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首届“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论坛”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李俊教授应邀参加论坛,并以“我国《消费品安全法》的立法考量与制度设计”为题作了大会主题发言。
论坛由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并得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委指导。全国政协副主席白立忱出席大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张沁荣、经济日报社社长徐如俊到会发表讲话,北京大学教授王齐国、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河山以及部分行业协会领导和企业代表作了发言。
李俊教授从我国是否需要制定《消费品安全法》切入,对国外发达国家以专门立法应对消费品安全问题的经验进行了分析,明确提出我国急需借鉴国外经验,制定《消费品安全法》。李俊教授认为该法“应定位于特殊产品的监管法”,并体现“消费者健康权益至上”、“预防为先、风险管理”和“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理念。在《消费品安全法》的制度设计上,李俊教授建议主要应“确立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明确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建立消费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建立信息披露、风险警示与召回制度”、“建立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专门化监管体制”、“确立完善第三方认证、检测体系”等十项制度内容。
李俊教授的发言得到与会者重视,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对于扩大我校质量法制研究的社会影响力产生了积极作用。
相关媒体报道:
“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论坛”专题报道:
http://www.ce.cn/cysc/ztpd/14zt/zl/index.shtml
http://society.workercn.cn/14/201409/26/140926060924093.shtml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4-09/25/c_1112630951.htm
李俊:我国急需借鉴国外经验 制定《消费品安全法》
http://www.ce.cn/cysc/zljd/gd/201409/25/t20140925_3597395.shtml
http://news.163.com/14/0925/12/A705MALJ00014JB5.html
http://news.21cn.com/caiji/roll1/a/2014/0925/12/28286651.shtml
李俊建言消费品安全法:应把控制风险放在首位
http://www.ce.cn/cysc/zljd/gd/201409/25/t20140925_3597397.shtml
http://news.163.com/14/0925/12/A705M1LS00014JB5.html
http://finance.chinatianjin.net/a/201409/2565053.shtml
李俊建言消费品安全法:应定位于特殊产品的监管法
http://news.163.com/14/0925/12/A705LSN600014JB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