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快讯 - 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法学院和IDRA北京中心2016公开讲座之二:如何起草有效的仲裁协议


法学院和IDRA北京中心2016公开讲座之二:如何起草有效的仲裁协议



20161123日晚上,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邀请,国际争议解决研究院(IDRA创始成员、美国威凯平和而德律师事务所(Wilmer Hale合伙人Steven Finizio 先生和美国德杰(Dechert)律师事务所亚洲业务执行合伙人陶景洲律师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做了以如何起草有效的商事仲裁协议及相关热点问题为主题的专场学术讲座。讲座由石静霞院长主持。

 

(图一:讲座现场,石院长同Steven Finizio 先生、陶景洲律师)

讲座开始,石院长Steven Finizio 先生和陶景洲律师在百忙中来到贸大法学院做讲座表示热烈欢迎,并对两位律师的丰富执业履历进行了介绍。之后,Steven Finizio 先生开始演讲,针对如何拟定有效的国际仲裁协议进行了多层面的深入分析。

 


(图二:讲座现场)

首先,Steven Finizio 先生以为什么要制定争端解决方案为切入点,逐步深入地分析了国际商事仲裁相比诉讼所具有的优势。其次,Steven Finizio 先生介绍了起草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时应考虑的关键要素如选择机构仲裁还是临时仲裁、具体的仲裁机构及其仲裁规则、仲裁语言、仲裁地等。再次,Steven Finizio 先生以对比方式展示了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各自的优势,以列举方式展示了世界范围内的著名仲裁机构,以实例方式展示了UNCITRAL仲裁示范条款和ICC仲裁示范条款的关键要素。为了便于听众更好理解有效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内容,Steven Finizio 先生还从仲裁员的选任资格及其保密与披露义务、仲裁准据法的选择、合并仲裁及共同仲裁、仲裁中的临时措施、预仲裁和ADR、仲裁效率及其费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最后,Steven Finizio 先生讨论了一些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新发展趋势,如是否设置仲裁上诉程序、世界范围内仲裁规则的趋同、仲裁员名单的完全开放等

 

(图三:Steven Finizio 先生进行讲座

在讲座的第二个环节,陶景洲律师结合其本人国际商事仲裁从业经历,对Finizio先生的讲座进行了独到的点评,并对国际商事仲裁以及协议起草等问题在中国的发展给予了积极评价。同时,他亦指出了中国仲裁法和实践中存在的若干不足。从当前中国已有仲裁机构的运转来看,仲裁机构的相当一部分资金源自政府资助,相当一部分仲裁人员来自政府官员,因此这些仲裁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此外,陶律师还指出,国际商事仲裁地的选择同相应的语言技能具有紧密关联性,希望贸大法学院学生在人才培养方面继续保持语言优势等

 

(图四:陶景洲律师点评

    讲座进行中,主持人石静霞院长对两位发言人的发言和点评穿插了一些问题及讨论,特别强调了贸大法学院学生熟练运用外语的重要性和学院采取的一些新举措。之后讲座进入互动阶段。

 

(图五:讲座现场学生提问)

最后,石院长对Steven Finizio 先生和陶景洲律师给法学院学生带来的仲裁协议讲座再次表示衷心感谢,代表学院对演讲人赠送礼物并合影留念。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成功落下帷幕。

 

(图六:赠送礼物及合影留念,右一为冯辉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