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快讯 - 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朱苏力专场——司法中的天理国法与人情


朱苏力专场——司法中的天理国法与人情



法学院讯 摄影撰稿/唐安婕 编辑/刘萌萌)2018年4月9日晚,著名法学家朱苏力教授莅临我校,于宁远楼模拟法庭为法学院师生带来了题为“司法中的天理国法与人情”的讲座。法学院分党委于海纯书记、冯辉副院长、冀莹老师、涂帅老师、张壬娇老师参加了本次讲座。

本次讲座主要分为嘉宾主讲和互动答疑两个环节。

 

图为讲座现场

在嘉宾主讲环节中,朱苏力老师首先指出,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用“天理”与“人情”来对“国法”进行补充,也向大家阐述了自己对于“天理”与“人情”的理解。“天理”是社会公认的基本规则,其来源于西方的自然法和中国古代朴素的正义观,例如“杀人偿命”、“君君臣臣”等观念;“人情”则指“人之常情”,例如中国古代思想中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等,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调整法律规则,弥补法律的不足。在三者的适用规则上,朱苏力先生认为“天理高于国法,国法高于人情”。对于一直以来大家认为“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相冲突的问题苏力老师更是作出了解释:二者并不矛盾,在处理对于国家社会有着重大危害的案件时,需要“大义灭亲”,而孔子所谈论的“亲亲相隐”针对的只是小额盗窃这样的轻罪。目前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引入了“亲亲相隐”的思想,但又出现了过于僵化的问题,例如没有结合“大义灭亲”,对“亲亲”的规定过于刻板化等。


(图为讲座现场)

朱苏力老师还认为,在中国,为了防止司法腐败,需要强调严格执法与按照法律规则行事,但执法如果过于僵硬则容易出现问题,例如无锡“受精卵案”中受精卵的继承问题。同时对于“于欢案”与“药家鑫案”苏力老师更是为我们补充了一般公众难以了解到的案件细节并针对“天理国法”与“人情”给出了自己对于案件审理的看法。

 

图为讲座现场同学提问

随后是观众提问环节。朱苏力老师就“如何看待舆论在司法中的介入”、“法官内心的价值观念对审判的影响”和“不同地区的人情因素的不同导致同案不同判会不会影响司法公平”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地解答。

最后由工作人员代表法学院师生为朱苏力老师送上具有贸大特色的纪念品,并请苏力老师在签名册上签名,至此,本次讲座在掌声中圆满结束。

 

图为讲座后合影

本次讲座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与法学大家近距离沟通与交流的机会,帮助同学们开拓思路、拓展视野。相信同学们通过本次讲座都有了自己的收获,同时也希望同学们可以在之后的法学学习的道路上更进一步!

 

 

法学院分团委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