎词)

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部李翰阳副主任充分肯定了保险法在促进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个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指出银保监会在推动金融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形成、提升依法监管能力、提高行政处罚的法治化水平三个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李翰阳副主任同时指出,目前中国保险业发展存在以下问题:首先,目前保险法难以完全满足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需要;其次,对保险机构治理的关键环节和监管授权不足;最后,保险业执法手段和力度难以适应形势的需要。银保监会相关领导非常关注此次年会,希望保险法学研究会与各位专家关注和支持保险业法治建设和监管工作,并期待大家为保险法的修订献计献策,凝聚智慧,共同为保险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李翰阳副主任致辞)

保险法学研究会尹田会长作了简要的工作报告。尹田会长首先对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成立十年送上了诚挚的祝福,对每一位成员的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随后,尹田会长就保险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和下一阶段工作规划作了简要报告。针对保险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情况,尹田会长从政治站位、规定遵守、疫情防控三个方面进行简要总结;针对下一年工作规划,尹田会长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具体介绍:第一,积极跟进立法,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和立法方面的建议;第二,配合相关立法工作和保险法事业的发展,要确定一些重要的科研课题,争取在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保险消费者在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制度改进和保险科技创新发展监管问题研究三个方面,取得比较大的突破。

(保险法学研究会尹田会长作工作报告)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俊峰针对会议主题,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奋力开创保险法学研究的新局面。研究会应引领广大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安全和保险法治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主动聚焦保险法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奋力开创保险法学研究的新局面。二要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积极建言献策。研究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时俱进,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增进人民福祉为己任,聚焦保险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高质量的立法或决策建议。三要进一步优化研究会内部组织,加强能力建设。研究会应当不断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努力为保险法青年人才的发展创造条件,为保险法学研究的可持续发展做好人才储备。他希望保险法学研究会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出更多学术成果,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法学会王俊峰副会长讲话)

(年会第一单元主持人任自力教授)

上午10:30许开始年会主旨演讲。主旨演讲环节由武汉大学温世扬教授、吉林大学徐卫东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韩长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邢海宝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何丽新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曹兴权教授、北京金融法院薛峰副院长、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李芳律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李青武教授先后进行主旨演讲。

上海交通大学韩长印教授以《总括意外保险中的保险利益问题》为题,作了主旨演讲。韩长印教授通过一个女孩骑用共享单车受伤向ofo公司索赔的案件,引出总括保险的概念以及对保险利益选择适用中的问题。对于第三人投保提出两个问题并进行分析:一是保险利益原则是否适用于他人为单车注册用户投保人身保险?二是道德风险防范是否只能通过保险利益原则加以实现?韩长印教授认为,同意死亡条款、同意指定受益人包括了道德危险与团体保险的分析,是否有可以比照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在对受益人的指定作出限制的前提下,认可其有保险利益的存在。韩长印教授总结到,在《保险法》没有把履行道德义务列入保险赔付范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通知义务里没有把履行道德义务而显著增加的义务加以免除、没有体现道德性和发挥利他正外部性功能的情况下,保险法应当体现对道德行为和公益捐赠保险行为更多的正向激励!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韩长印教授主旨演讲)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邢海宝教授以《保险公司治理中的董事地位》为题,作了主旨发言。邢海宝教授根据去年出台的《治理准则》,提出了我国保险治理的一些思考:第一,由于保险公司的特殊性即股东和管理者偏离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应就投保人利益优先治理;第二,董事会中心主义的治理,保险业必须考虑到监管侧重于董事会,提出保险公司治理偏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第三,风险管理的治理,其核心理念是避免过分的和不审慎的经营。最后,邢海宝教授就建立实施公司治理结构和建立风控系统两个方面进行了强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邢海宝教授主旨演讲)

厦门大学法学院何丽新教授通过线上作题为《人身保险权益分割论》的主题报告,汇报分为人身保险权益的财产性问题、离婚案件中人身保险权益的司法分割规则、司法实践的困境、相关建议四个方面。何丽新教授讨论了保险金、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保险费和执行的保险权益关于人身保险权益的四种财产性问题,详细分析了在离婚案件司法实践中遭遇困境的分割规则,并就此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一,继续维护保险合同的效力为基本原则;第二,明确人身保险权益的人身专属性;第三,尊重当事人通过保险所做的意思表示;第四,考虑以被保险人为中心进行分割,即以被保险人中心主义的分割方式。

西南政法大学曹兴权教授的演讲题目是《普惠商业保险多元逻辑调适的法律回应》。曹兴权教授从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实施中存在普惠性低、合规性差、经营风险高的问题出发,指出此类保险内在的技术逻辑与政策逻辑之间以及自由逻辑与伦理逻辑之间的冲突。曹兴权教授提出,解决思路在于坚持商业保险与政策保险的区分立场。为此,应单独制定各类政策保险条例,并适当修改保险法的立法主旨条款、保险定义条款、基本原则条款、理赔条款及保险公司业务条款。

(西南政法大学曹兴权教授主旨演讲)

北京市金融法院副院长薛峰结合司法实践,做了《保险市场监管与交易的法律问题》主题演讲,薛副院长表达了三个观点:一是实践中,关于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差异。在立法和司法中应统筹协调保险市场交易和监管目的,并进一步明确规定,确保法律得到正确适用。二是随着市场化、法治化的推进,应更加注重保险合同和市场基本规律,以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三是应依法在尊重保险合同、保险市场规律的基础上,精准研判各类风险,通过高效监管,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

(北京市金融法院副院长薛峰主旨演讲)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李芳律师以《保险数字化与保险法应对》为题,作了主题演讲。李芳律师指出保险数字化是一场静悄悄保险变革,区块链+保险服务为典型模式的新变化正对保险业进行保险产业链和全链条的再造。李芳律师认为未来保险市场将会呈现出数字化时代的保险特点,即将迎来新趋势,面临新挑战,保险法应该与时俱进。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李芳律师主旨演讲)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李青武教授作了题为《加强保险业法研究,提升保险业立法质量》的主题演讲,对《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自己的研究心得,认为“征求意见稿”至少存在三个可供讨论的学术问题:第一,征求意见稿混淆了商事主体设立许可制与商事行为许可制间差异;第二,关于我国保险集团公司投资人的规定,没有体现中国投资人现状;第三,意见稿没有遵循集团公司与公司集团之间的区别,没有理解公司治理的内涵,导致立法逻辑与规范构造出现错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李青武教授主旨演讲)

10月16日下午,与会嘉宾通过四个分论坛,从四个维度研讨本届年会主题。其中,分论坛一的专题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保险业法治建设”。第一单元主持人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薄燕娜教授、江苏省保险学会秘书长助理兼《江苏保险》偶见副主编。本单元演讲嘉宾及其演讲题目分别是: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政明,其演讲题目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和完善我国保险法律合规体系建设,促进保险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强文瑶,其演讲题目是《安责险相关法律问题》;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潘思豫,其演讲题目是《保险代理人的法律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本单元与谈人分别是: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春梅、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常秀良、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蔡大顺、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马军、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周志。第二单元主持人分别是: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赵秀梅教授、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张严方副教授。本单元演讲嘉宾及其题目分别是:河北农业大学王卫国教授,其演讲题目是《诉责险法律问题研究》;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王宇茹,其演讲题目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背景下保险公司接管的法律规制》;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丁梦贤,其演讲题目是《保险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逻辑进路与制度构建》。本单元与谈人分别是: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陈飞副教授、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民、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乔石、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及首席风险官王清华、泰康保险集团法务王源、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汪华亮副教授。

分论坛二的专题是“数字化时代保险监管法治变革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单元主持人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马更新教授、河南省高院民二庭江长涛副庭长。本单元演讲嘉宾及其演讲题目分别是: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任自力教授,其演讲题目是《金融消费者与消费者、投资者的关系界分》;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汪子旋,其演讲题目是《UBI 车险下保险消费者的数据权利保护》;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王旭升,其演讲题目是《基因信息与健康保险核保规范重构》。本单元与谈人分别是:南京大学法学院李华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郑莉莉副教授、上海海事大学郑睿副教授、腾讯集团腾讯金融研究院韩开创副院长、北京中伦(南京)律师所合伙人窦兴律师。第二单元主持人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郭宏彬副教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马晓伟副秘书长。本单元演讲嘉宾及其演讲题目分别是: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保险学院胡鹏讲师,其演讲题目是《网络互助的理论属性及法律监管研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周瑞珏,其演讲题目是《网络安全保险制度的功能定位与交叉建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田桂瑶,其演讲题目是《互联网保险业务法律监管问题研究》;本单元与谈人分别是:中南民族大学杨帆副教授、苏宁控股集团法务部总监邢嘉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经理夏心怡、北京腾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乔乔、北京金融法院三级主任科员刁天、北京金融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江锦莲。

分论坛三的专题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保险制度”。第一单元主持人分别是: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任以顺教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主任王伟教授。本单元演讲嘉宾及其演讲题目分别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李游助理教授,其演讲题目是《新型人身保险的规范路径与法律调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东阳,其演讲题目是《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制度重建》;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正高级经济师聂勇,其演讲题目是《〈民法典〉视阈下电子保单规制研究》。本单元与谈人分别是: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裴亚洲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张力毅副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刘颖助理教授、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于慧聪、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王庆松处长、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法律部负责人邱国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谢冰清讲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旭东。第二单元主持人分别是: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阳露昭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亦文教授。本单元演讲嘉宾及其演讲题目分别是:北京浩博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崔春霞,其演讲题目是《从保险公司经营角度谈对诉责险产品的再认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刘豪杰,其演讲题目是《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再审视》;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李媛媛副教授,其演讲题目是《上市公司董事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正当性研究》。本单元与谈人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炫麟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张文广副教授、武汉工程大学张晓萌讲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李方、常州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秘书长李德洋、大家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检查岗林志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部长助理都星羽、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彩彩。

分论坛四的专题是“保险合同法律问题研究”。第一单元主持人分别是:南京大学法学院岳卫副教授、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游明副教授。本单元演讲嘉宾及其演讲题目分别是: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务部吴民许总经理,其演讲题目是《保单质押的法律思考》;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何启豪副教授,其演讲题目是《保险法如实告知义务判决实证研究》;烟台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刘津彤,其演讲题目是《寿险保险金信托问题研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赛铮副教授,其演讲题目是《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的规范构建》。本单元与谈人分别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李志强副教授、四川路石律师事务所主任游杰、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何伟、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合规岗黎远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王家骏讲师、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晶、广东金融学院杨莉讲师。第二单元主持人分别是:烟台大学法学院史卫进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梁鹏教授。本单元演讲嘉宾及其演讲题目分别是: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兼首席风险官刘清元,其演讲题目是《论〈保险法〉116条第13项》;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贷庭王瑞煊四级高级法官,其演讲题目是《保证保险纠纷裁判分歧分析与展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周玉华律师,其演讲题目是《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重构和引入比例赔付模式的建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郭梦圆,其演讲题目是《我国危险增加通知义务之完善》。本单元与谈人分别是: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文杰教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赵静、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贷庭黄伟峰庭长、泰康保险集团合规负责人靳毅、西南政法大学罗璨副教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康雷闪副教授、吉林信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龙、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向旭平律师。

10月17日上午,论坛专题演讲的主持人分别是: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公司李祝用副总裁、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暨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本单元演讲专家分别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学峰教授,其演讲题目是《保险条款通俗化规制的法律意义》;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孙宏涛教授,其演讲题目是《网络互助平台的法律定性与规范化发展研究》;吉林大学法学院潘红艳副教授,其演讲题目是《政策性营业损失保险制度研究》;扬州大学尹中安副教授,其演讲题目是《论保险代位求偿豁免之对象》;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贾 若副教授,其演讲题目是《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国际比较与经验分析》。本单元与谈人是:北京大学法学院谷凌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张俊岩副教授、吉林大学徐卫东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于海纯教授、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聂勇。

关于论坛的精彩内容,承办人将通过后期简报陆续刊发,敬请继续关注。

(17日上午第一单元主持人、演讲嘉宾和与谈人)

本届年会增补理事6名、常务理事3名。评出论文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论文组织奖1名。2022年年会将由华东政法大学承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于海纯教授代表本届年会承办单位致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于海纯教授致谢)

(闭幕式)

(与会领导、嘉宾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