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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赖早兴教授应邀参加“2020年中国反腐败法治高端论坛”

20201214日“2020年中国反腐败法治高端论坛”在北京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和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共同举办。来自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等国内知名高校法学院的专家、学者们参加了本次论坛。

赖早兴教授应邀参加本次论坛,并担任第一单元“反腐败法治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设计”的与谈人。

赖早兴教授首先从思想——政策——方案——体系——具体罪名的角度对五位主题报告人的发言做了总体概括,然后谈了自己对每一位报告人发言的学习体会。彭新林教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反腐法治理论的核心要义和时代意义”为题的主题发言中,强调习总书记反腐法治理论有八方面的核心要义和四个层面的时代意义。赖早兴教授认为作为第一位报告人彭教授的发言为本次反腐论坛定下了基调,我们应当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在反对腐败中,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制度运行都应当自觉统领到这一思想中。郑洋博士以“论零容忍政策对惩治腐败犯罪的影响”为题的发言中强调中央三次提出对腐败的零容忍政策,体现了中央反腐败的严正姿态,他认为该政策对反对腐败有着正面积极影响。赖早兴教授认为,腐败行为有违纪、违法和犯罪三个不同层面;从犯罪的层面看,零容忍政策不是指只要是腐败行为都犯罪化,因为腐败行为构成犯罪有数额、情节等方面的要求;而是指达到犯罪标准的犯罪行为在处理时零容忍。王海桥副教授以“构建立体刑法学视野下的反腐败‘中国方案’”为题的演讲中主张基于立体刑法学的立场构建以刑事法为主体、其他部门法为支撑的反腐败应对体系。赖早兴教授认为,这一观点体现出反腐败是众法之责、应以刑事法为纲的现实需要,刑事法在反腐败中(特别是打击腐败犯罪中)要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刑事法学者也应当肩负起历史使命。练泰霖博士以“我国反海外腐败法治体系建设”为题的发言中指出我国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将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行为犯罪化以来,至今未有相关司法判例,这说明我国刑事立法及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应当借鉴国外的做法完善立法,使该罪名在实践中真正用起来。赖早兴教授认为反海外腐败法制构建中许多国家的成功做法值得我们借鉴,现在我国认罪认罚处罚从宽制度的推行也为推动反海外腐败提供了诉讼制度的空间。因为海外腐败往往涉案的是企业,诉讼过程长,在我国诉前羁押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反海外腐败的追诉行为无疑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但认罪认罚处罚从宽制度为限制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暂缓起诉等广泛适用提供了便利,有利于反海外腐败的深入推进。何萍教授以“我国洗钱犯罪的刑事立法及完善研究”的主旨发言中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的内容强调应当完善我国洗钱犯罪。赖早兴教授认为,贪污贿赂犯罪是我国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现在《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中对洗钱犯罪的修改如将自洗钱行为犯罪化、强调跨境转移资产而非将资金汇往境外、将比例罚金制改为无限额罚金制都对反腐有着重要意义;该罪立法中存在的其他问题确实应当引起立法部门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