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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第32期成功举办

2022年9月29日下午,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贸大法学》编辑部主办的第32期“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在宁远楼230成功举办。

本次沙龙延续主题研讨的形式,围绕“网红‘野景区’产业链的法律治理”这一主题进行探讨。本期沙龙共收到43位同学提交的论文,主要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角度进行了解读。经过编辑部遴选,本次沙龙由于金言、陈钦培二位同学做主题发言,并邀请到了法学院博士生林健、张艺担任点评人。

活动开始,首先由发言人依次做主题发言。发言人于金言同学提出,对于因网红的“种草”宣传而引发的进入未开发景区野游而遇险的事故,在现实中存在归责难、权利救济难、预防难等问题,事故发生后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归属和损害赔偿问题亦不明确。于金言同学首先对网红“种草”行为所涉及民事责任问题进行分析,分别从网红博主、社交平台、旅行社、自助游“驴友”和游客等五个方面分析各方主体民事责任的承担。随后,于金言同学围绕各方主体的责任承担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指出平台应当加强信息监管,同时旅行社和网红博主应当对其所设计的旅游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并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

(于金言同学做主题发言)

接下来,两位博士生对于金言同学的论文进行了细致的点评。张艺同学首先对于金言同学论文中所体现出的问题意识表示了肯定。随后,张艺同学提出,网红博主的宣传行为兼具正负外部性,其一方面有助于带动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不可否认的存在诸多侵权行为,因此需要考虑政府对于博主通过平台进行宣传的行为进行干预的界限。张艺同学认为,文章在对策方面还可以再进行完善,网红探店也是一种广告行为,可以考虑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引入社会力量来规范探店行为。林健同学主要从论文的格式方面进行点评,林健同学首先肯定了于金言同学详实的法律分析。她指出,在论文写作时应当注意文献的引注方式和引用来源,注意引注不要直接放在一个段落的小标题上,同时在引用文献时应当注意多参考核心期刊。

随后由陈钦培同学进行发言,陈钦培同学从去中心化的视角对自助旅游的旅游安全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他指出,互联网正逐步经历一个从“去中心化”到“再中心化”的过程,打破了传统社会中自上而下的科层结构。具体到旅游业而言,传统的《旅游法》以“旅游经营者”这一组织为抓手,保障旅游安全,但自助旅游架空了这一中心化的组织,导致诸多监管规则虚置。因此,应当将自助旅游安全保障的问题置于民法的框架下讨论,通过私法自治接续去中心化的逻辑,同时亦应当加强对社交媒体平台的规制,在允许公民意思自治的同时,由政府承担属地责任进行兜底,在规范意见领袖行为的同时,也应当突出平台责任。

(陈钦培同学做主题发言)

张艺同学对于陈钦培同学文章的说理性、对法条规范的梳理表示了肯定。张艺同学指出,陈钦培同学的文章提出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用私法来弥补公法规制的不足。张艺同学认为,对于驴友之间法律关系的定性和规范,在进行私法规制的同时也需要公法来解决基于网红打卡模式的出现所产生的负外部性。比如,平台算法在自动引流的过程中是否需要承担违法责任等问题,同样也需要从常规监管的角度出发来要求平台防范日常风险,可以根据旅游地区风险等级的不同,来对平台上博主的宣传行为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林健同学指出,安全事故问题涉及多个法律部门,可以进行跨法律部门的研究而不必局限于民法规范。另外,文章引入了去中心化、再中心化等概念进行分析,应当从读者的角度考虑如何把文章中涉及到的新型概念解释清楚。

此次沙龙的举办,使得同学们对网红“野景区”产业链的法律治理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两位博士生的精彩点评也启发了同学们对于相关问题更多的思考。感谢抽出时间参与法律沙龙活动的两位博士生林健同学和张艺同学,感谢积极参与法律沙龙活动的同学们。

(沙龙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