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快讯 - 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中国外贸》:“一带一路与争议解决”国际会议在对外经贸大学成功举办


《中国外贸》:“一带一路与争议解决”国际会议在对外经贸大学成功举办


会议围绕一带一路与争议解决的主题,通过“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与国内法:中国民法典制定中的国际经验借鉴”、“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仲裁和法院判决中的适用”和“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新近发展与中国回应”四个单元主题,对UNIDROIT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下称“通则”)与中国仲裁和司法实践发展进行了深入讨论。

 

3月31日,由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对外经济贸易大学(UIBE)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共同主办的“一带一路与争议解决: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与中国仲裁和司法实践为视角”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对外经贸大学隆重举行。论坛吸引了来自中国、美国、英国、意大利、日本、巴西、澳门特别行政区等国家和地区的200余名人参会。

据了解,本次会议围绕一带一路与争议解决的主题,通过“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与国内法:中国民法典制定中的国际经验借鉴”、“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仲裁和法院判决中的适用”和“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新近发展与中国回应”四个单元主题,对UNIDROIT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下称“通则”)与中国仲裁和司法实践发展进行了深入讨论。

正如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万鄂湘在贺信中所指出的,本次会议主题和相关议题前沿务实,紧扣时代需要。在“一带一路倡议”建设中,国际法的保障作用不容忽视,其中发挥国际法在争端解决中的作用更是迫切需要着力构建的内容。本次会议主题提供了一个宏观而务实的讨论背景。其下各项议题紧扣UNIDROIT的新发展,中国目前在制定民法典进程中对该成果的可能借鉴,以及中国在仲裁和司法实务对通则的具体使用及相关问题,立足中国需要和实际借鉴,体现了对国际发展与国别经验的双重关注,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作为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一部权威性,与实务性并重的商事活动示范法,自1994年公布以来,在协调商事合同法律法规,便利国际商业交易,促进区域国际合作中的作用日益明显,尽管它本质上属于非约束力国际法律文件,但是多年来在法院和仲裁实践中的适用屡见不鲜。尤其是仲裁这种争议解决方式所具有的灵活性和当事人的特点,更为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适用创造了条件。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从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与中国仲裁和司法实践角度,去探讨一带一路的争议解决,可以进一步推进国际司法领域的发展,以及为推广相关国际规则打下良好基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承杰在致辞中表示。

在王承杰看来,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顺应地区和全球合作潮流而提出的重大构想,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完善相关争议解决,将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同时也可以促进中国法律界借鉴国际友谊经验,进一步完善自身法律体系。

“我们必须正视的现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都属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法律制度发展不均衡并涉及多个法系,相关法律原则和理念之间差异性很大,即便对仲裁这种国际通行的商事之意解决方式也存在较大区别,这些差异的存在,将使得交易主体产生争议概率增加,弥合这种差异的途径,就是推进国际规则的统一和发展,因此推广国际仲裁,以及增强国际统一规则的研究势在必行。”王承杰强调。

据此,王承杰建议,一是从一带一路争议解决来看,国际商事合同规则的发展,应结合相关国家的具体实践。二是应加强中国仲裁员的交流和沟通,随着中国建设仲裁中心的需要,中国仲裁进一步加深国际化进程,仲裁的灵活性也为示范法适用提供良好条件。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工作,只有加强人才培养,使大家真正了解认知,才能为相关法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据了解,包括本次会议的四个专题讨论单元在内,共有20多名中外专家围绕会议主题做了精彩发言,并针对听众提问进行了现场互动。在会议闭幕环节,UNIDROIT秘书长Faria对每位嘉宾的发言进行了概括和凝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院长石静霞认为,一场学术研讨会的成功取决于会议严谨的主题和议题安排、发言人高质量的专业演讲、听众的积极参与和互动、对会议各环节时间的严格掌控以及高效的会务团队支持。本次会议为国内外专家学者提供了充分的交流机会,并大大增强了贸大法学院国际法和民商法学科的声誉和影响,也试图为我国更好地应对一带一路带来的法律挑战提供支持。

石静霞认为,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是贸大法学院国际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同时也为中国的一带一路建设贡献了法学方面的学术研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