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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12:(杨贝)古代媒人的法律责任

(来源:CCTV-12 《法律讲堂》2022-11-2)

“被结婚”“被离婚”在古代被称为“妄冒为婚”。在现代,这类婚姻是可以撤销婚姻登记的。那么在我国古代,这类婚姻的效力如何呢?妄冒者和参与妄冒的人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11月2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播出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杨贝副教授主讲的《三言二拍》中的法文化·新郎原来是替身”做出了解答。

故事出自《醒世恒言》中的《钱秀才错占凤凰俦》。太湖西山高家的女儿高秋芳才貌无双,远近闻名。高家为了给女儿觅得佳婿,定下了定亲前见男方本人的规矩。苏州府的富家子颜俊无才无貌,于是想出让表弟钱青作替身上门相亲的计策。高家对假冒的“颜俊”十分满意,同意结亲,但要求女婿亲自上门迎娶。颜俊只得再次求钱青替他出面,不想迎亲当日雪虐风饕,钱青被要求就地成亲洞房。三天后,得到消息的颜俊认定钱青鸠占鹊巢、大打出手。闹到官府后才发现,钱青在过去三天里对新娘秋毫无犯。颜俊这时要求继续与高秋芳完婚,法官却另有考虑。

杨贝副教授在讲述故事的过程中,解析了唐宋律有关妄冒为婚的规定,最后特别分析了媒人在其中承担的责任。今天的婚姻没有媒妁之言的强制要求,但社会对媒人的需求仍然普遍存在,与婚姻介绍有关的诈骗案件层出不穷。鉴于此,古人对媒人严加管束的思路和相关制度,对于避免今天许多骗婚的悲剧很有借鉴意义。

附:视频链接

https://tv.cctv.com/live/cctv12/index.shtml?spm=C28340.P2qo7O8Q1Led.S87602.32&stime=1667343360&etime=1667345400&type=lbac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