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贸法学子:历尽千帆竞渡风景,归来仍是风华少年
——贸大法学院2025年毕业典礼致辞
徐海燕
尊敬的各位领导、家长同仁、亲爱的毕业生同学们:下午好!
今天是个好日子。室外蓝天白云,繁花似锦;室内喜气洋洋,瑞气满堂!
很荣幸作为教师代表在此发言。此刻看着各位风华正茂的毕业生同学,眼前不禁浮现出几年前的一些画面:在《物权法》课堂上对“物权行为理论”听得炯炯有神的你们,在为“动产抵押登记对抗效力”激烈思辨的你们,捧着俗称天龙八部的《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在图书馆静静阅读的你们。
今天,当你们即将离开校园之际,作为民法老师,请允许我用四组民法概念,作为在你们大鹏展翅之前的临别赠言:
第一组:私法自治 + 公序良俗----在自由与秩序之间谱写人生华丽篇章
你们曾在合同法课堂上为“惩罚性违约金调整规则”各抒己见,在物权法考试中就“善意取得制度”奋笔疾书。这些训练赋予了你们解构世界的工具,但核心智慧在于重构规则、创新思想、推动进步。私法自治作为私法体系的基石,不仅是个人自由的法律表达,更是市场经济与市民社会赖以存在与繁荣的法治土壤。私法自治不仅与企业的竞争力成正比,而且与个人的职业成功率成正比。但自由有底线,权利有边界。孔子曰,“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因此,“私法自治非无边际,其疆域由公序良俗划定”。正如苏轼诗云“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老师希望你们左手执私法自治之剑,自由驰骋,开疆拓土;右手握公序良俗之盾,守护秩序,捍卫公益,在自由与秩序之间谱写人生华丽篇章。
第二组:效率原则 + 公平原则----在利益与良知之间绽放人性的光辉
记得你们在“代理制度与人性弱点”的讨论中,为发现企业高管滥用权力的根源而欢呼;更难忘在“一房两卖案”中,你们利用物债二分理论为首位买房人主张违约损害赔偿的兴奋。这些片段里藏着法律人的人格烙印——良知。法律人的良知,是横亘在技术理性悬崖边缘的道德护栏,是穿透法律文本迷雾的价值指南。法律乃国之重器。法律人若泯灭了良知,将沦为冷血残酷、恃强凌弱、十恶不赦的工具人。我们应铭记:法治文明的高度取决于法律人良知的纯度。作为法律人,愿你们在伏案书写判决书时,常怀悲悯之心,永远记得倾听弱势群体的心声;在挥毫起草合同时,始终为人类良知保留一个兜底条款;在解释法律条文时,敢于像波斯纳法官说的那样“超越教义的黑箱”。法律人不仅是用法律条文编织安全网的匠人,更是用良知点燃正义之灯的守夜人。请记住法学家德沃金的告诫:“法律绝非机械规则的集合,而是需要价值判断的解释体系”。作为法治麦田的守望者,我们需要带着人文关怀去聆听与诠释法律条文背后的普罗大众的寂静之声( the sound of silence)。请铭记哲学家康德的警句:有两种东西思考得越深就越令人敬畏,一个是头顶的星空,一个是心中的道德律令。以义取利、义利并举,是智慧,也是美德。
第三组:契约严守 + 情势变更-----在静态秩序与动态博弈中保持终身学习的竞争力
法海无边,智慧无限。我国素有守约践诺的自然法文化传统。西晋时的民间契约就载明,“民有私约如律令”。但契约严守的前提是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你们曾在疫情封控期间,用《民法典》第590条不可抗力条款为小微企业争取履行宽限期;在房地产限购政策引发解约纠纷时,借助第533条情势变更原则,为购房人解除认购协议并取回定金。这些经历锻造了法律精英的终极智慧——在于既如第509条般强调契约严守,又如第533条般保持认知系统的开放性。在算法改变人们的认知和行为模式时,在脑机接口触碰人格权的敏感神经时,在AI律师、AI法官、AI总法律顾问(in-house counsel)向我们阔步走来时,你们马上会敏锐地意识到:今天的毕业典礼绝不是学习的终点,而是开启终身学习旅程的新起点。难怪美国大学毕业典礼的名字无一例外都是”Commencement”。承认自己无知,才是智慧的开始。希望同学们保持终身学习的习惯,拥有创造知识增量的核心竞争力,不断突破自我,成长为更好的自己。
第四组:占有保护+ 时效取得 —— 在今天与未来之间做一个坚定的长期主义者
两年前你们或许曾为“遗失物归属”而辗转难眠,但此刻可能正在焦虑职业的未知变化。随着AI技术的迅速崛起,我们会情不自禁地反复思考“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这个终极的哲学问题。当今社会最大的确定性就是不确定性。同学们,请记住物权法的启示——像第462条占有保护制度般珍视当下,因为"事实占有本身,就是生活尊严的堡垒";更要如时效取得般相信时间的力量,做一个坚定的长期主义者。“日积月累、水滴石穿;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法律人的成长,从来不是所有权的瞬间转移,而是用持续诚实善意的自主占有,圆满实现职业理想的和平取得。
亲爱的同学们们:此去天高地阔,愿你们胸中有丘壑的沉稳,眼里存山河的浪漫;愿你们左手紧握斩棘利剑,右手托举正义天平;愿你们历尽千帆竞渡之风景,归来仍是贸大风华之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