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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大法学院举办“美国大选后中美经贸关系展望”研讨会



 

贸大法学院举办“美国大选后中美经贸关系展望”研讨会


 


     201611月16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与美国奥斯顿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了主题为“美国大选后中美经贸关系和贸易政策展望”研讨会。奥斯顿律师事务所、金杜和环中等在京多家知名律所律师相关政府部门代表和贸大师生共100多人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11月16日下午,应法学院邀请,美国奥斯顿律师事务所高级政策顾问埃里克-辛普Eric Shimp),华盛顿分所资深合伙人肯尼斯-威格尔Kenneth Weigel),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苏慧伦合伙人和北京代表处顾问律师黎宇访问法学院法学院龚红柳副院长和陈卫东教授在宁远720法学院贵宾接待室会见来访客人,对奥斯顿律师事务所代表团的到访表示欢迎。双方就学院和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就律师实务、学生实习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图片说明:龚红柳副院长会见奥斯顿律所律师一行左起苏慧伦律师、埃里克.辛普先生、陈卫东教授、龚红柳副院长、肯尼斯-威格尔先生和黎宇律师

 

11月16日晚上,在宁远楼二层金杜模拟法庭,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陈卫东教授主持开场,在介绍到会来宾之后,研讨会正式开始。苏慧伦女士介绍两位美国同事之后,由美国奥斯顿律师事务所高级政策顾问埃里克.辛普首先做演讲

 

(图片说明:埃里克.辛普先生演讲

辛普先生首先谈及美国大选中川普的胜出部分原因在于川普与美国国务卿希拉里都将国际贸易政治化作为其竞选手段,美国长期贸易逆差以及不断升高的失业率给川普创造了有利优势。川普在竞选中并未将国内失业增多的原因归咎于技术革新,而是归因于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协定。川普在竞选中锁定中国为主要目标,认为中国转嫁失业造成美国国内工作岗位减少、窃取美国高科技和未善意履行入世承诺,并非法操纵汇率获得贸易优势,所以在入主白宫之后,川普有可能采取相关措施调整美国与中国之间的贸易。这些措施可能包括:加大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外资投资安全审查机制、加强商务部与海关边境保护署的联合执法、以及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201条款授权的保障措施。同时,辛普先生认为,由于川普政府对于奥巴马政府达成或谈判的条约不满,在奥巴马执政时期谈判或签署的自由贸易区协定,包括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环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及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都有可能重谈判。

我校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崔凡教授和法学院龚红柳副院长先后对辛普先生的发言进行点评教授首先提及习近平总书记与川普在11月14日的电话中谈及,中美合作是唯一的选择。川普在电话中认为双方的合作是建立在相互尊重、透明和共识之上。中美加强贸易合作对于美国来说非常有利。中国有许多知名建筑商来在美国承包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成本较低同时也可以为美国创造就业。中方投资者资金充足、美国市场机会充足,美国应该尽量减少中方投资者在美国进行投资时的障碍。美国需要其各领域合作、一体化,充分发挥其经济优势,使国际贸易平稳发展。

龚红柳院长从务实角度对辛普先生的演讲进行评析。她认为对于川普政府来说,在一个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贸易体制并行发展的大环境下,精英智囊团对其政府组建至关重要。副院长提出疑问,川普政府将会组建怎么样的贸易政策智囊团?同时,副院长认为川普政府在制定相关贸易政策时候,也需要更多考虑来自各行业从业者的意见,因为国内具体领域的从业者更清楚什么样的政策能够带来利益,创造更多价值。对于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谈判,她认为结果取决于中美双方何者占据主导地位。

在点评之后,美国奥斯顿律师事务所华盛顿分所资深合伙人肯尼斯-威格尔接着发言。威格尔赞同副院长所说的商人是最注重实际的,川普本身是商人,作为总统其身边的智囊团队也必然会注重实际。我们将会看到在WTO机制下,贸易和相关协议会进行更加细致的谈判。争端解决需要更快地得到处理和解决。川普政府对于贸易方面将会采取何种措施仍有待观察。

美国奥斯顿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顾问律师黎宇随后发表了看法黎宇律师认为川普的胜利可以用“农村包围城市”来比喻,美国各州民主党与共和党支持者分布一般相对稳定,但是今年美国大选,有四个州(威斯康辛、密歇根、俄亥俄、宾夕法尼亚)由支持民主党转为支持共和党,主要原因在于上述四个州主要是重工业区,民众认为是中国竞争导致本地工业迁至海外,造成本地工人大量失业。未来四年,美国内将会有抵制进口的趋势,尤其来自中国的进口。另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共和党向来支持自由贸易,民主党向来保护本国国内劳动力。但是本次选举中,却是支持自由贸易的共和党占据优势。中国需要寻求美国国内产业的支持,只有得到美国国内产业的需求和支持,中国企业才有可能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产业损害调查中免于一劫。贸易案件的解决对于中美经贸关系、甚至中美政治关系越来越重要。

艾瑞克.辛普认为中国出口商目前在美国遭遇的贸易救济压力、惩罚性关税压力、舆论压力与日本、韩国之前遭遇的情况类似,但是日本和韩国制造商对于这些压力的反应是通过在美国本土进行投资建厂,像现代、丰田等在美国熟知的企业均在美国大量建厂投资,这也是美国期待中国企业能采取的投资转变。

 

(图片说明:发言嘉宾 左起 埃里克.辛普先生、崔凡教授、龚红柳副院长、肯尼斯-威格尔先生、苏慧伦律师、黎宇律师、陈卫东教授

 

接着提问和讨论环节出席本次研讨会的知名律所律师商务部官员和贸大法学院的同学们积极提问,各位嘉宾作出详细

 

(图片说明:包括金杜和环中等在京多家知名律所律师相关政府部门代表和贸大师生共100多人出席研讨会

 

1.美国是否仍会对中国打开市场?

埃里克•辛普答:我们仍持积极态度,我们代表中国在美国投资,投资人很不错,有很好的投资计划,在美国的资本在稳健上升。数据显示,中国投资者自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有90%成功率,只有一例失败。中国投资者面临透明度问题,因为美国政府未看到中国金融系统在透明度上问题所做出的改革与努力。中国投资者应当在透明度以及融资和商业计划上做好改革准备。

肯尼斯•威格尔答:美国同时有出口管控,如一些科技产品就不被允许出口到中国。同样中国投资者也不会被允许美国的军事进行投资避免其从事军事相关经济活动。美国对高新科技有一系列出口限制,因为美国是《瓦森纳出口限制协定》的成员。美国针对中国实施一系列特别限制,而这些对其他国家并不适用。这也是川普上台要解决的问题。

 

2.美国法的角度看,川普是否能重构之前已经建立起贸易?

埃里克•辛普答:他将用一切力量,在美国贸易法下,与中国重贸易。美国以前也有类似举措,如与哥伦比亚的自由贸易区协定,要求哥方去做出改变。但目前中国没有同意,但至少现在中国应做好准备,川普会重审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这段时间中美都会好好思考寻求解决办法,制订一个期限去进行修正。

 

3.12月11日起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规定的自动终止条款将发生效力,这对代表中国出口商的法律从业者在处理贸易救济问题上会有什么影响?

   肯尼斯•威格尔答:我们预计非市场经济调查规则不会发生变化。如果有变化,那将是对中美之间贸易救济的巨大进步。国际通行的规则是应该运用公司实际数据来决定倾销的存在与否。现在,认定中国政府是否倾销的方式是不公平的,但美国未做出改变。经济学理论假设降低倾销幅度对经济有利,但美国计算中国倾销的不确定方式无法让参与者做出预期调整,不符合经济理论。我认为这是一个改变的好时机。欧盟与此不同,其提出举证责任的问题,在个案中考虑市场经济与非市场经济。美国国会不理会这些,因为美国的钢铁工业、铝业以及太阳能光产业十分擅长游说国会。不幸的是,行业、国会议员经常影响法律的制定,而中国要接受这些法律产生的后果。

黎宇答:从条约文字角度,以及缔约方谈判历史上看,我们发现入世议定书第15条的目的十分明显。到了12月11日,毕业条款就应发生效力。中国将要挑战拒不执行该条款是否合理,我们在法律上有权去质询这一条款是否应执行。我不想同学们因感觉没有法律规制而变得悲观。我认为这方面是有法律规制的,中国应去寻找并运用条约赋予我们的那权利。作为一名实务人员或者是贸易律师,我能建议我的客户做的就是,不要等替代价格自己消失,出口还在继续,我们现在要在替代价格下,将工作试着做得好。

有许多从外经贸法学院毕业的知名律师从事着反倾销业务。在此种业务中,我们将销售价格与其正常价值进行对比,通过提供的生产要素的价格计算正常价值,而生产要素的消耗数量是参照公司记录的,但替代价格却不是。我认为个案的应诉人受到条件限制,未能在替代价格要素上充分利用一切可能。但中国从总体应诉角度出发,还有许多可以操作的事项,比如理顺替代国一些主要生产要素的数据。在过去的几个月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改变,最初,所有人说中国到12月11日后自动变为市场经济,不是所有人都明白这实际上意味着什么。是否美国或其他国家应该放弃替代价格,并在反倾销调查中用实际成本去计算正常价格。这才是入世议定书第15条的意旨所在。

   肯尼斯•威格尔答:必须意识到一点,WTO协议并不是美国法律的一部分,我们通过美国国内的立法来适用这些协议。美国法律不要求在12月11日之后,在与中国进行贸易往来的市场经济中做出改变。因此,这是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律之间的冲突。也许以后协议双方会对此有更多考虑,双方应该按照协议来履行义务,但仍难免产生许多冲突。因12月11日的一个条约未执行就起诉到美国国内法院、试图改变国会的情况不可能出现。美国法官会说我在法律里找不到这一条,因为WTO协议条款不是美国国内法律。

红柳答:补充一点,不是美国法律让政府改变适用替代价格,而是美国应用国际法来禁止这种行为。从中方来看,我们不期望美方改变法律,而是美方政府的积极态度去监管这一适用,并给出合适的解决方案。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我想我们应该将这一争议提交到WTO以寻求解决。

埃里克•辛普答:欧洲和美国的国内产业在共同努力,以阻止改变费市场经济规则。现在这些国家政府向欧洲和美国的公司做出保证是不公平的,WTO面临着挑战,而我们也需要花费时间和金钱。

 

4.红柳:如果中国想要游说美国政府,您能给我们一些建议吗?

肯尼斯•威格尔答:中国投资者在美国设有公司,其员工是游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可以行使投票权让议员和国会听取其意见。尽管川普不喜欢这种方式,但是美国政府就是这样运作的,人民说什么,政府应该努力完成。尽管各国间可能在美国境内产生贸易冲突,但美国有法律、法律的适用以及法律原则来解决,法官有权让政府听到在公司中人们的工作和投资状况。如日本丰田公司,它们在美国造的部件比在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多,美国人意识到丰田公司的重要性,所以日本公司没有在美国受到冲击。这是一场变革也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

埃里克•辛普答:中国还要注意的是动员他们的消费者和代表全球供应链一环的进口商去游说美国政府,如像沃尔提出有利于美国消费者的主张,刚进行了一次成功的游说。这对中国公司来说是一个可鉴之处。在以前没有像川普这样的亿万富翁当上总统,商人们挣钱后退休,可能会从事一些公务员工作。现在情况是,中国在美国的投资日益上升,成立的中国公司也越来越多,如在本所总部所在地佐治亚州就有几十家中国企业投资设厂。他们应该去游说美国政府,让华盛顿知道现在的情况。

苏慧伦:不仅中国政府要游说美国政府,对他们在立法和政策制定上产生影响。在美国设立的中国私人企业也应该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联合起来,为影响美国立法和政策制定做出努力。正如在中国,美国和欧洲的公司希望中国政府确保严格的商标执法。

 

5.美国对伊朗、俄罗斯等国的制裁会对其他国家产生影响,那么川普上台后这种制裁是否还会持续?抑或发生改变?中国该如何应对这一问题?

肯尼斯•威格尔答:美国对于伊朗、古巴等国的制裁确实严重影响到了其金融系统的运转,但目前仍不太有减轻制裁的可能。川普也表示过,与“共产党人”交易是不好的。并且现在美国是通过总统的指令来控制出口,而不是国会。就中兴公司的例子来看,公司中几个人的行为违反美国法律,以致美国对其采取制裁措施,公司的运营由此遭受巨大冲击。

黎宇:如果我们仔细看看这个案例,我们会发现中兴公司的所作所为已早在美国政府的监控之下。因此我们需要告知客户,去提升透明度和预测性,以及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我发现在美国经营的中国公司对于学习美国法律和制裁措施不感兴趣,仅期望中国政府来帮助他们在制裁名单上除名。

肯尼斯•威格尔:被列上制裁名单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想从名单上除名更难。公司应该时刻警惕其商业活动是否触犯美国立法。

 

6.您对中美关系持相当积极态度,那么在未来的自贸区谈判中,中国是应该采取防御措施?还是保持进攻姿态?

埃里克•辛普答:普虽然反对《环太平洋伙伴协定》,但是我不认为他会做出改变。2009年奥巴马上台后将TPP问题搁置一年,但后来由于与出口相关的工作岗位流失,奥巴马发现了TPP的重要性。这一现实将对川普产生影响。如果中国在今年年底结束与亚洲贸易伙伴的自贸区协定(RECP)谈判,后果是2017年美国对亚洲的出口所占的市场份额将大幅减少。到2017年年底,川普政府将无选择余地,而不得不与他国协商在双边基础上开展贸易。这对中国来说是一个重要机会。中国目前就处在一个进攻的位置上,中国现在还在实施“一一路”政策,这从东南亚开始到中亚地区,都对美国构成了一个强有力的竞争。作为反击,美国将恢复TPP谈判。

 

7.您之前提到,美国的贸易救济机制、中国应该如何对美国政府进行游说以影响其立法和政策,以及中国公司应该熟悉美国的这套体制,那这是否意味着当美国与中国产生贸易纠纷后,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不再是美国解决纠纷的主要途径?

里克•辛普答:自2009年起,美国针对中国向世贸争端解决机构提起了14起纠纷。所以,争端解决机构其实一直在不停地解决各种纠纷。虽然2001年的《多哈发展议程》已经名存实亡,让许多国家感到失望,但争端解决机构是中立的,各国还是会将纠纷提交到此以寻求公正裁决。虽然有些国家一直在阻止纠纷解决的进程以及执行,或者对裁决结果进行报复打击,但是各国应该尊重争端解决机构给出的解决办法,尊重WTO,WTO才能适应时代变化永葆活力。

 

最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陈卫东教授邀请来宾向在座的同学们赠送一句寄语,各来宾表达了自己对同学们的期望,研讨会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落下帷幕。

 

 

(图片说明:研讨会发言嘉宾合影)

 

(本研讨会发言和讨论实录由法学院2016级研究生张珂豪和周心越同学根据研讨会现场英文录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