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期法学工作坊成功举行
2015年5月14日,第83期对外经贸大学法学工作坊在王乐兵老师主持于宁远楼729举行。此次工作坊邀请到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Niels J Philipsen做“THE MORE ECONOMIC APPROACH IN EU COMPETITION LAW”主旨演讲。法学院副教授江山老师出席参加。此外,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也积极参与了本次工作坊。
Niels J Philipsen副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为Regulation of professions, Law and Economics,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Economic analysis of accident law,Microeconomics。本次演讲中, Philipsen副教授主要介绍了欧盟的竞争法,并提出在适用欧盟竞争法中,要更多地运用经济学方法。他首先介绍了欧盟竞争法的基本内容,然后阐述了竞争法的立法宗旨、横向对比了欧盟、中国、美国三个国家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接着讨论了分析纵向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竞争问题的经济学方法;最后对竞争法问题提出结论性评价。
Philipsen副教授认为,欧盟竞争法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购、国有企业与国家援助五个方面。其立法主要包括欧盟运行条例第101条、102条、106条与107条,此外还包括,欧委会版颁布的管理条例、指南和决定,及一些软法和相关判例。欧盟竞争法拥有多重竞争宗旨,即促进市场一体化,提高经济效率,保障消费者福利。在适用竞争法中,应当多考虑经济分析的重要性。比如,在纵向协议中,判断一行为是否违反竞争法可从两个方面进行经济分析,积极方面比如有利于生产商进入市场、避免搭便车等;消极方面,如进入壁垒、品牌间竞争等等。这些经济学分析有利于合理地适用豁免条例、从而对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作出正确判断。同样,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中,亦是如此。
在随后的讲座交流中,学生与Philipsen副教授积极探讨,就演讲的主要内容提出了自己的疑问。Philipsen副教授对于学生的问题予以详细解答,并获得师生们地普遍认可。此次工作坊在融洽的对话交流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