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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石静霞院长等我院教师参加“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

2017年10月12至13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承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带一路”法治研究中心等单位协办“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在北京友谊宾馆隆重举行来自中国和非洲、亚洲、欧洲28个国家的180多位专家学者、律师和企业代表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吉布提共和国驻华大使阿卜杜拉·米吉勒,塞舌尔前民主党领袖尼科尔·加布里埃尔,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国防法制司司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吴浩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主持开幕式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受邀做大会主旨发言,陈卫东教授、边永民教授“国际贸易”专题担任发言人,卢海君副教授和我院数位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参加了会议。

 

会议开幕

石静霞院长WTO上诉机构前大法官张月姣教授、香港一带一路研究院院长王贵国教授和北京市律师协会高子程会长受邀做大会主旨发言。石院长在发言中首先对“一带一路”倡议目前的实施状况及相关国际合作进行了评估,特别指出倡议在弥补亚非国家基础设施资金缺口方面的重要作用石院长进而提及在“一带一路”倡议目前较为松散的机制下,应更加注意发挥法治对倡议顺畅实施的保障作用。除了目前学界关注较多的双边投资条约、自由贸易协定等公法层面的机制外,“一带一路”倡议推行过程中,还应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各国在私法层面的协调,特别是在重要民商事领域的协调针对目前在国际商事法律协调进程中最重要的三个组织是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和海牙国际私法会议(Hague Conference)的重要成果石静霞院长认为,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制定新的商事法律或更新现有法律的过程中,应关注相关领域的国际立法进展,尽可能采纳国际最佳实践。石院长还以非洲商法统一组织(OHADA)的成果UNCITRAL跨界破产示范法的采纳为例,讨论了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协调组织如何协同发力、有力推动国际商事法律的协调进程。最后,石静霞院长提及最高人民法院在拟构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庭进程中对各国商事法律协调的重视。

 

(石静霞院长做大会主题发言)

研讨会共分为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基建工程和争端解决四个专题,与会专家学者、律师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背景,从法律保障、风险防控、争议解决等角度展开讨论,重点关注基础设施建设、中非投资经贸合作、知识产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议题。在专题研讨阶段,边永民教授就《可持续发展理念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做了专题发言。边教授首先明确“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增长、环境可持续性、社会公平三个方面,之后就贸易与环境、贸易与劳工保护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并指出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挑战,最后提出贸易往来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要考虑环境目标。

 

(边永民教授做会议专题发言)

陈卫东教授做了一带一路倡议与中国在国际贸易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专题发言。陈教授首先指出当前国际贸易治理体系面临的挑战,进而具体分析我国在国际贸易治理体系中的现有成就和机遇,最后建议我国在重点经贸领域提出更多中国倡议和解决方案,与其他贸易伙伴一同共建贸易治理体系的“同心圆”。我院国际法学专业博士生王路路等积极参会,《作为国际合作手段的国际法的力量和成本》一文被研讨会论文集收录。

 

(陈卫东教授做专题发言)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带一路法治研究中心”协办的本次会议上,我院教师及博士生积极参与,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专业形象,也展示了我院在“一带一路”法治研究方面的整体力量

 

(我院参会教师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