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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号朋副院长应邀赴韩国进行学术交流


苏号朋副院长应邀赴韩国进行学术交流


 

2015518日至19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苏号朋教授韩国消费者法学会会长、釜山大学法学院徐熙锡教授的邀请在首尔参加中韩电子商务法制的现状与课题学术研讨会,并参访了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机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郝庆丰副秘书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崔吉子教授一同前往韩国进行学术访问。

18日下午,苏号朋副院长一行访问参观了韩国消费者院。韩国消费者院的工作人员介绍,韩国消费者院前身是根据韩国《消费者保护法》于198771日成立的韩国消费者保护院,后随着《消费者基本法》的施行2007年更名为韩国消费者院。该院隶属于韩国国家财政经济部,院长由总统直接任命。该院的主要职能包括:对与保护消费者有关的制度和政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商品、服务的规格、品质、安全性等进行试验与调查;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进行信息搜集、公开及国际合作;处理消费纠纷及对受害者进行救助;为增加消费者权益及提高国民生活水平,进行综合性调查研究;管理国家及地方自治团体有关保护消费者权利的业务;其他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的业务。

 

图为韩国消费者院院长Jung Dae Pyo先生介绍的职能

随后举行的交流会中双方就中韩消费者保护的现状和机制进行了介绍。消费者院公共事务和国际事务部部长朴正勇先生针对中国人在韩国消费受到侵害时的法律救济介绍了三种解决途径,消费者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并且还希望双方能保持紧密联系,加强各个方面的合作。

19日上午,苏号朋副院长一行前往韩国医疗纠纷调停仲裁院进行访问研讨。韩国医疗纠纷调停仲裁院是为了解决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纷争而设立的保健福利部的下属公共机构。双方就如何充分利用医疗纠纷调停仲裁院保护中国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图为苏号朋副院长与韩国医疗纠纷调停仲裁院院长进行交流

19日下午,苏号朋副院长一行出席了在韩国外国语大学举办的中韩电子商务法制的现状与课题学术研讨会。出席此次研讨会的韩方代表包括来自首尔大学、高丽大学、釜山大学、延世大学、韩国消费者法学机构的法学教授及其他消费者保护团体专业人士。苏号朋副院长以“中国消保法的最新发展”为主题发表了学术演讲。苏号朋教授就中国消费者保护法的最新发展分为10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介绍。在互动环节,来自延世大学的吴丙哲教授非常感谢苏号朋教授的精彩发言通过这个发言使韩国学界和实务界的专家能够深入了解到整个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背景、发展及变化,这些信息非常重要而且很有价值针对韩国学者提出了有关中国消费者保护法尤其是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苏号朋副院长做了详细解答。

 

图为苏号朋副院长在做主旨演讲

研讨会结束后,苏号朋副院长韩国国家竞争力研究院以及韩国消费者法学会代表协商确定,将于201511初在北京联合举办中日韩电子商务和消费者保护的国际学术研讨会。

苏号朋副院长此次在韩国的学术交流内容丰富,成果显著,扩大我院消费者保护法学研究的国际影响力,提升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知名度,为未来加强与韩国消费者保护法领域的学术交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