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邀请,我院苏号朋教授于2016年6月20—21日参加首次中欧法律事务对话。中国—欧盟法律事务对话是在2015年中欧领导人会晤时双方领导达成的共识,以推进中欧建立强大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首次对话的主题是“电子商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欧盟负责消费者保护事务的委员薇拉·尧罗娃、欧盟司法总司司长蒂娜·阿斯托拉、欧盟驻华大使史伟、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外交部副部长王超等来自欧盟、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外交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多所中国和欧洲各国高校的60余位官员、专家和学者围绕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与欧盟单一数字市场战略、中国和欧盟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框架等议题进行了深入充分的交流和讨论。
在研讨过程中,苏号朋教授就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保护的立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正在制定过程中的《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介绍,并就中欧双方在数字产品贸易、消费者救济、跨境消费纠纷解决等议题与欧方专家进行了沟通与交流。
中欧双方商定,第二次中欧法律事务对话将于2017年在位于布鲁塞尔的欧盟总部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