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法学院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评卷工作顺利进行
2015年1月10日,在学校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下,法学院25名专任教师在诚信楼202教室进行了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阅卷工作。此前,我院为了落实校研究生院的要求,对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和题型进行了重大改革,首次实现按照法学一级学科出题,所有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均使用相同的试卷和试题。这一改革能否平稳、顺利地完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质量的阅卷工作。全院上下认真对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研究生院要求,组成了以石静霞院长为组长、苏号朋副院长任副组长的阅卷工作领导小组,对阅卷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领导。
1月3日,按研究生院统一部署,学院通知各学系及专业试题负责人,按专业联络阅卷老师,要求各专业负责老师制作好客观题标准答案、主观题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尺度,确保评分的公平性。1月6日中午,在组织确定好参加阅卷老师后,法学院教学秘书将参加阅卷人员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与此同时,主管副院长苏号朋教授汇总、整理好客观题标准答案、主观题评分标准,对751法学基础理论试卷、851法学专业理论试卷的具体评阅内容进行分工,分别落实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各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组织好本专业3-5位教师,负责本专业题目的阅卷,落实到人、对应到题目编号。1月9日晚,具体分工名单发布,阅卷准备工作顺利完成。
1月10日上午8:30,阅卷工作正式开始,各专业教师签到进入阅卷教室,领取标准答案、评分标准、阅卷注意事项等材料,并按照评阅试卷的不同分区就座。为掌握好阅卷尺度,确保各组之间或前后判分尺度一致,首先进行了试评,各组对试评结果汇总讨论,协商确定判卷尺度。在登分、统分和核分环节,由评阅人交叉进行核对。阅卷工作在安全、有序、平稳的环境中顺利进行。法学院8位行政管理教师以及若干位研究生同学为阅卷工作提供后勤支持和保障。截止当日下午17:30,我院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阅卷工作顺利结束。
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是我院人才选拔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我院提高法学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教育公平的重要步骤。学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高度重视,科学组织,强化管理,注重细节,弘扬学院在此项工作中求高效、重质量的优良传统,开创法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精彩未来。
(通讯员:潘陈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