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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消费者,维权法先行


小小消费者,维权法先行


(法学院讯 摄影撰稿/李季洋 编辑/宋易童2018年11月9日下午,法学院志愿团组织志愿者们前往对外经贸大学附属小学开展青春船长专题普法活动,活动历时一小时,为贸大附小六年级的学生普及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知识。 

本次活动的主讲人为研一的王沁雪、朱佳倩、程一帆和大一的黄泽仪四位同学,四人分别在六年级的四个班级进行了精彩的讲解。首先,主讲人用地沟油、三聚氰胺等重大案例的图片引出了食品安全的话题,并用一幅退货难为主题的漫画将孩子们引向何为消费者权利的探讨。接着,主讲人细致地讲解了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监督权等等具体微观的消费者权利,让孩子们通过各种事例,真正理解自己作为消费者在生活中拥有的权利。随后,主讲人延续思路,指出现在出现的问题需要时代提出新思路来解决,就此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内容中的三个亮点:新《消法》规定的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不再深陷举证难困境、惩罚性赔偿“退一赔三”原则,这些变化让孩子们不禁感叹法律设计随着时代发展变得越来越人性化。一位小朋友也举手发言讲了自己的一次网购获得赔付使权利得以维护的经历,收获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最后,主讲人教给孩子们正确的维权途径,告诉孩子们作为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学会并勇于维护自己的权利。消费者可以用协商和解,自愿互谅的方式解决纠纷、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调解、采取行政申诉、提请仲裁或诉讼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给孩子们带来了丰富的专业知识。至此本次普法活动圆满结束。 

本次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普法活动介绍了与消费有关的法律知识,讲解生动,贴近生活,有利于孩子们理解消化,融会贯通。进行法制教育能够有效地增强孩子们的维权意识,提升“祖国的花朵”的法律素质,让孩子们感受到权利与权益的真实,在社会上打好普遍维权的根基,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与繁荣。

法学院分团委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