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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第118期“经贸法学工作坊”成功举行

2017年1025日,第118期“经贸法学工作坊”在宁远楼729教室举行。此次工作坊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法经济学研究院徐光东教授,徐教授做了关于“Chinas Financial Repression: Symptoms,Consequences, and Cause”的主题演讲。本期工作坊由法学院王乐兵助理教授主持,2017级全体博士生积极参与了本次活动。

 

(工作坊现场)

徐光东教授在荷兰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获得法经济学博士,研究领域主要在财产法、公司法和法律与经济增长。他参与了200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保持经济稳定、金融稳定和资本市场稳定对策研究》,并2009年4月主持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课题攻关项目《国有资产法律保护机制研究》子课题。徐教授不但著有中英文著作,而且还在国内外知名刊物发表多篇文章。

 

徐光东教授

本次讲座主要围绕着中国金融抑制的症状、结果和原因来进行。

首先,徐教授介绍金融抑制的概念,金融自由度的标准。金融抑制是指政府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关于在利率、存款准备金、市场准入条件等方面的规定和其他的非市场因素,限制了金融自由度,从而对金融市场助力GDP增长的效果起到一定抑制作用。同时,徐教授指出金融自由度可从六个维度来考量:消除信贷控制、放宽利率管制、银行业自由准入、银行自主权、私人所有制银行和国际资本的流通自由。徐教授也提醒到,金融自由度是一把双刃剑,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使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降低。如何使金融自由度保持在一个合理水平是目前的研究方向。

然后,徐教授从国有企业、信贷的扭曲发放和利率管制三个方面讲了中国的金融抑制情况并结合实证研究的方法与发达国家做出了对比徐教授引用大量出版期刊数据说明资本的错配对非农部门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负面影响,并指出由于影子银行迅速发展,我国信贷占GDP比重较高,多家国际机构已经对中国的现状做出风险提示。

最后,徐教授系统阐述了政府4万亿政策前后的逻辑与目的。我国采取较多金融抑制是考虑到08年金融危机之后,国内经济可能会受到打击从而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持市场和国内形势稳定。徐教授表示,目前中国的金融系统还是受到很大程度抑制,在维护稳定的前提下,继续寻求经济发展和金融自由度如何匹配,充分发挥金融助力经济的作用

在讲座交流环节,王乐兵助理教授以及在场博士生就法经济学研究方法和供给侧改革后出台实际效果进行了讨论。到场博士生表示此次工作坊不但拓宽了他们看待法律规制与真实现状之间关系的角度,为今后写论文提供了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