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论坛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举办。业内专家以探寻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新思路为切入,助力国际多边经贸发展。
专家表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是在国内外企业互联互通过程中管控风险的有效渠道,是解决分歧、共赢发展的必要选项。
法学院薛源教授表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包括三种主要的形式,就是诉讼、仲裁和调解,其中仲裁作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仲裁在争议解决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设立仲裁机构270余家,累计办理案件超过500余万件,总标的额达8万亿元人民币,为服务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11月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这是现行《仲裁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的一次重要修订。此次修订拟增设仲裁地制度,鼓励涉外仲裁当事人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仲裁委员会,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仲裁地进行仲裁,着力提升仲裁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
法学院薛源教授表示:在这个文件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向《联合国国际仲裁示范法》靠拢。因为我们是要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优选地,意味着要跟国际规则靠拢,才能得到境外当事人的认可和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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