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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之我爱,生命之我歌,法律之我责


自然之我爱,生命之我歌,法律之我责


(法学院讯 摄影撰稿/李季洋 编辑/洪灵焰2018年11月16日下午,法学院志愿团组织志愿者们前往对外经贸大学附属小学开展青春船长专题普法活动,活动历时一小时,为贸大附小六年级的学生普及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知识。

 

本次活动的主讲人为二的王睿,研一的李赛珍和大三的王一凡、王旭鹏四位同学,四人分别在六年级的四个班级开展了生动的普法课。课堂伊始,主讲人用幻灯片展示了一些野生动物的图片,提出了思考题,同学们在课堂提问上踊跃举手,讨论“野生动物”这一概念,教室里气氛十分热烈。这时,主讲人又展示了我国特有的野生动物如伊犁鼠兔等,通过概括他们的共同特点——濒危野生动物,引出了保护野生动物的主题。主讲人各自别出心裁地选择了一些纪录片的片段播放给孩子们,孩子们看得严肃而认真,片中偷猎者对穿山甲、大象、鲨鱼的不法行为激起了他们不满的感叹。主讲人环环相扣地道出了濒危动物的现状:它们的数量锐减,存留地退化,并指出导致野生动物濒危甚至灭绝的多种原因。孩子们自发地提出了保护野生动物刻不容缓的感想,主讲人进一步深入,将话题延伸进孩子们的生活,讲述貂皮大衣美丽背后的残忍、饭店真假人工养殖中华鲟等事例并向孩子们提出问题: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我们能切实做些什么?

 

主讲人着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介绍了相关法律条款与司法解释,以及涉及到的相应法律责任,告诉孩子们正是要从了解相关法律做起。从法律与道德两个层面,做到不伤害野生动物、不购买珍稀野生动物做成的工艺品,不食用野生动物食品,向身边人多宣传保护知识,从而做出点滴努力。孩子们在下课后围住志愿者提出自己的问题,志愿者一一耐心解答了孩子们的疑惑,至此本次普法活动圆满结束,本次保护野生动物的主题讲解增强了孩子们保护生命、善待自然的意识。

普法志愿者带着不同的主题走进附小多次,不变的是行动培育未来的初心。当野生动物的照片在孩子们稚嫩又充满希望的眼眸中映出,孩子们感受到的是在这星球上,在这自然里除人类之外的种群延续着的生命脉搏。鲜活的生命赋予的是更多的责任,普法的初衷在传承爱护野生动物的美德与义务之外,更在于让孩子们用最柔软的内心去学会呵护所在的世界。

法学院分团委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