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快讯 - 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国际法与比较法视角下中国碳交易法治体系建设” 课题研讨暨中期评审线上会议成功举办



2022年9月22日,适值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正式提出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两周年之际。为深入理解“双碳”目标的战略意义以及从国际法和比较法视角探索市场化、法治化的实现路径,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与EDF美国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联合主办的“国际法与比较法视角下中国碳交易法治体系建设”课题研讨会暨中期评审会通过线上方式举办。课题组负责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丁丁教授、EDF美国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高级主管刘洪铭先生、浙江财经大学刘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何启豪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韩逸畴副教授、首都经贸大学魏庆坡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冯静茹讲师和课题组的其他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课题组成员河南大学法学院王云鹏副教授主持。

在会议的第一阶段,丁丁教授代表课题组报告了研究的主要进展和研究成果。丁丁教授首先详细介绍了课题组在推进课题研究方面所开展的政策调研、学术交流和论文发表等工作;其次围绕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对课题组在国际碳交易制度方面的研究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对CBAM的立法背景、对中国和国际气候制度影响、措施与WTO法的一致性和中国的应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在会议的第二阶段,评审组专家在认同课题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国际碳交易制度的新发展和中国因应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冯静茹讲师在发言中提出:应注意CBAM立法对我国碳交易市场监管带来的启发,以及因CBAM措施的立法和实施对国际气候制度中“公平但有区别责任”这一基本原则的内涵可能产生的影响。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魏庆坡副教授分析了CBAM落地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问题,并指出CBAM机制从单边化向诸边化和多边化演变的可能性及其对中国产生的影响。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何启豪副教授以金融法为视角,指出碳排放市场机制的核心问题在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的恰当处理,并建议课题组融合法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的框架分析碳市场的发展与完善问题。华东政法大学韩逸畴副教授在简要阐明贸易与环境议题的历史经纬的前提下指出:在关注CBAM合规性问题之外,中国更应注重自身肩负的大国责任,以通过贸易机制实现有利于环境的公共产品供给;课题组应要关注CBAM对我国贸易利益的影响,通过对新能源行业的调研,增强课题研究的现实意义;应注意气候外交已经成为强化我国国际合作的重要渠道,并进一步考察与欧盟、日本和美国在气候战略层面合作的可能性。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刘勇教授在总结评审组意见的基础上,对CBAM的立法和实施的前景进行了预判,认为CBAM应会在不远的将来成为正式的欧盟立法,并提醒课题组注意该措施在实施中仍可能面临的法律和技术挑战。

各位评审专家经过简要评议后认为,项目提交材料符合评审要求,研究思路清楚,方法科学;研究成果有助于我国碳市场的完善,同意通过项目中期评审。

在会议的闭幕阶段,美国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高级主管刘洪铭先生对会议进行了简要总结,并对丁丁教授带领的研究团队及与会专家表示感谢;丁丁教授对与会专家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并表示将与其带领的研究团队成员持续关注气候变化和碳市场方面的新进展,希望继续通过研讨会等多种形式与相关专家学者进行深入探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栾珊、博士研究生杨晓叶、张耀璇、硕士研究生郭毓君、徐晶、李钰、马澄蔚、吴泓瑾等同学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硕士研究生吴艾婕、孙欣竹、李可、张灵灵和苏贤同学为本课题收集资料并参加了课题组的内部交流会,还参与了部分研究报告的初步撰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