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快讯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第十期活动通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贸大法律评论》编辑部主办的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10期活动将于11月3日(周五)晚正式举行,欢迎我院研究生和本科生同学们积极参与。

活动时间与地点: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晚18:30-20:30,宁远楼223 

主题: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是否有必要设置学位及专业条件

活动形式:主题研讨。首先发言人依次做主题发言展示;其次由点评人针对每名主题发言人的发言进行点评和总结,主题发言人对点评予以回应;随后进入自由讨论,由参与沙龙的其他同学向主题发言人提问或交流;最后由主题发言人和点评人分别总结。

联系人:陈思,18801073527

向本次沙龙提交的优秀论文将获得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优秀论文获奖证书(盖院章,可用于综合测评的科研加分)。除主题发言人外,沙龙也热忱欢迎我院所有同学前来参与,尤其欢迎同学们就此问题撰写专门的学术论文,向《贸大法律评论》(2017?2卷)投稿,详见《贸大法律评论》(2017?2卷)征稿启事。网址:http://law.uibe.edu.cn/OutListContent/index.aspx?nodeid=10&page=ContentPage&categoryid=0&contentid=418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贸大法律评论》编辑部

贸大法学研究生学术论坛主题研习社

20171031

 

主题材料 

201512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根据《意见》的指示,从2018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只是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需要通过该考试,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也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同时《意见》分别从思想政治、专业学历条件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得知,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品行良好。

由上述两个规定可以看出:司法考试报名条件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存在较大差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门槛远高于考试报名门槛。而这一规定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并引发了激烈的讨论。目前对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是否有必要设置学位及专业条件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赞同者认为设置这些条件有助于提高法律从业者的职业素养,反对者则认为设置诸多条件会对那些喜爱法学、自学法律的人从事法律工作造成制度性障碍。司法考试改革涉及所有从事法律及相关职业或旨在从事法律及相关职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是否有必要设置学位及专业条件?这一规定将会带来怎样的益处和弊端?以上问题值得所有人予以思考和回答。

 

附相关评论与报道链接: 

1.《重磅!司法部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司法考试新政策:三不变、两调整、一试点!》 

http://pf.rednet.cn/c/2017/06/06/4314801.htm

2.《司法考试该不该改革?!从非法本说起!》 

http://www.xuefa.com/thread-507332-1-/upload/file/word/d57dec00-c87f-4cd2-9f9f-7954896921f6//upload/file/word/7356ef0f-7b48-4499-acda-526ce89e6168/1.html

3.《不必纠结司考门槛的高与低》

http://www.rmlt.com.cn/2015/0605/390154.shtml

4.《司法考试提高门槛是对法治负责》 

http://news.sina.com.cn/o/2015-12-25/doc-ifxmykrf2284340.shtml

 

请同学们踊跃报名,并围绕材料和相关法律规定展开主题论文写作。带上你的观点与大家分享和沟通吧,感受贸大法学院的学术氛围,展示贸大法律学子的才华! 

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是由法学院学生组织的学术活动,由贸大法学研究生学术论坛判例研习社和主题研习社具体负责。判例研习社、主题研习社隶属于《贸大法律评论》编辑部、贸大法学研究生学术论坛,是由法学院学生组成的学术团队。研习社每月定期组织学术沙龙活动,针对近期社会热点案例或问题,以主题论辩或主题报告的形式开展学术讨论。每期沙龙活动将在学院网站上予以报道,沙龙来稿或培育的优秀论文将在当年的《贸大法律评论》上公开发表。热忱期待全院同学们的关注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