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CCTV-12《天下无讼》 2022-10-31)
如果道德教化不起作用,孔子主张依法断案。想要追求无讼的孔子为什么不反对法律?为什么主张制定法律却不用呢?10月31日晚,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播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杨贝副教授主讲的《天下无讼》系列节目第三集“设刑而不用”,讲述孔子的法律主张。
孔子对法律的完整立场是“设刑而不用”,要有法律,但最好不用法律。在孔子看来,法律的作用有三:其一,明晰行为的边界;其二,促进道德;其三,通过公正审案,使民众产生敬畏之心。
关于如何听讼,孔子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论。首先是定罪环节要查明事实,断案人要竭尽才智、秉仁爱之心查明事实。其次是量刑环节有三个原则,分别是用基本人伦断案、疑罪从无、从轻从宽。最后是要以 “生民”之心用刑,在量刑的时候,尽量给民众一条生路,宽待他们。
正如我们今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孔子主张通过依法断案来牢固确立行为规范,以听讼致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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