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学院获批两个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近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布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全国22个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全国58个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
根据2011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旨在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建设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要内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包括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三类。
在学校领导的指导下,法学院领导班子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并认真完成了此项申报工作。在此过程中,法学院领导亲自挂帅,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由此为申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奠定了基础。
本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经中央部委属高校直接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产生的。我校的成功入选代表我校法学院的办学特色和法学科研教学水平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充分认可。
近年来,经过不懈努力,法学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在学科建设方面,至2012年9月,法学院已经拥有法学博士一级学科点(2011年)、国际法学国家级重点学科(2007年),是全国兼具法学博士一级学科点和国家级重点学科的11所院校之一。此外,2012年法学一级学科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在人才培养方面,我校法学院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贯彻“高层次、国际化、复合型”的培养理念,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精法律、通外语、懂外贸”的三会人才。
值此获批两个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际,法学院将全面启动两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全面实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建设目标。
附: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拟入选高校名单
一、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58个)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南开大学
河北大学 山西大学 山东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辽宁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吉林大学吉林财经大学
黑龙江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安徽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烟台大学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暨南大学 广东商学院广西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大学海南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云南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兰州大学
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2个)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
吉林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南京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撰稿人:邹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