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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经贸法学工作坊”第183期顺利举行

2023年5月4日,“经贸法学工作坊”第183期“Artificial Intelligence between ethics and law: the European Union approach”顺利举行。本次工作坊由博洛尼亚大学法律研究系比较私法教授、孔子学院意方院长Marina Timoteo担任主讲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楼秋然担任与谈人,并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经贸法律评论》编辑部主任、院长助理王乐兵主持。主讲人Marina Timoteo现为博洛尼亚大学法律研究系比较私法教授、孔子学院意方院长,任意大利博洛尼亚文化艺术基金会银行基金会成员、欧洲中国法研究协会创始成员及董事会成员,曾于2010年、2011年被任命为“中欧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高级专家。Timoteo教授专攻中国近现代法律制度,出版专著5本、发表文章50余篇。在本次工作坊中,Timoteo教授分享的主题为“Artificial Intelligence between ethics and law: the European Union approach”。

与谈人楼秋然老师(左) 主持人王乐兵老师 主讲人Timoteo教授(右)

人工智能与人类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人工智能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相应的挑战和潜在风险。在人工智能的创造性、破坏性力量引发全世界关注的同时,人工智能伦理问题也逐渐成为焦点,相关的道德原则和指导方针得到蓬勃发展。无论是在欧洲还是在中国,人工智能的道德准则问题已经成为人工智能战略的关键点。

在本次工作坊中,Timoteo教授梳理了欧洲为塑造可信赖的人工智能做出的努力。在2018年发布的《欧盟AI协调计划》中,欧盟委员会旨在为人工智能制定道德准则,并组成人工智能高级专家小组制定具体方案,以实现可信赖的人工智能。2019年《人工智能道德准则》发布,提出了实现可信赖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的框架,就此,Timoteo教授详细阐述了可信赖人工智能的基础(即四条伦理准则——尊重人的自主性;预防伤害;公平性;可解释性)以及可信赖人工智能的实现(即七个关键要素——人的能动性和监督;技术鲁棒性和安全性;隐私和数据管理;透明性;多样性、非歧视性和公平性;社会和环境福祉;问责)。然而,《人工智能道德准则》并没有约束力,由此引申出,在创建人工智能治理框架时,应当实现伦理与法律的互补。在这方面,继《人工智能道德准则》之后,《人工智能白皮书:通往卓越与信任的欧洲之路》于2020年发布,旨在建立欧盟人工智能监管框架,为新的人工智能监管阶段铺平道路。2021年,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人工智能法案》条例草案,对于这一法案,Timoteo教授不仅从法律文件选择、监管机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指导原则等角度作出了介绍,还详细阐述了该法案中提出的三种可能的风险分类以及不同风险的抑制方法,并介绍了来自欧盟视角的评论。

Timoteo教授强调,人工智能系统是复杂、先进的社会技术系统,需要运用多学科方法加以管制,有必要让人工智能的设计者和开发人员与法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哲学专家进行交流,以开发出道德的、可持续的人工智能。因此,在人工智能的开发与使用中,不仅要将伦理与法律联系起来,也要将特定学科联系起来,克服学科之间、知识之间以及文化之间的障碍。Timoteo教授认为,当今时代呼唤具有全球视野的法学家,因为他们能够在更广泛的范围中发起跨学科和跨文化对话,实现法律的寻求和发现,这正是人工智能伦理讨论带来的附加意义。

在与谈环节,王乐兵老师总结了Timoteo教授的发言,并以切身经历再次强调跨学科对话对于开展研究的重要意义。王乐兵老师指出,在讨论人工智能的伦理准则或法律治理时,需要先理解人工智能的技术逻辑,才能把我们的研究输出到其他社会科学领域。

楼秋然老师感谢了Timoteo教授的精彩发言,也表达了对在伦理准则日益影响法律规则背景下的模糊道德标准的担忧,认为提高相关法律规则的可预测性是未来应用人工智能的重要话题,并与Timoteo教授就此解决路径进行了深入探讨。

在最后的提问环节,Timoteo教授与同学们进行了更深入的讨论,本次“经贸法学工作坊”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