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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大法学院顺利举办“国际争议解决高级研修班”


贸大法学院顺利举办“国际争议解决高级研修班”


2017年10月23-27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洲及太平洋区域中心(UNCITRAL-RCAP)、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心(ICSID)、国际有效争议解决中心(CEDR)国际争议解决研究院(IDRA)和贸大法学院共同举办的“第二届国际争议解决高级研修班”在贸大法学院顺利举行。IDRA创始主席、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 法院首席大法官、国际著名仲裁员黄锡义(Michael Hwang SC)博士,IDRA创始首席教授、世界知名国际仲裁专家、Wilmer Hale国际仲裁集团主席 Gary Born先生,IDRA创始主任、英国大律师资格及国际仲裁员扬帆博士UNCITRAL-RCAP主任 João Ribeiro先生,ICSID秘书长 Meg Kinnear 女士,IDRA荣誉教授、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主席 Kaj Hobér先生,IDRA荣誉教授、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KLRCA)主任 Datuk Professor Sundra Rajoo 先生,IDRA研究员、Baker McKenzie律师事务所仲裁部全球负责人Chan Leng Sun SC先生,IDRA北京中心创始主席、我院院长石静霞教授,我院前院长沈四宝教授等相关领域专家在现场或通过视频进行授课。来自中国大陆、迪拜、印度、拉脱维亚、新加坡等多地的10名学员参加了本次研修班。

 

研修班开班仪式现场

本次研修班为期5天,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为UNCITRAL相关法规课程(10月23-24日);第二阶段为国际投资争议解决课程(10月25日);第三阶段为国际调解初级课程(10月26-27日)。

 

(石静霞院长欢迎辞)

10月23日上午,本次研修班举行了第一阶段课程的开班仪式。石静霞院长进行欢迎致辞,对各位授课老师和学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本次研究班的重要意义、主办单位和日程安排等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之后João Ribeiro和Gary Born先生通过视频分别进行主旨发言和开班演讲本阶段课程主要以研讨会形式进行,共分为四个议题。第一个议题为“特定地区的UNCITRAL仲裁示范法”,KLRCA国际案例顾问Omar ShehabiFreshfields律师事务所律师Samantha Tan、越南国际仲裁中心专家顾问Tony Nguyen、澳大利亚圣母大学副教授Dennis Paul WilsonJafa & Javali公司创始人Kirit S. Javali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事务局法律研究部主管José Miguel Figueiredo分别对示范法在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澳大利亚、印度和澳门的适用进行介绍,香港城市大学教授David Holloway、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滔分别将示范法与英国仲裁法、我国仲裁法进行对比

 

João Ribeiro和Gary Born先生发言

该议题分两场研讨会进行,第一场由黄滔律师担任主持人,UNCITRAL-RCAP法律专家Hin Kwok担任评议人,第二场由我院陈剑玲教授担任主持人和评议人。第二个议题为“UNCITRAL仲裁规则的突出特点”,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IAC许捷,CAA副秘书长Winnie Jo-Mei MaOmar ShehabiSquire Patton Bogg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Peter Chow分别将UNCITRAL仲裁规则与BIAC规则、CAA/CAAI规则、KLRCA规则和HKIAC规则进行对比,外交学院卢松教授担任主持人和评议人。第三个议题为“承认和执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Chan Leng Sun SC, Peter Chow, Pinsent Masons律师事务所北京管理合伙人Helena Chan, Kirit S. Javali分别对新加坡、香港、台湾和印度的承认和执行问题进行讲述Winnie Jo-Mei Ma担任主持人和评议人。第四个议题为“UNCIREAL调解示范法和规则的突出特点”, Omar Shehabi, 香港苏国良大律师办事处律师Edward Chow, Dennis Paul Wilson分别对马来西亚、香港和澳大利亚的调解法律和实践进行讲解,Hin Kwok还特别探讨了调解达成的争议解决协议的跨境执行问题,IDRA成员Philip Bambagiotti担任主持人和评议人此外,扬帆博士和Sundra Rajoo教授还发表IDRA演讲。

10月25日上午,本次研修班举办了第二阶段课程的开班仪式。我院龚红柳教授进行欢迎致辞,之后由沈四宝教授和Meg Kinnear分别进行主旨发言和开班演讲。本阶段课程同样以研讨会的形式进行,共分为五个议题。第一个议题为“投资者-东道国争议的显著特点”,香港中文大学教授Julien Chaisse和拉脱维亚国家办公室法务部法律顾问Nerika Lizinska就议题发言,龚红柳教授担任主持人和评议人第二个议题为“投资协定仲裁中的管辖权问题”,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华伟和Wilmer Hale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Jonathan Lim就议题发言Julien Chaisse担任主持人和评议人第三个议题为“投资协定仲裁中的实体问题”,Kaj Hobér教授和CMS律师事务所(香港律师Olga Boltenko 就议题发言,孙华伟律师担任主持人和评议人;第四个议题为“ICSID程序”,孙华伟律师Olga Boltenko 就议题发言Kaj Hobér教授担任主持人和评议人;第五个议题为“投资者-东道国调解的优势和劣势”,Amicus公司法律顾问Martin Polaine和CEDR亚太地区高级顾问Daniel McFadden 就议题发言,扬帆博士担任主持人和评议人

10月26日,第三阶段国际调解初级课程正式开课。该阶段课程以小范围的精品授课方式进行。CEDR亚太地区代表Daniel McFadden教授主要对调解中的准备、开场、探查、讨价还价和总结等五个阶段进行讲解,其中包括协商方式、积极聆听中的语言沟通和非语言沟通技巧、对语言的选择、探查到讨价还价的转换、如何处理当事人带有情感的陈述等问题。教学过程中以角色扮演形式对学员进行了实务操作性训练。

 

黄锡义博士帆博士发言

 

颁发结业证书环节

10月27日下午6时,本次研修班圆满结束。黄锡义博士发表闭幕词并为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国际争议解决研究班”已在我院成功举办两届,在社会上尤其是实务界反映良好,贸大法学院师生通过参与旁听和讨论也有诸多收获。

 

(部分教师与学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