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北京两会胜利闭幕,市人大代表、贸大法学院黄勇教授聚焦社会热点,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尽责,回应民生关切,为新时代首都建设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市人大代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黄勇在分组审议会上发言
专访市人大代表黄勇:布局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驱动”作用
“瞄准创新和前沿领域,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一大特色。”在今年北京市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法学院经济法系主任黄勇接受了新京报记者的专访。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中,都写入了竞争政策相关表述及意义。其中,“统一大市场”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中,均出现“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而“公平竞争审查”再次被写入财政报告。
“这可能成为北京市一个全国性的亮点——连续多年三个报告全面体现、贯彻尊重市场、竞争优先的理念和措施,在当前经济进一步增长面临不确定性的背景下,格外重要。”黄勇说,国内外的经验普遍表明,每当经济面临不确定性和下行压力,就是政府最倾向于大包大揽的时候,如果不能相信市场、依靠市场,就容易产生许多长期性、结构性的隐患。“越是不确定、越是有压力,越要修炼市场的‘内功’。”
针对新兴业态,如何防控风险?黄勇认为,应当用系统、全局、长期、国际的视野看待发展和风险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驱动”作用,通过经济体制改革,释放市场的活力,政府转变职能,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新京报: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奋力推进传统领域“迭代”、新兴业态“抢滩”、未来产业“占先”。新兴业态在“抢滩”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风险?
黄勇: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充满了创新的导向,许多表述都锚定了热点前沿的创新领域,比如人工智能、算力中心、电机、电池、电控、车规级芯片等。
新兴业态领域的创新是协同式、生态式的,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无心插柳”,无论是颠覆性的创新成果,还是潜在的风险隐患,都是不经意的,如果要事先防范所有风险,难免会同时阻碍创新发展的进程。但是有一个核心关键点需要看到,就是在足够市场化的创新环境当中,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是追求利益的,它们必须在竞争中讨好消费者,才能获得有比较优势、足以支撑长期创新的商业回报。那么,这些企业自然会主动把消费体验提升到最好,把风险降到最低,而不是让风险完全不可能发生。要创新发展,就要有试错的空间。市场的优胜劣汰,提供了对“错”的惩罚机制,这种天然的资源,我们在防范新兴业态“抢滩”风险的过程中应该利用好。
首先,要更多发挥“市场驱动”作用。许多新兴行业的建设都有一种思维惯性,就是一定要依靠政府投资、补贴政策、税收优惠。结果往往是,许多企业看到短期利益,纷纷进入这个领域,虽然产业能够迅速形成规模化,但创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如果企业都去追求短期政策红利,随之而来的就是产能过剩,导致“内卷式”的恶性价格竞争,整个行业陷入低水平循环。一些地方还有可能为面临困难的企业强行“输血续命”,使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发挥不畅,积累更多风险。
其次,要用系统、全局、长期、国际的视野看待发展和风险之间的关系。创新发展可能会孕育风险,但不发展一定会发生风险。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更加宽松的政策、法治环境,对投资者和企业家更有吸引力,应该去对标、超越,吸引更多发展机遇。
新京报: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更加注重先立后破,改革创新。如何理解在“立”的基础上做好“破”的工作?
黄勇:
政府工作报告中讲的先立后破,是遵循了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表述。回顾改革开放45年历程,会发现“先立后破”的表述非常生动。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就是政府不断向市场让度空间的过程。先立后破以前,我们首先经历了“不破不立”,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完善市场竞争的体制机制,逐步确立并不断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并通过法治保障的手段,将改革成果固定下来。再通过已有改革成果不断推动新的改革。在此过程中,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了竞争政策和市场法治,竞争政策和市场法治也有效回应和支撑了经济体制改革,形成先立后破的良性循环。
我国经历的经济高速增长阶段,也是改革的快速推进期,在这一时期,竞争政策仅需要在改革快速推进的过程中予以相应的回应与支撑,就能够产生显著的效果。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将更多地触动既有利益分配格局,因此首先要通过完善法治建设、落实法治保障体系,守护住已有的经济体制改革成果不被侵蚀甚至破坏,进而才是回应与支撑新的改革成果。现有改革成果、要求和任务,应尽快推进法制化进程,在此基础上落实中央“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要求,在国际上凸显我国吸引外资和外商的制度竞争力。
新京报:
在营商环境改善方面,近几年北京市已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将发挥哪些作用?目前还存在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黄勇:
根据我连续多年的观察和研究,北京市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是一个标杆。自2016年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以来,北京市已经连续多年在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和财政报告中写入相关表述。这些表述全面体现了北京尊重市场、竞争优先的理念和措施。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一项从源头防止政府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政策措施的制度,从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经营成本、经营行为等方面,为政府政策的制定划好市场红线,对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建设统一大市场而言意义重大。统一大市场必然要破除行政性垄断、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就是目前最优的抓手之一。一些企业在进行全国经营的时候,曾经就面临过地方保护的问题,如某项政府补贴只提供给本地企业而不给外地企业,或者只提供给龙头企业而忽略中小企业,对此,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就能提供有效的救济渠道。
目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还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最重要的一方面是进一步推进法制化进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目前的最根本依据是国务院的一份政策性文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虽然2022年反垄断法修订已经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写入新法,但仅限于原则性表述,具体规则、标准、程序和责任等制度完善,需要依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制化。国务院正在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北京市可以在执法衔接、责任追究、人大监督等角度提供地方经验。
此外,还需要形成符合我国实际的竞争中性原则和规则,通过补贴中立、债务中立、监管中立等方面内容,督促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金融机构等,在面对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时,一视同仁、保持中立,避免公权力部门和公有制企业扭曲市场竞争,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使企业有获得感。
新京报:
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也是政府工作报告中2024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北京市正在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同时,需要注意哪些安全和风险问题?如何通过监管服务来促进数实融合?
黄勇:
多个头部互联网企业的总部、分部设立在北京,全国约50%的互联网平台独角兽活跃在北京,加之北京天然的消费力,共同构成北京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得天独厚的机遇,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潜力巨大。
数字和实体的界限是很难甚至无法分清楚的,比如芯片产业似乎是实体,但却是数字经济的算力基础,游戏行业似乎是虚拟的,但是却能推动电子设备的发展。如果一定要区分数字和实体,并在区分的基础上开展“条块式”的多法共治、多部门共管,就可能影响生态式的创新和发展。所以要在优化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形成整体协调的“生态化”监管治理方案。政府也要担当起企业合规的主体责任,为市场提供足够明确、清晰的合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