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刚教授、郑海平助理教授出席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
李卫刚教授、郑海平助理教授作为会员代表应邀出席了10月22-23日,在河北大学举行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年会。此次大会主题为“法律体系的合宪性控制”。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河北大学党委书记郭健、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孟庆瑜等领导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近300人共同出席了会议开幕式。
在10月22日上午的会员代表大会上,韩大元会长代表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做了工作报告,并为获得“第九届中青年宪法学者优秀科研成果奖”的作者颁奖。大会随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我院李卫刚教授连选连任第二届理事会理事。
(李卫刚教授当选为理事)
(郑海平助理教授发言)
李卫刚教授、郑海平助理教授还共同参加了大会随后的分论坛讨论。在10月22日下午大会第三分论坛讨论中,李卫刚教授的即席发言为会议带来了新鲜的信息,引发了与会学者和专家,特别是中青年学者们的研究兴趣。在10月23日上午大会第二分论坛讨论中,郑海平助理教授作了《网络诽谤案件中“通知-移除”规则的合宪性解释》的专题发言,他指出我国现行《侵权责任法》第36条所确立的“通知-移除”规则在适用于网络诽谤案件时,容易造成对公民言论自由的侵害,为了减少此种侵害,应该对“通知-移除”规则进行合宪性解释。郑海平助理教授的发言引发了与会学者和专家的热烈讨论。