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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永民教授赴英国参加国际法协会自然资源法委员会会议


边永民教授赴英国参加国际法协会自然资源法委员会会议


我院边永民教授于2018427-28日参加了国际法协会自然资源法委员会会议。国际法协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可持续自然资源国际法委员会(Role of International Law in Sustainable Natural Resource Management for Development)成立于2014年,目前共有34名委员。英国剑桥大学主办了该委员会今年的会议, 来自荷兰的委员会主席Nicolaas J. Schrijver教授、特别报告人Marie-Claire Cordonier-Segger 博士、剑桥大学Markus Gehring教授、美国Cymie Payne 教授、德国的Isabel Feichtner 教授、意大利的Ilaria Espa博士、、荷兰乌特勒支大学的Otto Speijker 博士,加拿大的Frederic Perron-Welch先生、波兰的 Barbara Janusz-Pawletta博士、哥伦比亚的Maria Del Pilar Vanegas Guzman 女士、巴西的Fabiano de Andrade Correa先生、智利的Nadia Sanchez Castillo-Winckels和来自伦敦大学、希腊和刚果的学者参加了本届委员会会议。

427日上午,委员们听取了芬兰大学Mónica García-Salmones Rovira博士做的题为“Human Rights, Natural Rights and the Ordering of Conquest” 的演讲,该演讲指出,欧洲早期的关于人权的理论,诸如人人平等和人人有权在任何地方居住等理论,实际上是非常有利于欧洲的扩张的。427日下午,委员会委员们在剑桥大学法学院召开了一场题为可持续的自然资源保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研讨会,研讨会开放给公众,很多剑桥大学的老师和博士生及硕士生等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的上半场讨论可持续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原则和规则,下半场讨论原则和规则的实施。边永民教授在下半场就南亚和东南亚国家在跨界水利用中遵循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做了发言。

2018428日上午,委员会委员在劳特派特国际法研究中心举行了闭门的委员会会议,负责矿产资源、稀有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海洋资源、能源等议题的委员报告了他们的最新研究成果,并听取了其他委员对于他们各自的报告的评议意见;在谈到涉及中国的原材料案和稀土案时,很多委员很遗憾WTO没有准许中国在诉讼之前采取的资源限制措施,同时注意到WTO并没有完全禁止中国限制资源出口。下午,委员们讨论了贸易和投资领域内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新工具、国际环境法中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新趋势、国际人权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关系,以及国际司法机构中涉及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判决。最后,委员会主席和特别报告人安排了下一步的工作,此次会议行成的报告将提交给2018年在澳大利亚悉尼召开的国际法协会双年会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