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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金融审判实务课”第一课开讲

2022年3月2日,我校与金融法院合作开设的金融审判实务课程如期开课,课程通过腾讯会议线上举行。课程开始前,我校副校长王敬波教授与北京金融法院薛峰副院长致辞,由北京金融法院杨晓琼法官担任第一讲主讲人,课程由贸大法学院院长助理王乐兵老师、楼秋然老师主持。同时参与的还有我院宪法和行政法学系主任郑雅方教授。

我校副校长王敬波教授致欢迎词

王敬波副校长代表学校热烈欢迎此次实务课程前来授课的法官们,并对金融法院表示感谢。借助我校与北京金融法院建立的战略合作关系,我们有机会与金融法院的审判实务专家们开展深入的专业交流和学习。金融审判标的额大,专业性强,对法官专业素质要求很高,也是贸大法学院学生今后非常好的职业成长方向,希望能通过这种形式推动我校法学教育的改革,进一步深化和提升学生对法律实务的应用能力。

北京金融法院薛峰副院长致辞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院党组成员、薛峰副院长代表北京金融法院致辞。薛峰副院长简要介绍了北京金融法院的成立背景,他指出北京金融法院是服务和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自金融法院成立以来,受理、审理了大量金融纠纷案件。北京金融法院非常重视与高校的交流合作,并于2021年9月10日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正式签署了协同共建战略合作协议。同时,薛院长专门指出金融审判与其他纠纷审判的不同,即金融自身的风险性与资本的逐利性其本质决定了金融法意义上的公平正义与安全不可分离,而目前金融法院所审判的案件新类型、案件复杂、社会关注度高、适用法律难,更需要来自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支持和理解。本次金融审判实务课的开设,是金融法院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建立密切学术联系的重要举措之一,担纲授课的均为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或各业务庭的骨干,学术素养深厚、审判经验丰富,希望能将法官们多年积累的实务经验与最前沿的司法动态同我校师生进行交流,并就难点问题进行讨论。

与此同时,薛院长还专门为同学们提出了宝贵的学习建议。首先,要学会听,善听,尝试广泛捕捉各种要素,而不是简单地用耳朵听。其次,要学会兼听,有同理心,做到兼听则明。法律人从事的职业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涉及他人的生杀予夺、甚至涉及整个社会的安定与否。最后,要学会思考,善思,用思维读懂世界、改变世界。希望学生们在课堂上学到更多真实、有用、受益一生的知识、技能、文化,造福民族。

北京金融法院审三庭高级法官杨晓琼授课

本次课程的主讲人是北京金融法院审三庭四级高级法官杨晓琼女士。杨晓琼法官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7月进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工作。2021年3月调入北京金融法院审判三庭工作。先后办理行政案件1000余件,无一差错,无一改判发回。凭借优秀的业务水平,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并被评为北京市法院行政审判业务标兵。

杨晓琼法官为现场师生从四个方面主讲“证券类行政处罚案件的热点与难点”。首先,杨法官讲述了证券行政诉讼的基础原理,从行政诉讼的全面审查原则入手,从职权、程序、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及适当性基础、处罚幅度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旨在使同学们在宏观上了解金融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和框架。在第二部分,杨法官围绕证券行政处罚的法律适用和审理难点问题。首先,杨法官向学生们介绍了证券行政处罚的常见情形,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息披露、欺诈发行、从业人员交易以及与私募基金相关的行政处罚案件,讲解了证监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列举证监会及其派驻机构作为被告的案件。对证券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杨法官主要分析了两个热点问题。一是推定规则的运用,即事实查明的难度。推定是指由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前提事实推断位置的结果事实存在,并允许当事人举证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证券违法活动行为隐蔽,在司法实践中需认真鉴别。例如在内幕交易案件处理过程中,实务人员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判断其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在内幕交易审查过程中,法官需要认定内幕交易形成的时间、知情人、接触联络的事实、交易行为以及推定从事内幕交易的人提供反证。杨法官根据许某强诉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案带学生们分析了接触联络的事实如何认定,通过龙煜文诉中国证监会案解释了二次推定的问题。其二,杨法官结合法条带学生分析了操作市场目的性的推定以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任的认定。对传统操纵行为以及新型操纵行为模式进行介绍,系统讲解了司法实务中对控制账户的认定。

在第三部分,杨法官对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进行了详细讲解。行政诉讼法未规定证明标准,法院在处理证券行政处罚案件时,通常会考虑两个维度。第一,证券行政处罚属于对当事人不利的行为且标的额较高,一般来讲证明标准应当高一点。第二,在客观上,该类案件中证券监管机关取证困难。基于此,证明标准的问题在证券行政处罚案件中更多需要在个案中寻求平衡,杨法官以郭海诉证监会一案对这一问题进行阐释。在第四部分,杨法官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重点讲述了行政诉讼的程序问题,其就是否保障当事人的申辩陈述权与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正当程序的要求有三点,第一,公权力机关在做出对公民的不利决定之前,要告知决定的事实和理由,第二,要给予利害关系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第三,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在行政机关调查困难的情况下,当事人如何举证、如何保障权利是值得大家去思考的。杨晓琼法官的讲解深入浅出,将深奥的法学理论与鲜活生动的金融审判案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同学们对金融行政诉讼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金融审判实务”课程是我校与北京金融法院协同共建、培养高端法治人才的重要举措,是法学院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有益探索,得到了学校领导和北京金融法院院领导的大力支持。未来,校、院双方充分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响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金融法治要求,共同致力于金融法治的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审判实践,为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和北京“二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