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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会|市人大代表黄勇:通过深化认识和落实法治保障推动北京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首都发展,根本要求是高质量发展。党中央从战略上布局,北京在紧要处落“五子”。“五子”联动推进,形成叠加效应,持续提升首都高质量发展水平。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黄勇对深化数字经济领域制度创新和政策集成提出建议。

市人大代表黄勇

“五年来,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四成,现代服务业的优势更加明显,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全员劳动生产率保持全国领先,这说明北京是一个拥有高度创新能力和潜力的城市。”黄勇说,多个头部互联网企业总部、分部设立在北京,全国50%的互联网平台独角兽活跃在北京,这是北京发展数字经济的机遇,同时也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黄勇认为,目前,社会上对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的认识和理解不够准确,普遍忽略了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黄勇解释,今天的数字经济源于过去30多年的发展演进,通信技术、电子计算机的发展催生了互联网平台经济;PC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的变化,使平台经济形成了生态系统;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技术和商业概念的兴起,数字经济的产业脉络逐渐清晰。黄勇说:“互联网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的基础,也是当下及未来进一步发展的载体。如果抛开互联网平台经济谈数字经济建设,数字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舆论、社会和制度环境就不够完善。”

“从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来看,‘常态化监管’和‘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的制度框架、实施体系还需要进一步优化。”黄勇表示,在实践过程中,一些促进发展的政策尚未完全形成法治保障,短期性的政策调整往往容易影响市场的长期信心,进而反过来制约投资。同时,我国平台经济领域存在多法共治、多部门共管的体制特点,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价格、电商、消费者保护、广告、信息、安全等领域的规则,都具有适用于平台经济的空间,但监管执法的边界还不够清晰。

市人大代表黄勇(中)在朝阳团小组会上发言

针对认识和实践中的两大问题,黄勇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今后在与数字经济相关的会议、立法和政策文件中,要更好地处理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的关系,树立起发展平台经济就是发展数字经济的理念。

第二,在发展数字经济的过程中,要更好地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数字经济可以分为基础设施和市场应用两个层面,政府和国有企业应将重点放在信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上,将开发、应用、推广的空间更多地留给市场主体。

第三,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宜商环境的法治要求,尊重平台企业在平台、数据等方面的私有财产权,推动政府公共数据的公开和共享。

第四,做好平台经济领域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厘清不同监管部门的监管权限,让平台企业处理一件业务只面对一个部门,从对一件事、一个商业行为的“多头监管”,迈向对整个行业链条职责清晰的“多元监管”。


附相关链接:
1.黄勇代表:树立“发展平台经济就是发展数字经济”理念
https://m.bjnews.com.cn/detail/167374879814221.html?shareuser=160442704614833
2.代表热议“以法治方式稳企业保就业”,让民企能够安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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