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鲍禄教授应邀参加“北京市法学会2012学术前沿论坛暨法理学研究会年会”
2012年12月23日,法学院鲍禄教授应邀参加北京市法学会“2012学术前沿论坛”暨法理学研究会年会,我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吴迪也参加了会议。此次论坛由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联合主办,首都经贸大学承办。论坛以“法治发展——法治文化建设”为主题,由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刘金国教授和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张恒山教授主持。与会专家就中国法理学的现状与未来,我国现代化法制建设中的法律文化课题,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融合和冲突等问题,进行了多方面、多角度的深入探讨。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田玉龙到会并作了总结发言。
在论坛上,鲍禄教授作了题为《欧洲法律文化的创新》的主题发言,并担任了一个单元的点评人。鲍禄教授的发言主要对“二战”以后、一体化背景下欧洲法律文化的新现象进行了观察,着重分析了在从欧共体到欧盟的超国家法律,以及欧洲人权公约的发展过程中,法律文化的发展与创新,用“超国家治理”、“民主的欧洲”、“人权的欧洲”、“法官的欧洲”的关键词语,对欧洲法律文化的创新进行了概括,并得出“没有制度创新,就没有法律文化创新”的结论。鲍禄教授所关注的世界范围内法律文化发展的前沿地带,所进行的分析和概括,引起了与会专家广泛的兴趣和热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