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部署,法学院党委于3月1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全面启动学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学院党委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结合政绩观偏差问题清单开展学习研讨和深入查摆。13个师生支部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党员大会开展学习交流,引导师生党员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切实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教师支部:立足岗位,引领示范
3月26日,民商经济法教师支部举行党员大会集体学习,梅夏英副校长莅临指导并领学《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中的原文原篇。会议指出,正确政绩观直接关系“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法学教师应树立正确政绩观,站稳人民立场,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把服务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使命担当。

同日,国际法教师支部结合民主评议、满意度测评开展学习教育。支部成员纷纷表示,要立足法学岗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法治信仰、家国情怀、职业道德融入每一堂课;聚焦法学前沿与实践,做真学问、出真成果,以正确政绩观校准职业行为,努力做好学生成长的“四个引路人”。
3月26日,公法学科教师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集中体现,提出要将正确政绩观贯穿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全过程,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抵制急功近利的不良风气,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立德树人中的示范表率作用。

3月20日,行政教辅教工党支部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教工党员结合管理服务岗位职责,表示要将正确政绩观融会到本职工作中,破除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的心态,以“办实事、解难题”为导向,把正确政绩观转化为服务师生的实际行动,为学院高质量发展夯实保障基础。
学生支部:深学细悟,筑牢根基
3月19日,本科生党支部书记潘明辰老师带领党员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结合学生党员身份特点,明确青年党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方向。会议要求党员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坚持学用结合,在学业、志愿服务等方面主动担当,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
3月23日,法学硕士第二党支部组织正确政绩观专题学习,支部书记郭若冰通过剖析“形象工程”“虚假业绩”等反面典型案例的危害,引导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实际,力戒浮躁心态,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将正确政绩观落实到服务师生、推动学院发展的具体实践中。
3月24日,法律硕士(含国际仲裁)第三党支部开展正确政绩观专题学习,与会党员深刻领会“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的核心要义,结合学习内容深入交流研讨,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筑牢思想根基,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担当作为的强大动力。

3月24日,法律硕士(含国际仲裁)第一党支部围绕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内涵开展学习。支部党员一致认为,要摒弃急功近利的心态,立足专业深耕细研,锤炼法治素养与实务能力;坚守为民服务初心,在集体服务、法治实践中脚踏实地做事,将正确政绩观融入学业成长与未来职业规划之中。
3月25日,博士生党支部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会议阐释了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核心要义,强调全体党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参会党员结合博士学习工作情况交流心得,在专业学习、科研创新和基层实践中践行求真务实精神,努力将理论学习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
3月25日,法律硕士(法学)第一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剖析急功近利等思想倾向的危害。与会党员表示将深化理论武装,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与服务奉献中展现担当,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成长成才、推动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
学院全体党委委员认真落实一线规则,深入到各个学生支部,指导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法学院党委将持续以学查改一体推进为抓手,推动各支部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效,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