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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2023年度“仲裁机构骨干人员高级研修班”成功举办

2023年8月23日至8月26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商事仲裁与司法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基地共同举办了2023 年度“仲裁机构骨干人员高级研修班”(以下称“仲裁研修班”)活动。仲裁研修班共有来自全国各地多个仲裁机构的48名学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谭剑秘书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梅夏英院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沈四宝教授分别发言致辞,开班仪式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仲裁与司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伏军教授主持。

此次培训邀请到多位专业人士进行主题分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沈四宝教授以“仲裁机构改革及未来发展趋势”为题,深入浅出地探讨了目前我国仲裁领域的成就,以及这些成就如何为仲裁的高质量发展带来机遇和挑战。此外,进一步比较国内外仲裁的异同,且关注深圳国际仲裁院独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由此从中提取出对我国商事仲裁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思路。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解常晴副院长以“如何组成高质量仲裁庭”为主题,重点探讨了机构在确保高质量仲裁庭构建中的关键作用,剖析了影响仲裁庭质量的实际因素,如多元化仲裁员名册、庭成员的指定方式、防止滥权和利益冲突等,同时强调了仲裁庭应具备的公正、独立、勤勉、审慎特质。

北京仲裁委员会陈福勇副秘书长紧密围绕“庭审准备、庭审协助及裁决书稿审查”一题,娓娓道来。在庭前准备中,准备时间和内容至关重要。在庭审协助环节,主要介绍了仲裁秘书在协助仲裁庭和当事人方面的工作,尤其在处理特殊情况时的应对方法。在裁决书核阅方面,从多个角度探讨了裁决书的格式,同时提出了裁决书应具备的特点,如说服力、肯定性、终局性以及可执行性。

深圳国际仲裁院刘晓春院长就“SCIA:当事人为中心的仲裁程序”为题进行了分享。在主题分享中,刘院长围绕仲裁的来源与本质、机构内部设置和业务管理以及深圳国际仲裁员国际规则等方面,详细阐述了“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核心思想,强调要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权,同时需满足市场多元需求,提升供给多元化的能力。在交流讨论环节,刘院长与仲裁研修班学员就信息系统建设、电子送达、理事会制度等内容进行了热烈交流和深入探讨,现场氛围十分活跃。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李虎副主任围绕“仲裁法的修改与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展开分享。李虎副主任从应然和实然角度分别切入,深入阐述了仲裁机构的作用、仲裁秘书的作用、仲裁规则的本质、民事仲裁与机构仲裁的区别、临时仲裁是否应在国内设立等内容,分析了我国《仲裁法》修改的多个方面以及对于建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所需的关键要素和评判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沈红雨副庭长以“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相关问题研究——以撤销和不予执行裁决情形为重点”为题,详细探讨了人民法院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态势、审查原则,以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抗辩审查中的热点问题和案例,并根据2021年发布的《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中有关仲裁司法审查的内容进行讲解。

为促进学员交流互鉴,培训期间还安排学员前往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现场交流。北京仲裁委员会林志炜秘书长对仲裁研修班学员一行人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交流会上,学员们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福勇、业务拓展处处长张皓亮、心案件二处处长陈亮宇、立案室负责人王瑞华、高级顾问付翔宇等多位业界同仁围绕仲裁程序、仲裁秘书发展前景、电子送达、仲裁保全等话题展开交流与讨论,现场气氛非常热烈。

在结业仪式上,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崔新民处长主持,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谭剑秘书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沈四宝教授、上海仲裁委员会范铭超副主任出席,为学员们颁发结业证书。

本次仲裁研修班紧密配合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战略,旨在培养并推动我国仲裁实践与国际接轨,以培养高水平的仲裁机构管理人员,使其具备全球视野和国际眼光。仲裁研修班成功举办,一方面为推动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增强了我院在推进仲裁领域发展和促进争议解决多样性方面的优势。同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国内顶尖仲裁机构的高级专家的讲解,亦加深了学员们在仲裁实务中的理论根基,提升了其对仲裁事业发展的热情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