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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冯法学名家讲坛

胡云腾教授做客“沈冯法学名家讲坛”第八讲:“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审判与改革”


胡云腾教授做客“沈冯法学名家讲坛”第八讲:“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审判与改革”


2017年69日,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邀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教授做客“沈冯法学名家讲坛”,在宁远楼金杜模拟法庭给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以“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审判与改革”的专题讲座。法学院赖早兴教授、孙利教授、陈学权教授、冀莹助理教授潘陈铭老师、郑军老师、云腾教授的部分博士生以及贸大法学院近200位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现场

讲座由石静霞院长主持,于18:30准时开始。石院长首先热烈欢迎并感谢胡云腾教授在百忙中做客“沈冯法学名家讲坛”。在开场致辞中,石院长简要介绍了胡云腾教授学术成就和担任的重要职务,特别提及作为一名学者型法官,胡教授的著作《死刑通论》和《存与废—死刑基本理论研究》在国内的死刑研究著作中相当有分量。同时,胡教授作为第二巡回法庭首任庭长、二级大法官是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中的重要亲历者

 

(石静霞院长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胡教授提到自己曾经是2005年世界法律大会专题组织者,当时和部分贸大法学院的同学有所接触。贸法学生高超的英语水平给自己留下了深刻印象。这次讲座的内容主要涉及司法改革的一些实务性措施,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制度以及他所在的第二巡回法庭(下二巡法庭审判改革与实践。

 

胡云腾教授演讲)

胡云腾教授首先回顾了巡回法庭的前生今世。巡回法庭的建立背景与成长经历与胡教授个人的从业经历密切相关。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中央的部署开始深化司法改革,其中一项重大改革即回死刑核准权。在研究过程中曾经提出三套方案,一是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个分院,一是设立巡回法庭,一是通过在最高院增加审判庭和法官的形式,收回死刑复核权。最后采取了第三种方式,即最高院通过增加法官编制的做法,于2007年收回了死刑核准权。2014年,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要求提高司法公信力。最高法院党组根据新的形势发展,向中央建议设立巡回法庭。巡回法庭设立后,审理的是跨地区的重大民事和行政案件。由此可见,与2003年时巡回法庭被提出的初衷为解决死刑问题不同,目前的巡回法庭并不处理刑事复核案件。

接着,胡云腾教授针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的内在原因进行了进一步探讨。首先是全国范围内案件数量的不断增长,不到5年案件数量翻番,法院压力过大。其次,司法案件的审判容易受到地方干扰,特别是法外因素的干扰,这种情况需要纠正。再次,中国目前已经颁布施行的法律数量达到247部,法律统一适用的难度较大。为了加强司法适用的统一和公正,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将审判力量下放,将注意力更多集中到全国的法律适用如出台司法解释方面。最后,我国领土范围广阔,但作为单一制国家,司法统一适用的难度大,设立巡回法庭是为了探索和解决在单一制国家如何保障法律统一实施的问题。

分析过巡回法庭的设立背景和原因,胡教授提出,在其自身的司法实践中,发现巡回法庭还具有其他重要价值:第一,方便百姓诉讼。东北地区因为其地区的特殊性,申诉上访案件较多,建立巡回法庭虽然增加了国家的司法成本,但是百姓不需要进京即可解决问题,从价值上讲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为百姓方便,服务人民。第二,巡回法庭建立以后,最高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模式发生了改变。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部分法官在巡回法庭工作,本部工作的法官减少,由此形成的职能分工则是巡回法庭负责审理具体案件和涉诉信访,本部更多出台司法解释和审理重大影响案件,在方向性、指导性上对全国的审判工作进行综合把握。第三,巡回法庭的设立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的创新。中央不断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全面依法治国、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胡教授认为,一个成熟国家的现代化就是法治化,使得法律与人民的价值观相互融合。在这方面,现有实践显示,普法的作用并不显著,法律尚没有深入走进老百姓的内心世界,也没有走进地方某些官员的内心世界。法治化需要制度予以落实,当基层的执法司法行政机关不依法办事的时候,巡回法庭就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指导,使得法律发挥其应有功能。虽然巡回法庭人数不多,但是对于促进整个巡回区法院的公正司法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并且中央和地方对巡回法庭的作用和评价很好。因此,巡回法庭是一种治理体系的创新、一种新的探索。通过设立巡回法庭的机制和制度,对于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是很有价值的。

在讨论了巡回法庭的存在价值,胡云腾教授谈到了法庭的设立方式、内部机构和运作模式等具体问题。从在深圳设立全国第一个巡回法庭开始,目前,中央已经分别在沈阳、南京、郑州、重庆和西安建立起六个巡回法庭,完成了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在全国的布局。巡回法庭在设立时体现了改革精神。比如二巡法庭的法官优中选优,并且按照司法改革要求进行团队办案,以每个法官为核心,配备一个助理和书记员,后来通过和高校法学院合作,每个团队配备实习助理。巡回法庭的工作学生助理学习到的东西很多,对其能力的锻炼提高很快,甚至一个多月可以独立起草诉讼文书,进行独立接访等工作另外,二巡法庭进行扁平化管理,只有一个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建、行政、内勤等事务,完全以主审法官为中心。虽然人员不多,但运作顺畅。

在团队建设完善之外,法庭在胡庭长的领导下,实施了一系列全新的审判管理制度。首先是随机分案,使得法官可以办不同案件,成为多面手,知识面更广。其次是采取合议庭随机组成机制,二巡法庭的审判长轮流审案以避免合议庭行政化、固定化,减少偏见的形成。法官之间互相学习,素质提高迅速,两年来二巡法庭办理的2300多个案件,基本属于服判息讼型的再次,二巡法庭要求当事人和旁听人员遵守司法礼仪,如在开庭时,先告知要录音录像,同时作为追责证据,以确保其遵守司法礼仪和法庭秩序。并通过法官进入庭审现场时在场其他人自动起立的做法来形成仪式感,体现对司法的尊重。另外,强调诉讼诚信理念,每次开庭明确要求当事人和律师诉讼诚信,提前告知其行为标准和惩治措施,以减少虚假材料和陈述。同时,完善排除干扰制度,在法庭上明确不能通过第三人打招呼、找法官、递材料等方式,否则将被追究责任。最后,解决送达难题,在开庭时法庭会一一核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并签字记录在案,告知其将来按此送达,否则后果自担

除了审判管理制度的改革,胡云腾教授还谈及二巡法庭对开庭效果的创新。第一,整个法庭以问题为导向,围绕问题进行讨论,法庭调查、辩论、质证等结合在一起,解决问题。第二,保障当事人诉权,保障律师行使其代诉权。坚持最后一问制度,维护当事人和其律师说话的权利,全面保障其程序权利。庭审是重要的司法资源,应由法官来掌控,一方面保证当事人可以充分行使权利,另一方面出现重复的话、或者不是围绕解决问题的发言时,法官需及时干预,以保障司法权威

外,胡教授还专门提到二庭在解决涉诉信访方面一些宝贵经验。东北的涉诉信访高发,二巡法庭首先将审理范围广而告之,其次对案件严格依法处理,再次对疑难案件打歼灭战,最后对不同案件分类处理,如确实有错误的坚持再审;有瑕疵不足以再审的进行补正;案子时过境迁通过法律方式难以解决的,通过其他途径妥善处理;对于法律上没有问题,但当事人贫困上访的,尽量帮助其解决困难,协调帮扶确实属于无理取闹的,坚决打击。胡教授对此总结到,法官一定要依法办事、办案,讲规则讲法律。真正依法办事,百姓就会支持,也会依法办事。

最后,胡教授以几个经典案例结束讲座。第一个案例是最高法院的第一例虚假诉讼案,即列入2015年推进法治进程的十大案例之一,是最高法院的指导案例。第二个案例是长春孙氏三兄弟涉黑该案被告多,涉案面广,法庭通过案件审理进一步阐述了黑社会组织犯罪构成要件,对全国范围的类似审判起到了示范作用。第三个案例是震惊全国的聂树斌再审案”,二巡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对历史旧案的纠错标准、证明标准、证据缺失的责任承担等问题所做的处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讲座现场)

一个半小时的专题讲座后石院长对胡教授的讲座简单进行了点评。石院长提及,胡云腾教授的讲授从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前生今世和设立背景和多重价值出发,以二巡法庭为例,对巡回法庭的存在价值、内部机构、运行模式、开庭程序、开庭效果以及涉诉信访的处理方法进行了详细分析,将巡回法庭的司法改革实践与中央长期以来一直倡导的依法治国、公正司法、保障人权理念相结合,让包括她本人在内的各位师生收益匪浅,这场讲座主讲人完全脱稿,一气呵成,浑然一体,余味无穷。

 

(学院教师提问,从左至右依次为赖早兴教授、陈学权教授、冀莹助理教授)

石院长的点评结束后,讲座进入开放讨论环节。胡教授与现场师生进行了精彩纷呈的互动,在判决的执行体制改革、保障司法判决的社会效果、巡回法庭未来的发展趋势、如何提高基层法官办案能力、如何解决虚假诉讼问题、如何减少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上,胡教授进行了耐心且细致的解答。石院长还针对巡回法庭的实习助理问题与胡教授进行了商讨,认为这一制度是对法学院学生的福利,希望以后首都的法学学子也有机会享受这一福利。

 

(学生提问)

整场讲座历时两个半小时,贸大师生再次享受了一场关于司法改革的学术盛宴。最后,石院长代表法学院赠送胡云腾教授讲座纪念,并再次感谢教授在百忙之中来向师生分享实务经验。石院长与胡教授共同勉励贸大法学院学生:学习是人生最有效率的投资,干净是所有法律人至为美好的品质。本次沈冯法学名家讲坛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学院部分教师与胡云腾教授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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