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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银行:实践与监管》研究报告发布会于线上顺利举办

2020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0:30,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开放银行:实践与监管》研究报告发布会”以钉钉线上直播会议的特殊形式成功举办,吸引了大量专业人士在线观看和旁听。

本场发布会由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担任主持人,对外经贸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许可担任报告人。同时,本次发布会邀请的点评嘉宾有: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教授顾雷、蚂蚁集团研究院执行院长李振华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邢会强。发布会首先由许可介绍了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观点,随后各位业内专家、学者对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

杨东教授作为主持人简要介绍了研究团队对开放银行课题研究的起点和动机。域外的立法动向启示我们研究开放银行具有重要价值。研究团队通过2017年对英国和日本相关领域的实地考察,关注到英国最早通过立法强制大型金融机构开放自身数据;日本亦已开始了大银行数据开放进程。作为研究成果,《开放银行:实践与监管》系统地展示了中国的开放银行实践和监管现状,是目前国内对该领域研究最为详尽和丰富的报告。

许可老师以四个核心问题为脉络展开了对报告的介绍:1.何为开放银行?2.开放银行在全球如何兴起?3.开放银行带来了何种监管挑战?4.如何设计监管制度,使开放银行行稳致远?

首先,开放银行并非法律概念,也不是完全的商业概念,而是一种以金融服务平台为依托、以客户需求为导向、API接口等技术支持的制度安排和商业模式。其次,关于开放银行的兴起。2018年是世界开放银行的元年,英国、欧盟和美国均发布了银行开放数据的立法或监管规则。各地区发展特征不同:市场驱动的美国,监管先行的欧洲,以open API框架后来居上的中国香港以及利用自身优势的中国大陆。中国大陆并非开放银行的落后者,其不仅依托发达第三方支付,还通过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的互补发展了普惠金融服务——“联合贷款”。再次,开放银行面临网络安全风险、个人信息保护、金融风险复杂化、对竞争的影响四类监管挑战。最后许可主任总结了主体平等监管、助推而非强制以及治理科技优位三个监管原则;并出了五个监管规则:推动API国家推荐性标准制定;构建网络安全系统底线;平衡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共享;完全平台规则;坚持一致性监管并尝试沙箱监管。针对开放银行2020年的发展,报告建议:1.以联合贷款为契机,建立多方参与、充满活力的金融生态系统;2.以开放银行为契机,建立消费者导向的金融体系;3.以标准和制度建设为抓手,推动开放银行行稳致远。开放银行应是金融科技公司、银行和政府三方合力的结果,无论最初由谁推动,最终都将走向互融。

邢会强教授肯定了报告的现实价值,并提出了数据可携权对开放银行的基础意义。科技竞争的日益加剧促使中国有必要对开放银行快速反应,在国家战略上大力推动。他认可报告提出的“助推而非强制”的监管原则,认为可通过大银行引领和小银行跟进而避免行政层面一刀切;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是开放银行的安全基础框架;可携权是开放银行的基础,可携权能够使个人将数据共享到第三方平台,故开放银行的发展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有推动作用。

专家卜祥瑞从银行业视角点评了报告,并提出了完善建议。开放银行能够从银行运营、银行服务和营销模式方面改变银行业生态,故研究开放银行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该报告资料详实、观点丰富,建议可行,其对开放银行的前瞻性观察能为银行业提供很大启迪。他认为推动开放银行应至少处理好四种关系,即1.合规和合法的关系;2.隐私与共享之间的关系,如数据共享的边界、隐私保护界限;3.差异化和普惠的关系。目前中小银行数量占比90%,数字银行的推广必须考虑机构间的差异,以适宜的步骤实现普惠。4.展业和风险管控的关系。他建议报告在理论性和实践性基础上强化目的性和应用性。最后,他提出了四点具体建议:一是增加《商业银行法》相关规定。二是补充开放银行的数据。由于报告几乎未涉及城商行等中小银行,可通过问卷或调研等方式补充相关数据。三是考虑到银行在数据研发和开放能力的差异性,报告应对银行如何引流获客、融入生态创新场景给出具体建议。四是完善法律。由于监管政策具有随意性,而良好的监管应是依法监管。因此完善的立法及规则有利于规范开放银行业务、标准、技术服务及风险处置(例如制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法)。

李振华院长肯定了该报告的深度,同时提出了几点思考。第一,国内外对开放银行概念认识不完全一样,路径也有显著差异。国内发展路径不应刻舟求剑。第二,过去金融从商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行业,而如今金融数字化改变了金融服务边际成本和边际效益,使得金融商业底层发生了变化。经济数字化转型也使得商业银行服务场景嵌入到更多流程中,银行愈加难以“独立”。开放银行存在着金融科技公司主导、超级银行自建平台等模式,因此未来开放银行将会产生分层。第三,联合放贷已经构成对银行架构底层、数据和技术的挑战,从根本上触及了银行的数字化转型问题。联合放贷作为开放银行的一种实现方式,本质是现有银行体系利用资金、风控优势与金融科技合作,嵌入后者场景,利用互联网用户流量和数据提供服务。他认为,中小银行可以渐进式路径实现数字化转型,通过逐步的小微金融科技合作积累起自身在网络化、数字化和移动化的运营经验和技术使用能力,通过信贷建立起一套新的开放式的云计算的系统,再慢慢迁移到理财系统、金融市场同业,对不同模块逐一深入。

顾雷教授以疫情背景下金融机构运行模式转变为出发点对报告作出了积极点评。其一,报告的现实意义在于呼应了银行经营模式的改变,非接触式的金融服务使得企业生产方式、营销获客、业务处理以及服务方式便捷性和智能化。其二,开放银行融合了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和物联网,对未来普惠金融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其三,报告中监管建议的亮点在于平等主体对待原则,它既符合《电子商务法》第四条,更符合开放银行实际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情况。总之,该报告在理论上对开放银行以及国有银行向开放银行转变具有指导价值。

针对上述专家的点评和建议,杨东教授和许可主任表达了真诚感谢,并表示将吸取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报告,并根据具体进展尽快发布;未来将更加深入研究开放银行课题,以期对开放银行的发展以及监管规则的制定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